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多大程度上代表了黑人的利益?:现代种族主义续篇
奥巴马当选,振奋了美国以至世界。说美国的形象,在一夜之间提升,我觉得一点也不夸张。从一个已经被金融危机弄得萎靡不振的超级大国,变成种族主义上有重大突破的一颗新星冉冉升起,美国歪打正着地自己拯救了自己的形象问题。有意见认为,他当选纯粹是人们对他寄予改变的厚望,与他的种族背景没有什么关系。我觉得这种意见,太理性了,把选民对总统的期望理性化得超出实际了,好像人们希望他能改变经济,就是经济期望,就没有其他因素。我认为选民们并非纯粹理性的人,而是各种因素交集在一身的多面人。很难说是一种因素决定人们的行为。事实是95% 的黑人把票都投给了奥巴马,这就不能说没有种族因素的作用了,那么怎样才算没有种族因素的投票结果呢?那就是黑人一半的票投给了奥巴马,一半投给了麦肯。是这个道理吧?
我的耳边依然回响着11月5日,奥巴马当选第二天一位黑人在电台采访他时所说的话,他说奥巴马当选对改变美国黑人处境而言,是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当时我是很为这位黑人的冷静吃了一惊的,因为他说出了我这个“局外人”的感觉。而且是从一位与新出炉总统同一个肤色的人的嘴里说出来,他们没有狂热掉,还很清醒,我倒是从这种清醒中看到这个种族的水平,如果我们硬要套用种族这个本身就很有问题的category(类别)的话。
这位黑人的话让我想到了这个问题:奥巴马在多大程度上能代表黑人利益?他是个典型的黑人吗?要我说,不是,首先是他是二元种族的黑人爸爸和白人妈妈的儿子,他的当选要振奋的更准确的是混血儿们;其次,他不是个典型的黑人,因为他的受教育程度远远超出黑人在美国的平均水平,所以他不能在普遍意义上代表黑人这个种族,而只能代表受过良好甚至是杰出的教育的那一拨黑人,换言之,他代表的是黑人中的中上层级(segment)的人。普通的、典型的黑人,对奥巴马是望尘莫及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奥巴马当选说明种族主义被扔进Toilet了吗?”文中说他是一个白人化的黑人的缘故。让我们看看他的受教育背景就知道了。
他在印尼Jakarta受的小学教育,到十岁转到了夏威夷Punahou Academy;没错,他是在单亲家庭长大,这与许多黑人孩子的处境是相似的,但不同的是,他由外祖母带大,这外祖母并不是一般家世,而是夏威夷岛上一个部落的皇亲家族,奥巴马上的小学到高中都是特别好的学校,学校里只有他和少数几个黑人,可以说他在教育上已属于享受特权的阶级了,尽管他是受过同学和老师的歧视,但是他的起点已经很高,他得到了哥伦比亚大学的本科学位,后来毕业于哈佛研究院法律专业,这是大多数黑人做梦都梦不到的。
大多数黑人的教育背景是怎样呢?他们在破败得摇摇欲坠的inner city中长大,逃学、辍学、吸毒是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虽然黑人中因为种种原因有一小部分已走出内城,成为中上或上产阶级,大概比例为黑人总体的23%,但是大部分黑人是美国都市贫困(urban poverty)的受害者,因为大量手工工作被自动化取代,同时大量需要体力劳动者的生产厂家转向了海外,城市中心被资本家遗弃,留在里面继续生活又走不掉的人,主要是黑人。这就是导致黑人生活贫困的一个主要原因。由于美国的教育体制受制于neighborhood,所以inner city 的教育是很差的,没有教育,何谈在现今这个社会的向上攀升?这也就是许多城市黑人生活在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里循环往复的缘故。所以,这不是他们选择的生活,这是生活选择了他们作为产业转型的牺牲品。
我这样说好像是说奥巴马的成长环境与大多数黑人完全是两重天,但是这不影响我对他的敬佩。我敬佩他的毅力和聪明,因为不是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都能取得他今天的成就。我只是想说,他不是典型的非洲黑人。要理解典型的黑人,为什么总是与贫穷、犯罪、吸毒的环境相联,与教育程度低相联,我们要理解美国为黑人提供的制度环境。这有一个词,叫“制度性歧视”,是看一种制度或政策的结果,虽然可能你没有这个用心,但是结果造成了某个群体受损害,也就是歧视了。因为奥巴马的杰出的教育背景,而且他是白人祖母养大的,所以他是站在两个种族的边缘,多多少少也是他得到来自白人中的开明人士的支持的原因吧。一个人支持另一个人,肯定有他与我是不是一路人的感觉起作用,而不仅是种族这种肤浅的东西,奥巴马给许多人很好的感觉,不能不说是他的多种族、多元文化熏陶出来的独特气质决定的。
通过和我的一位美国朋友交流意见,她认为奥巴马当选可能改变了白人对受过好的教育的黑人的看法,但是对大多数黑人的态度和印象,至少在我们这个白人为主的城市是改变不大的。这也说明,奥巴马当选,不会改变太多人们的成见,成见的改变得一个群体的努力,而不是个人的努力。
那么,在别的大城市呢?奥巴马当选后是否意味着美国就可以在种族问题上高枕无忧了呢?我真的乐观不起来。可能因为我看了太多纪录片,那些各个种族受歧视的镜头让人终生难忘,少数族裔那种屈辱的眼神在心里挥之不去,我同意网友寄自美国的话,他在一篇文章中讲过给孩子讲历史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不要重复可怕的历史。但是历史之所以走出了那条路,而不是另一条路,是有自己的原因的。
美国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国家,我听到一个说法,说美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和最坏的国家,当时一听就觉得很形象,这与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中的纽约既是天堂也是地狱的歌词异曲同工,为什么这么说?我的理解是,因为这是一个强调人人生而平等的国家,但是也是这个国家,有一个人群的平等、自由是以另一个群体做奴隶(黑人)、另一个群体被灭绝性地驱逐与杀戮(印第安人)为代价的,这是美国历史无法回避的两难,矛盾。历史给这个国家的今天的影响是,虽然越来越多人承认历史的可怕和荒诞,但只要有历史,就有过去的受益者今天还不服气于失去的天堂,种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仍然在一些人心灵深处幽灵不散,只是变换了形式,从老式转成了现代种族主义。
历史有它执拗的逻辑,我的观察是-----可能是孤陋寡闻,我没有在别的地方看过这种说法,权且在这里大胆说出来,我知道人们说过种族主义是癌症的说法,我认为,不管它是不是癌症,但种族主义是不会消失的,理由?因为美国社会的分层就是建立在种族主义基础上,种族主义从过去是,今天也是,将来还会是美国经济的支柱。换言之,美国经济离开种族不平等,就不能成立了。美国今天的繁荣,除了市场经济,民主制度,还有一个不拿上台面的原因,就是种族主义的支撑。美国今天的繁荣,是白人和少数族裔一起世世代代努力的结果,而且后者的贡献是显著的。只强调白人的功劳是不公正、也是基本无知的说法。
试想,谁用脊背顶起美国建国前的经济的雏形?是奴隶制下的黑奴啊;谁在过去和今天在做着粗活、重活、农活?是墨西哥人;谁在做服务业里低下的工作,领取minimum 的报酬?是黑人、Hispanic,和各地移民,包括第一代的华人、越南人、老挝人、泰国人……是谁在做着高科技的工作,他们已经是经济上的中上阶级,但是总是被人问“I mean where are you really from?”,被当作永远的外国人看待,仅仅因为你有着一张亚裔的脸蛋?是华人、日本人、印度人。美国是一个最美丽的国家,因为他/她有最多的人种,文化,他/她因此而受益无穷。来的人也受益无穷,因为这是人们逃避自己母国宗教压迫、政治囚牢、贫穷生活的地方,所以永远不愁没有人来。你来,就要经历这个少数民族的生活。这就是现实。所以,如何让这个国家变得更美好,是不是只有靠少数族裔的共同努力,争取更多的平等权益?
奥巴马当选了,当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有人心里不舒服,上个星期六的报纸新闻让我的心情很沉重。
你们看了Associated Press Jesse Washington写的 “Election Spurs ‘Hundreds’ of Racist Incidents”(总统竞选激发几百桩的种族主义意外事件)吗?只能用可怕来形容现实的严峻。
这里只抄几段:
“One was in Snellville, Ga. , where Denene Millner said a boy on the school bus told her 9 year old daughter the day after the election: ‘I hope Obama gets assassinated.’ That night, someone trashed her sister-in-law’s front lawn, mangled the Obama Lawn signs and left two pizza boxed filled with human feces outside the front door, Milner said. ”
“Potok, who is white, said he believes there is a large subset of white people in this country who feel that they are losing everything they know, that the country their forefathers built has somehow been stolen from them.”
“In Standish, Maine, a sign inside the Oak Hill General Store read: ‘Osama Obama Shotgun Pool.’ Customers could sign up to bet $ 1 on a date when Obama would be killed.” ‘Stabbing, shooting, roadside bombs, they all count,” the sign said. At the bottom of the marker board was written ‘let’s hope someone wins’.”
够了吗,够了。
文章最后一段是一个社会学家B.J.Gallagher的话,他写的书是“一只孔雀在企鹅的土地上”,“如果我不能伤害我感到愤怒的人,我会把愤怒释放到一个替身的身上,即与他同一个种族的人。”
够了吗?我们可以带着怎样的心情入睡?
2008,11,21
文章之外的话:
慕容,你好!你催促之下我的续篇算是完成了,给您交差了啊。但愿不要很失望。
读者们,如果您看到了这篇文章,谢谢兴趣,这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希望不要影响你的周末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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