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多大程度上代表了黑人的利益?:現代種族主義續篇
奧巴馬當選,振奮了美國以至世界。說美國的形象,在一夜之間提升,我覺得一點也不誇張。從一個已經被金融危機弄得萎靡不振的超級大國,變成種族主義上有重大突破的一顆新星冉冉升起,美國歪打正着地自己拯救了自己的形象問題。有意見認為,他當選純粹是人們對他寄予改變的厚望,與他的種族背景沒有什麼關係。我覺得這種意見,太理性了,把選民對總統的期望理性化得超出實際了,好像人們希望他能改變經濟,就是經濟期望,就沒有其他因素。我認為選民們並非純粹理性的人,而是各種因素交集在一身的多面人。很難說是一種因素決定人們的行為。事實是95% 的黑人把票都投給了奧巴馬,這就不能說沒有種族因素的作用了,那麼怎樣才算沒有種族因素的投票結果呢?那就是黑人一半的票投給了奧巴馬,一半投給了麥肯。是這個道理吧?
我的耳邊依然迴響着11月5日,奧巴馬當選第二天一位黑人在電台採訪他時所說的話,他說奧巴馬當選對改變美國黑人處境而言,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當時我是很為這位黑人的冷靜吃了一驚的,因為他說出了我這個“局外人”的感覺。而且是從一位與新出爐總統同一個膚色的人的嘴裡說出來,他們沒有狂熱掉,還很清醒,我倒是從這種清醒中看到這個種族的水平,如果我們硬要套用種族這個本身就很有問題的category(類別)的話。
這位黑人的話讓我想到了這個問題:奧巴馬在多大程度上能代表黑人利益?他是個典型的黑人嗎?要我說,不是,首先是他是二元種族的黑人爸爸和白人媽媽的兒子,他的當選要振奮的更準確的是混血兒們;其次,他不是個典型的黑人,因為他的受教育程度遠遠超出黑人在美國的平均水平,所以他不能在普遍意義上代表黑人這個種族,而只能代表受過良好甚至是傑出的教育的那一撥黑人,換言之,他代表的是黑人中的中上層級(segment)的人。普通的、典型的黑人,對奧巴馬是望塵莫及的。這就是為什麼我在“奧巴馬當選說明種族主義被扔進Toilet了嗎?”文中說他是一個白人化的黑人的緣故。讓我們看看他的受教育背景就知道了。
他在印尼Jakarta受的小學教育,到十歲轉到了夏威夷Punahou Academy;沒錯,他是在單親家庭長大,這與許多黑人孩子的處境是相似的,但不同的是,他由外祖母帶大,這外祖母並不是一般家世,而是夏威夷島上一個部落的皇親家族,奧巴馬上的小學到高中都是特別好的學校,學校里只有他和少數幾個黑人,可以說他在教育上已屬於享受特權的階級了,儘管他是受過同學和老師的歧視,但是他的起點已經很高,他得到了哥倫比亞大學的本科學位,後來畢業於哈佛研究院法律專業,這是大多數黑人做夢都夢不到的。
大多數黑人的教育背景是怎樣呢?他們在破敗得搖搖欲墜的inner city中長大,逃學、輟學、吸毒是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雖然黑人中因為種種原因有一小部分已走出內城,成為中上或上產階級,大概比例為黑人總體的23%,但是大部分黑人是美國都市貧困(urban poverty)的受害者,因為大量手工工作被自動化取代,同時大量需要體力勞動者的生產廠家轉向了海外,城市中心被資本家遺棄,留在裡面繼續生活又走不掉的人,主要是黑人。這就是導致黑人生活貧困的一個主要原因。由於美國的教育體制受制於neighborhood,所以inner city 的教育是很差的,沒有教育,何談在現今這個社會的向上攀升?這也就是許多城市黑人生活在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裡循環往復的緣故。所以,這不是他們選擇的生活,這是生活選擇了他們作為產業轉型的犧牲品。
我這樣說好像是說奧巴馬的成長環境與大多數黑人完全是兩重天,但是這不影響我對他的敬佩。我敬佩他的毅力和聰明,因為不是每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都能取得他今天的成就。我只是想說,他不是典型的非洲黑人。要理解典型的黑人,為什麼總是與貧窮、犯罪、吸毒的環境相聯,與教育程度低相聯,我們要理解美國為黑人提供的制度環境。這有一個詞,叫“制度性歧視”,是看一種制度或政策的結果,雖然可能你沒有這個用心,但是結果造成了某個群體受損害,也就是歧視了。因為奧巴馬的傑出的教育背景,而且他是白人祖母養大的,所以他是站在兩個種族的邊緣,多多少少也是他得到來自白人中的開明人士的支持的原因吧。一個人支持另一個人,肯定有他與我是不是一路人的感覺起作用,而不僅是種族這種膚淺的東西,奧巴馬給許多人很好的感覺,不能不說是他的多種族、多元文化薰陶出來的獨特氣質決定的。
通過和我的一位美國朋友交流意見,她認為奧巴馬當選可能改變了白人對受過好的教育的黑人的看法,但是對大多數黑人的態度和印象,至少在我們這個白人為主的城市是改變不大的。這也說明,奧巴馬當選,不會改變太多人們的成見,成見的改變得一個群體的努力,而不是個人的努力。
那麼,在別的大城市呢?奧巴馬當選後是否意味着美國就可以在種族問題上高枕無憂了呢?我真的樂觀不起來。可能因為我看了太多紀錄片,那些各個種族受歧視的鏡頭讓人終生難忘,少數族裔那種屈辱的眼神在心裡揮之不去,我同意網友寄自美國的話,他在一篇文章中講過給孩子講歷史不是為了仇恨,而是為了不要重複可怕的歷史。但是歷史之所以走出了那條路,而不是另一條路,是有自己的原因的。
美國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國家,我聽到一個說法,說美國是世界上最好的和最壞的國家,當時一聽就覺得很形象,這與電視劇“北京人在紐約”中的紐約既是天堂也是地獄的歌詞異曲同工,為什麼這麼說?我的理解是,因為這是一個強調人人生而平等的國家,但是也是這個國家,有一個人群的平等、自由是以另一個群體做奴隸(黑人)、另一個群體被滅絕性地驅逐與殺戮(印第安人)為代價的,這是美國歷史無法迴避的兩難,矛盾。歷史給這個國家的今天的影響是,雖然越來越多人承認歷史的可怕和荒誕,但只要有歷史,就有過去的受益者今天還不服氣於失去的天堂,種族主義的意識形態仍然在一些人心靈深處幽靈不散,只是變換了形式,從老式轉成了現代種族主義。
歷史有它執拗的邏輯,我的觀察是-----可能是孤陋寡聞,我沒有在別的地方看過這種說法,權且在這裡大膽說出來,我知道人們說過種族主義是癌症的說法,我認為,不管它是不是癌症,但種族主義是不會消失的,理由?因為美國社會的分層就是建立在種族主義基礎上,種族主義從過去是,今天也是,將來還會是美國經濟的支柱。換言之,美國經濟離開種族不平等,就不能成立了。美國今天的繁榮,除了市場經濟,民主制度,還有一個不拿上檯面的原因,就是種族主義的支撐。美國今天的繁榮,是白人和少數族裔一起世世代代努力的結果,而且後者的貢獻是顯著的。只強調白人的功勞是不公正、也是基本無知的說法。
試想,誰用脊背頂起美國建國前的經濟的雛形?是奴隸制下的黑奴啊;誰在過去和今天在做着粗活、重活、農活?是墨西哥人;誰在做服務業里低下的工作,領取minimum 的報酬?是黑人、Hispanic,和各地移民,包括第一代的華人、越南人、老撾人、泰國人……是誰在做着高科技的工作,他們已經是經濟上的中上階級,但是總是被人問“I mean where are you really from?”,被當作永遠的外國人看待,僅僅因為你有着一張亞裔的臉蛋?是華人、日本人、印度人。美國是一個最美麗的國家,因為他/她有最多的人種,文化,他/她因此而受益無窮。來的人也受益無窮,因為這是人們逃避自己母國宗教壓迫、政治囚牢、貧窮生活的地方,所以永遠不愁沒有人來。你來,就要經歷這個少數民族的生活。這就是現實。所以,如何讓這個國家變得更美好,是不是只有靠少數族裔的共同努力,爭取更多的平等權益?
奧巴馬當選了,當然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但是有人心裡不舒服,上個星期六的報紙新聞讓我的心情很沉重。
你們看了Associated Press Jesse Washington寫的 “Election Spurs ‘Hundreds’ of Racist Incidents”(總統競選激發幾百樁的種族主義意外事件)嗎?只能用可怕來形容現實的嚴峻。
這裡只抄幾段:
“One was in Snellville, Ga. , where Denene Millner said a boy on the school bus told her 9 year old daughter the day after the election: ‘I hope Obama gets assassinated.’ That night, someone trashed her sister-in-law’s front lawn, mangled the Obama Lawn signs and left two pizza boxed filled with human feces outside the front door, Milner said. ”
“Potok, who is white, said he believes there is a large subset of white people in this country who feel that they are losing everything they know, that the country their forefathers built has somehow been stolen from them.”
“In Standish, Maine, a sign inside the Oak Hill General Store read: ‘Osama Obama Shotgun Pool.’ Customers could sign up to bet $ 1 on a date when Obama would be killed.” ‘Stabbing, shooting, roadside bombs, they all count,” the sign said. At the bottom of the marker board was written ‘let’s hope someone wins’.”
夠了嗎,夠了。
文章最後一段是一個社會學家B.J.Gallagher的話,他寫的書是“一隻孔雀在企鵝的土地上”,“如果我不能傷害我感到憤怒的人,我會把憤怒釋放到一個替身的身上,即與他同一個種族的人。”
夠了嗎?我們可以帶着怎樣的心情入睡?
2008,11,21
文章之外的話:
慕容,你好!你催促之下我的續篇算是完成了,給您交差了啊。但願不要很失望。
讀者們,如果您看到了這篇文章,謝謝興趣,這不是一個輕鬆的話題。希望不要影響你的周末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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