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說純屬虛構
阿強因偷了一隻牛被判十八年徒刑的那一年,立鴻四歲多,宵鴻只有幾個月大。 從派出所回家的路上,立鴻問:“媽,爸怎麼了?” 此時的阿信已經沒有腦力編織謊話,“你爸被派出所的人抓去坐監了。” 立鴻迷茫:“坐監是什麼?” “就是被關在黑房子裡,十八年以後才能出來……” 立鴻的眼睛裡閃着無邪的光,問阿信:“為什麼?” “因為,你爸偷了人家一隻牛。” “爸為什麼要偷人家的牛?” “因為,因為 ——立鴻,記住了,以後不管怎麼樣,都不能偷人家的東西,懂嗎?” “偷了就會像爸那樣被抓去坐牢,對嗎?” “對。” “媽,十八年是多久?” “很久,很久……立鴻,十八年以後,你長得比媽還要高了;你興許結婚了,有自己的孩子了……” “媽,你怎麼哭了?” 阿信帶着兩個孩子,平時是吃不起白米的,只能用賣破爛攢下來的一點錢,和農民換番薯吃。兩個孩子還小的時候,阿信就自己挑着擔子出去沿街撿破爛、吆喝着買瓶子:“買——瓶子的來咯,買——瓶子的來咯!” 可是總吃番薯沒有一點肉也不行,立鴻有時都快餓暈了。有幾次,阿信出去討飯的念頭都有了。她九歲被賣,九歲以前她出去要過飯。時間的長河並沒有沖淡過去的苦楚,那些經歷她還生動地記得。可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她是當過妓女的人,現在再出去當要飯的,以後讓兩個孩子怎麼見人?好在,雞鴨一直養着,瓜菜也一直種着。筒樓邊上的池塘,為阿信的雞鴨提供了豐富的食物。阿信體力還好,不時幫人洗洗衣服,也能賺個幾毛一塊的。 一九五三年春,阿強入獄的一年後,有一天,阿信正在池塘邊撈蟲子,冷不防聽到有人叫“阿信”。她嚇了一跳,以為阿強回來了。抬頭一看,不是阿強,而是阿強的結拜兄長大建。 “建哥,是你!” “是,阿強的事我都聽說了,一直有事過不來。”大建走了過來,問阿信在撈什麼。“撈蟲子,給鴨子吃的。”阿信說。 大建往池子底下望了望,“我來替你撈吧,你歇會兒。”他說。 “不用了,我也撈得差不多了。”阿信說着,收起竹竿,提起水桶,招呼大建進屋坐。 阿信進屋,對立鴻說:“叫建伯。” 立鴻從昏暗中站起來,跑過來叫了聲“建伯”。見了一個和爸爸年齡相仿的男子,立鴻很是興奮。 筒樓里光線差,大建費勁地看了看立鴻,摸摸他的頭,“立鴻長高了。” “建哥坐。”阿信端了一杯水過來。 大建看了看四周,“真夠暗的,你們怎麼能住得下去。” 阿信苦笑:“不住這裡就要住街頭上去了。” 大建聽阿信這麼說,看了她一眼。三十歲不到的她,額頭已經布上皺紋;散亂的發撮,遮掩她沒有血色的臉。大建想象着六年前這張臉的丰姿和這個身段的綽韻,嘆了一口氣,“阿信,你受委屈了,阿強沒照顧好你和這個家。” “建哥別這麼說。他盡力了。他要坐十八年的監,受委屈的是他。” “阿強有你這句話也值了,”大建說,“我就不明白,牽了一頭牛,至於判十八年那麼重麼!” 阿信說:“我也這麼問的。可又一想,這王法不是我們說了算的……不說我們的事了,建哥,你怎麼樣?近來好嗎?” 大建臉色暗淡地:“不瞞你說,三個月前我內人走了……” 阿信非常驚訝:“嫂子走了?!怎麼會?” “做手術,打了麻藥,再也沒醒過來……”大建說着,用手掩住臉。
阿信聽了好難受,一下不知說什麼來安慰大建。“建哥別太難過傷了身子。我琢磨,命里註定的事,怎麼也沒辦法的,所以就不去多想。日子總要過,身體是本錢。” 阿信一番話似乎奏了效,大建抹抹眼睛,“阿信說的是。這些日子,我突然就想到了你,一個女人,帶兩個幼兒……這裡,這麼黑,怎麼住人哪!” 阿信淡淡地:“沒什麼,我們都習慣了,就是有人來會不方便一點,不過平時也沒人會來。” 大建看着她,欲言又止。看看一邊的牆角,堆着一筐瓶子罐子破銅爛鐵,另一邊放着畚斗和耙子,大建想了想,突然從口袋裡掏出來幾張鈔票,遞給阿信:“這些,你留着。” 阿信一看,連連推手,“不行啊建哥,這個時候我不能拿你的錢,快收起來!” “阿信你見外了……” “建哥的心意我全領了,可這錢我真的不能要!” 沒想到生活極度貧困的阿信會這麼堅決地拒收他的錢。沒有辦法,他只好把幾張鈔票收了回去。
上集:小說《無房》17 一念之間 (卷一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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