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小學生在語文考試題目“如果你是孔融,你會怎麼做?”中回答“我不會讓梨”,被老師判錯,引起了很大爭議。有網友指責教育體制僵化,老師不懂得變通。但老師和學校並不是問題的核心,用“孔融讓梨”的標準作無差別的道德教化,本來就不可取 “孔融讓梨”不是謙讓 孔融讓梨不是出於兄弟情深考慮,而是“忠義孝悌”儒教倫理觀念下依“法”而行 孔融讓梨是中國千百年來一直流傳着的一個道德教育故事。《三字經》中就有“融四歲,能讓梨。弟(悌)於長,宜先知。”後世常常以這個故事來教育小孩子,凡事要懂得謙讓。但孔融讓梨的故事,核心真的是謙讓而已嗎?對於為什麼拿小梨,四歲的孔融的回答是:“我小兒,法當取小者。”按照人的天性,有其是四歲小朋友的天性,不取大梨怎麼都說不過去。但小孔融沒有出於天性,確實依據“法”而拿小梨。這個“法”,其實就是大人制定的規矩,就是儒家推崇的“忠義孝悌”這套道德規範。 儒家道德的基礎,就建立在長幼尊卑有序的“忠義孝悌”上。因為你是我生的,所以你要對我孝,因為我生得比你早,所以你要對我悌。在家庭成員之間,並沒有人格和權利的平等,只有盡孝盡悌的義務。與其說是謙讓使得孔融不要大梨,還不如說是儒教使然,讓梨是家長和成人所喜聞樂見的事情。很難想象在這種倫理道德壓力下,有誰會問出:“到底是憑什麼,我要把梨讓給哥哥?” 因對老師的判分表示不滿,孩子的家長把考卷的照片發上微博,引發熱議。 | 提倡謙讓不意味着“不謙讓就是錯” 道德只宜自律不宜他律,提倡與踐行謙讓可以,但不意味着不謙讓就是錯的 “孔融讓梨”的故事流傳了許多年,在提倡謙讓的教化上一直都很有市場。謙讓可不可以提倡?當然沒有問題,在任何社會裡,都有公共秩序和良善習俗。見人打招呼禮待他人,尊老愛幼,富貴了兼濟他人等等,這些都是值得嘉許的有道德的行為。謙讓也一樣,出於善心或親情或愛心,自己捨不得吃梨把梨給哥哥,沒有任何問題,有人自發受到道德感召學習也可以。但是因為謙讓是一種道德行為,而將不謙讓這種“道德色彩”沒那麼高的行為判定為錯,則是矯枉過正。 道德歷來就只宜自律不宜他律。無論是家長,老師,都可以認同“孔融讓梨”是一種有道德的謙讓行為,假如他們自己遇到了“有兩個梨擺在你面前”的情況,他們受到道德感召選擇小梨也完全是個人的自由選擇,但不意味着因此那個小學生就必須“學孔融讓梨”,否則就是錯的。把道德水平高低與是非對錯掛鈎,常常會惹出一些可怕的後果來。據《藝文類聚》引三國吳秦菁的《秦子》,孔融做北海相的時候,有一天在路上看見一個人在墳墓邊哭泣自己的亡父,就停下來仔細觀察,發現這人哭是哭了,臉色卻一點都不憔悴。按照儒家的經義,父母死的時候應該悲傷,但不能過度到損害身體的地步。然而在後漢,所有自以為正直的知識分子,都以悲傷到哀毀骨立為榮,孔融也曾經靠這個搏出位,哪能容忍有人和自己背道而馳,當即把這人抓到官府,以“不孝”的罪名殺了。 人人都有不讓梨的權利 物為己有,財產權受保護,只要別把梨都拿走當然有不讓梨的權利 後人往往對孔融讓梨給予高度評價,與此同時排斥起不讓梨的行為。然而,既然梨是孔融的可以隨便挑,產權上就沒有問題,挑大與挑小完全是個人的權利與自由,與對錯有何關係?既然有這麼多梨可以挑,挑選最大的無疑是對於個人而言的最優選擇,而且也是正當行為。而從個人自主的角度說,孔融有自己的個人意志,只要沒有越界(比如在一人一個梨的前提下拿走所有梨),他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自主選擇,而無需顧慮他人的眼光。 然而當讓梨被許以“道德優越”的意味之後,不讓梨就不被認可了。很多時候,有一些人就會打着“讓梨”的旗幟去侵犯個人財產權利,以高尚的名義,把公民應有的權利剝奪和抹殺。這個時候,人們讓梨就是被迫讓梨,而非自由選擇。我們或許可以拿宗教作為類比的例子。人都有信仰基督教的自由與權利,也可以認為自己宗教里的神就是唯一的真神,但卻不能因為個人的信教而去剝奪他人不信教、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覺得耶穌就是救世主,因此而去砸爛佛像,難道不會讓人不寒而慄麼? “孔融讓梨”作為謙讓教化的教材流傳至今多年,但時至今日,也有人開始討論是否更應該鼓勵孩子爭取應有權益。 | 讓梨與否純屬個人道德判斷 良心都是自長的而非別人強加的,有自己的道德判斷是否讓梨就不應屈從於集體意志 一種行為是否具有道德意義,與其動機有關。假如一個人做好事只是渴望獎賞或者懼怕懲罰,或者只是遵從權威的只是,那麼就談不上有什麼道德意義。著名美籍德裔思想家弗洛姆在《為自己的人》中區分了“權威主義良心”和“人道主義良心”。前者的規定,往往不是由人自己的價值判斷所決定的,而只是由於權威的要求,權威所明確的戒律決定的。弗洛姆說,“權威主義良心”可能是良心發展的初級階段,小孩子缺乏分辨善惡是非的能力,所以要求其服從父母和老師的權威。 當人長大,心智成熟以後,自主的道德觀念要求我們不再聽從權威,而是聽從自己,權威主義良心就轉化成為人道主義良心。在被問道“你為什麼寫不會讓梨?”的時候,小學生說自己並非是惡作劇,而是堅信只有4歲的孔融是不會這樣做的,孩子的家長也稱小孩並不自私懂得分享。然而,無論是我們的教育,還是傳統的道德教化,都以父母老師自居,覺得人人都是小孩子,需要聽話。 人人讓梨只會讓不謙讓者吃上大梨 一味推崇利他主義,人人皆當君子,只能被欺負,讓小人從中得利 “孔融讓梨”,既是謙讓,也是利他。然而中國的歷史上,一味推崇的都是利他主義,都是捨己為人,在“犧牲自己”的鼓吹上不遺餘力;與之相反,在尊重個人權利,維護個人利益的價值觀上,既沒有經典故事可循,也不見有相關的教育舉措。為什麼?一般而言,一種社會制度往往與一種道德體系相互適應。中國幾千年的專制制度,推崇的都是“國家至上”“社會至上”的集體主義價值觀,利他主義,個人權利不可剝奪、財產私有的觀念被剷除得幾乎一乾二淨。 “別把自己當人”、“無條件的服從和利他”,這種種的宣傳,表面上披着儒教道德的外衣,其實歸根結底還是為了專制制度而服務。當所有的人都默認“利他”為理所應當的價值觀,誰能保證不會有一個變節者,偏偏只“利己”,竊取了所有的革命果實?一個人人都毫不利己專門顧人的“君子國”里,恰恰是最適宜那些“專門利己毫不顧人”的小人們生長繁殖的環境。在正常的社會裡鼓吹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人人趨利君子國將被小人國所替代。然而在層級固化的專制社會裡,小人可以不費吹灰之力拿到大梨,君子們卻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啃着小梨,並為自己渾身散發出來的道德光芒而感動。 “如果你是孔融,你會怎麼做?”“孔融是孔融,我是我,憑什麼因為他讓梨我就得讓梨。既然梨是我的,我當然可以挑我喜歡的,誰也不能說我錯,誰也干涉不了,誰也別想干涉。” (轉自頂頂華聞) 來源: 網易 超越道德--- 評近期的“我不讓梨”之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