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有和名人合影的欲望。 和名人照張像,之後可以拿來和朋友們 --- 多半是無名的人 ---- 分享。 “喲,這不是大名鼎鼎的張三嗎?!” “你居然和李四照了像?!不簡單啊你!”
就這麼拿來開開心,樂一樂,長長臉,風趣地說,無可非議。這就跟我們到名勝古蹟跟前去拍照留念一樣。 “哇,你去過阿拉斯加?!” (嘿嘿, 險些沒寫成 “西伯利亞”) “怎麼,去過杜甫草堂?還爬過華山?”
去趟名山大川,這臉上是挺增些光的,就跟,跟那和名人合影一般。
不過若是虛榮心往前再半步,或是功利慾再膨脹一分,拿那和名人的合影當招牌或敲門磚什麼的,就有點可以讓人帶上眼睛品議一番的意思了。
這輩子,和俺合過影的最大 “名人”,或者說,最高品官 ---- 因為他不算名人 ---- 就是俺的部門總指揮總老闆了。那張照片是我在公司服務五年的紀念照。
不知是中國人的一般心態還是我一個人的特殊心態,我總覺得我那部門總指揮有點跟皇帝似的:殷情不定。高興的時候狂笑一番 --- 我得說,他的狂笑特別迷人 --- 這時候邊上的人就跟着迷人地笑了起來;不高興的時候陰雲密布,甩都不甩你,直叫你心裡不是個滋味。
那一次,他約我去One On One Meeting。 他對我說:你是我最偏愛的員工,你不知道嗎? “我……不知道。”我吱吱唔唔。 是得含蓄着點搪塞,他那廂一句 “偏愛”,咱這兒就附和過去,豈不是太輕浮了。不過他接下來的話着實讓我大大動容。他說:“即使全部門的人都走了,只要有你在,我就高興。” 哇!…… 老闆今天什麼事這麼高興啊!
Well,過沒多久,在一次PROJECT 規劃會上,我大概多說了幾句,言語尖銳了點。 會後兩個小時,我的同事匆匆下樓來對我說:“你今天都跟老闆說了什麼了?” “沒有什麼呀。” 我自己覺得一切都很常規。 “那老闆怎麼會說那樣的話?” “什麼話?” “他說:這個MZ,自從今天早上和她的工程會後,我什麼事都沒心思做。”
哎喲,我該不會是說了什麼太過重的話了吧,我使勁回想着,讓老闆這麼煩躁還了得。 “行了,你也別擔心了。”同事說,“老闆這麼說,說明他滿在意你的意見。”
嗯,有道理。 不想它了,擔心也沒用。
回到那和名人照相的話題上來。老闆雖然不能算是什麼 “名人”,不過老闆認識不少名人,其中包括據說是某國最富有的富翁。 這麼聯繫起來說,我也算是和名人照過像了。
“我認識著名企業家張三的知心朋友的朋友!” “我和著名作家李四的太太的朋友的妹妹照過像!” 誰說不算數的?都算;至於說什麼直接間接,那個不重要。
其實這裡最重要的是,我那老闆,真的是位不錯的老闆。我不是要拿那照片來炫耀什麼,而是那照片本身讓我看了,打心裡高興。 公司搬家,那照片一度讓我藏在汽車儲藏箱裡。今天找出來,重新放工作檯上,順便就寫下了這篇短文。
換個角度看,說不定哪一天俺成了啥知名人士了,他會跟我要我的那張五年工作紀念照去秀秀。 “嘿,這位著名……家,曾經是我手下最得力的工程師!就是得理不饒人,有一次氣得我一個上午什麼事也沒做成……”
人生大致就是這麼着,功名沉底,情趣上揚。
2009年1月15日 萬蘭溪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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