我昨天才最终确定,“十戒”第六戒应该翻译成“不可谋杀”,而不是“不可杀人”。 以前就看到过对“十戒”的不同英文版本,一种是“You shall not murder”(多数);另一种是“You shall not kill”.我经常读的那个圣经版本的翻译为“不可杀人”。说实在的是“杀人”还是“谋杀”我本不特别介意,因为咱都不会也不敢去犯。近一年前和美国同事偶尔谈起“十戒”,说到不可杀人,美国同事就非常不以为然,说:把十戒翻译为不可杀人是个误解。我也觉得有道理。太懒惰一直没查证,昨天才最后确定,“不可谋杀”的汉译才是对的,因为希伯来文里用的就是“谋杀”一词(ratzach)。 这个解释保障了人在正当自卫时杀死对方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