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2000年的初春,我到了南卡罗来纳。我是怎么到的南卡?什么状况下到的南卡?
1989年阳春我到了洛杉矶,之后餐馆侍应生、旅馆清洗工、小店店员、保姆管家等等无所不做,最后狠下心来学电脑编程。强化学习训练六个月后,我匆匆上了IT寻工路。美国职场重经验,而我的编程经验除了学校实习的那些外,就是个零。寻工路屡战屡败,穷尽本地找不到一个能让我入门的机会。
令我惊喜的是,南卡有家公司要了我!我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到的南卡。到了南卡的第一个或是第二个星期天,我就出门找教会。我一个从来不知道基督教究竟为何物的人,居然会要找教会!为什么?很简单,生活的艰难,工作的压力,前途的未卜……让我觉得自己是那么样的脆弱无能,我需要找支持,找力量,找希望。
不知道教堂在哪里,沿着林间小路蜿蜒向前,大概走了有两个英里,终于遇到一户正要去教会的人家。我就搭上了他们的车。
今天,由于特别的原因,我没有车开。没有车开,我照样想去教会。怎么去,当然是步行。从家里到教会,也大约是两个英里的距离。出门时已经有些晚,于是我连走带跑,怀着类似朝圣那样的激情连走带跑。快到了,举头一看,我看到了教会楼顶的十字架;十字架边上有半轮月亮……那一刻里,我真有些百感交集。我感觉到自己多么的需要神,因为生活的方方面面里有这么多的难题、辛苦、挑战,这么多不平坦的因素、这么多不知从何而来的惧怕担忧。百感交集,头上冒汗,眼里泛花。
思路回到了童年。奶奶在她六、七十高龄时,依然步行十公里左右的路,去到家乡的圣山灵源山去敬拜佛祖,为一家人祈求平安。虽然奶奶无缘认识基督,虽然我们的信仰不同,时隔三代,祈求家庭安康幸福的心却是一样的。
思路一转,想起飞机上读到的一则纪实。西藏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爹妈和七岁的小女孩,倾家步行迈上前往拉萨朝圣的路。小女孩的鞋(好像应该是靴子)穿破了好几双,几个星期上月的路途上,小女孩唯一的“玩具”,就是她衣服上的一粒扣子。
开车上教堂,马路平坦,风光宜人,多么舒服惬意。但是在古代,甚至近代,乃至当代边远地区,朝圣一类的信仰路靠的是脚来走。走路和开车去教堂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至少,今天走路去,我感到我对神的饥渴需求的程度,我感到和神靠得更亲近,我感到体力上对信仰的实践。
神的恩典,带领、保守着信祂的人。
女人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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