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問了當地精英學校的教授一個問題以後 我像空氣一樣透明----法學教授在我問了一個他沒法回答的問題後,越過我轉向了兩位白人,在一個關於民權的講座上。 昨天才看到一篇由昭君轉貼的《精英教育的誤區》的精彩好文,今天就在學校一個關於“本城市與民權”的題目的講座上見到一位當地的教會私立大學裡的法學院教授,他深色西裝,打着一條顏色活泛的領帶,是一位白人,從紐約和三藩市的大學轉到我們這個白人占91%的中等城市工作,也就是四年的時光。 他的演講頗符合人們對一個法學院教授的期望,吐字清晰,風度翩翩,也許還刻意地展示一種“紐約腔”?因為我感覺得到他很注意自己講話的語速、講話的質量、講話的派頭和氣質,總之,我對他的演講水平是折服的。 他列舉了許多我們這個城市在公民平等與社會公正方面做得不夠甚至很是差勁或糟糕的地方,比如,城市的人權委員會的九個位置在網頁上居然全是“空缺”這樣的令人疑惑和尷尬的字眼;比如,城市的警察系統被聯邦某機構評價為有種族歧視的行為;比如,城市的監獄裡關着大大超過黑人在人口中的比例的黑人。演講的最後環節自然是提問題與回答。 一個問題來到我心裡,我想,我的學生(每一次都是白人男生)常常提出的一個令他們很困擾或他們很想學習的概念,是“反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他們都是基於黑人對白人的歧視而提出反向歧視這個問題的,照我的理解,反向歧視也是歧視,只要是歧視,就是違法的。但是法律上有這麼一條嗎?法律上規定的條文好像都有一個假定(assumption),就是歧視是發生在統治群體對弱勢的種族的歧視上而非相反,但是這個假定本身是否值得問一個“是這樣嗎”,我為什麼不趁今天這機會來問問這位法學教授呢?這個問題,在今天這樣人全部坐滿,大概有兩百多人的講廳里,是一個合適的問題嗎?他不會不知道答案吧?我心裡慢慢想着這些問題,準備看時機來提問。 等大家的提問進行了五、六分鐘後,坐在最後一排的我舉手問:“我就是好奇,想請教一下有沒有一條法律來界定什麼是反向歧視的?”(我的問題不可謂不直截了當簡潔明快,因為我感覺時間有限沒時間說太多鋪墊性質的話了。) 他明顯一愣,然後有點口吃地問:“你說的反向歧視是。。。” 我沒想到他會把球踢回來給我,我問這個問題時也的確是assume了他也知道什麼叫反向歧視,我以為即使他要反問我,也是會以“你說的反向歧視是不是這樣的,。。。”然後我可以說不或說是的。結果現在變成要由我來定義反向歧視。這當然不是一個很容易的事。 我:“反向歧視通常是指少數族裔對主流群體、主導群體(dominant group)的歧視,在學生們的日常對話中,他們時不時地會提到反向歧視這個現象。” 他顯得毫無準備,然後說:“反向歧視,這個嘛,呃,這個嗎,呃。。。哦,Affirmative Action, 這是一個經常受到反向歧視這樣的評價的政策。”我馬上在下面點頭表示支持。 “Affirmative Action之所以受到了打擊,是因為主流群體在擔心人們的競爭是否還是公平的,一味照顧少數族那麼主流群體的利益就受損,在高等教育中對Affirmative Action的批評尤其引人矚目,還有東部消防員的case,也可說是反向歧視的例子。。。”這位白人教授侃侃而談。 他一直在說話,但是一直沒有說到有無對反向歧視的法律上的審定和考量標準。我說謝謝你的回答,接着又有人問他兩個問題,他很快地回答了他們,主持人看時間到就宣布散會了。 我想我該去向他表示謝意,或告訴他為什麼我要問一個顯然令他有點措手不及的問題,也趁機和他再探討一把反向歧視。於是我走上前面他演講的地方,我們學院的一位歷史老師正向他介紹自己,並和他交談,我站在歷史老師旁邊,很自然地等他們聊,聽他們聊着,聊着,我只是等着輪到我而向他請教一下反向歧視的問題。 他和那位歷史老師握手言別,這時我以為他會來和我打一下招呼,然而,他經過我,很熱情地去和一位站在更遠處的觀眾席的人握手,我也就跟着站到他們身邊去了。 那個人剛才也提問了,現在他們開始講一個現象,就是人們喜歡根據相貌猜測誰是罪犯的一個實驗,他們熱烈而熟絡地交談,以至於我在想他們之前是否就是熟人。他們不停地說着,我站在他們旁邊聽他們講,三分鐘過去了,五分鐘過去了,十分鐘過去了。他們不停地在重複一個同樣的心理學實驗的話題,連我都覺得他們簡直就是在沒話找話了。只是這個教授一直好像根本沒有看見我。 我的耐心和勇氣已經近乎用完了,我還要去準備自己的東西呢。於是我退出那塊地方,經過主持人身邊,謝謝她主持了這樣一個很好的活動。在我要走到門邊時,我聽到那個提問的人說“對不起,是不是我妨礙了你要和他說話了?” 我淡淡地說:“沒關係,我得離開了,因為我還有事。而且,那不是一個容易的問題,我知道。”(我心裡說的是我就是沒事也經不起這麼幹耗着呀?) 那位法學教授說:“給我寫郵件,我們可以討論。”我點點頭謝了他一下。 可是回到辦公室,我忽然對自己剛才的遭遇有一個觀察,就是他兩次繞開我,迴避我,而去和我的歷史學同事聊,和那位顯然在認識的秩序上應該在我後面的人講話,而就是對我的等待視而不見。其實我知道(我自己有相關經歷),做完一個演講後有人等着和你交談,你是能看得出來的,要不然你也太遲鈍了,可我覺得他是有意避開我,難道是因為他不想和我討論反向歧視這個(政治不正確的)燙手山芋?這個現象本身不就很有趣嗎? 這個大學在當地就算是一個公認的精英學校,裡面的教授自然是精英。精英,昭君那篇轉發的文章里提到的精英的特徵,在這位法學教授身上儘管很微妙卻很精確地顯示出來:他們不相信除了自己之外還有“明白人”(明白人不等於是真正的明白人,或任何時候都很明白的人,所以我加了引號),他們並不認識自己,自然也就無法真正認識別人。或者他們根本沒有興趣去認識在他們的判斷里沒有“價值”的人。因為他把我晾在一邊“涼快”的過程,不願去探討一個哪怕是棘手卻也是必須去面對的話題,不就是一個顯示他自己的傲慢和沒有好奇心的過程嗎? 我像空氣一樣透明,法學教授在我問了一個他沒法回答的問題後,越過我轉向了兩位白人,在一個關於民權的講座上。 我為自己在等得不耐煩之後,選擇義無反顧地離開,給他一個脊背的做法感覺很好,為自己喝彩吧我做了該做的事情。這件事情很小,對有些人而言小得或許不值一提,但是我看到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很多時候極其微妙。 2010,2,25 寫,27號寫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