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究竟是什麼?對愛情的探討 昨天的《婚姻與家庭》課,討論第13章,《逐漸走遠:分開與離婚》(Coming Apart: Separation and Divorce)。我用了隨教科書而提供給老師的參考書裡的一道討論題,題目是: “你認為兩個人不再相愛是你會離婚的原因嗎?” 班上女生中年齡最大的Amy,三十來歲、已經是三個孩子的母親,舉手要求發言: “我認為這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因為這只能說明你都沒有足夠的努力,就放棄了。 當你是真的相愛而結婚的時候,是不會fall out of love(不再相愛)的。維持婚姻要做許許多多艱難的工作。” 我問她,“那你怎麼知道自己是不是找到的是真愛?” 她很快地接道:“你愛的必須是這個人本身,是這個人的全部。不管好壞,你都愛他/她。你對他/她的感覺不是lust(性慾),也不是infactuation(熱戀),……” 我說,“說得真好!可是問題是,當你決定要和他/她結婚的時候,你是否知道什麼是love, lust以及infactuation呢?你也許覺得自己在熱戀(infactuation)中,那就是愛(love)了。而熱戀並不一定就是愛。有多少人能夠確信自己懂得這三者的區別呢?” Amy笑着連連點頭,說“exactly”,笑容中透露着一個過來人基於豐富經歷而散發出的自信。 的確,我覺得Amy的話說得太好了,因為她說到了點子上了。這可以說是Amy的愛情宣言。能用簡潔的語言表達一個很難表達得清楚的概念或觀點,這是一種本事,我佩服她。 真愛究竟是什麼?這是一個難倒了多少代人、被無數人苦苦追蹤答案的問題啊。我自己不也懵懵懂懂、以為這是一個永遠也說不清楚的東西嗎?可是我覺得今天Amy把這個難解的題以她的語言給解答了。其實在聽她發言的那一刻,我覺得我是她的學生,她在教給我一種東西。 這番話其實與我們前兩周在課堂上看過的Juno這部電影很有淵源。那是片中對着16歲就未婚先孕的Juno,她父親對她說了一句話,“你要找一個真正愛你的人結婚,什麼是真正愛你的人呢?這個人要愛你之所以為你,不管你是美麗還是醜陋,是好還是壞,狀態很好還是狀態很壞時,他都愛。” 這番話還顯然帶有我們在第五章《友誼和愛情》學過的一個理論的色彩。這是一個受到學生普遍好評的理論,當時我們只是從教科書接觸了對它的論述,也沒有看過原著,而且關於愛的理論很多,就這個理論給人的思考很豐富,有一種回味無窮的感覺。同學們反映這是對他們對愛情的理解幫助最大的一個理論。 這就是斯坦博格的愛情的三角理論( Sternberg’s 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 根據Sternberg的理論,愛可以被具體視覺化為由三個因素構成的三角形:親密、密切(intimacy),熾熱的戀情、強烈的情慾(passion)、承諾或決定(commitment or decision)。 Intimacy Passion Commitment or decision 親密(intimacy)是指當你在愛的時候,對你愛的人有一種溫暖、親近的連接在一起的感覺。這包括對你的戀人給予支持也得到戀人的支持,能夠與你的戀人溝通內心深處的事情,互相理解,互相珍視。 熾熱的戀情、強烈的情慾(passion)是指羅曼蒂克的感覺,雙方互相吸引,有性的衝動和總想在一起的欲望。這裡面包括得到性的滿足和實現,或是兩人關係的主宰者,或被關係而主宰。 承諾或決定(commitment or decision)包含短期和長期兩個方面。短期的承諾是你對愛某個人的一種確定。這種感覺出現在你覺得要對一個人做出承諾之前。承諾是長期的,表示要保持愛的關係。 在一個特定的關係中,這三個要素的每一個都可以擴大或減少,這三個要素的變化會影響一個關係的質量。一個關係裡可以有這三種要素的不同的組合;同一個關係在不同的時間也可以是三種要素中的全部或兩種或只有一種存在。這樣一個關係就可以有以下這些不同的局面出現了。 (1)第一種是喜歡(liking),就是僅有親密感; (2)羅曼蒂克的愛(romantic love),則是親密感和熾熱的情慾的結合; (3)熱戀(infatuation)則僅指強烈的情慾(passion)而已; (4)傻乎乎的愛(fatuous love)是指熾熱的情慾與承諾的結合(passion and commitment); (5)空洞的愛(empty love)是指只有決定或承諾; (6)同伴式的愛(companionate love)是親密感和承諾的結合; (7)完美、圓滿的愛(consummate love)是親密感、情慾與承諾三者都具備的一種愛的關係; (8)非愛(nonlove),是指親密、情慾和承諾都缺席、不存在的一種關係。 Sternberg相信,即使在一段成功持續着的感情里,情慾也會減少,而親密感和承諾則會增加。我覺得這和中國人說的婚姻里愛情會慢慢變成親情簡直是如出一轍的說法。 Sternberg指出,這樣的結果就是同伴式的愛的形成(同伴式的愛是上面的第六種愛,companionate love)。如果有人厭倦了同伴式的愛,因為其越來越缺乏激情和情慾,那麼他或她就會去婚外尋找激情的滿足。很多婚外情不是這樣發生的嗎?這位理論家的確很有洞察力。 我的學生Amy對真愛的描述,融合了Juno的父親和Sternberg理論的精華。我認為如果光看Sternberg的理論,對什麼是真愛的理解還是不會那麼深。因為親密(其實就是覺得兩人談得來而且容易互相理解)、情慾和承諾這三者好像還不是真愛的全部,這裡還有一個愛的關係的核心沒有被提到。 愛的關係的核心是真愛,而真愛到底是什麼?我理解,真愛就是要愛一個人的全部的品行和外在特點,這些品行和外在特點裡必然不是全部符合你對心上人的夢想,必然有令你不滿意、遺憾的一些東西,但是,真愛中的人會有一種就連缺點都覺得很可愛或者可以接受的勁頭。 愛一個人,除了愛他或者她的優點,也要愛、包容他或她的缺點或不符合你的理想的特點!這後面的這一半,怕是很難做到,但是,如果做不到,那麼就不是真愛了。就只能是有條件的愛而非無條件的愛了。所以另一個學生在提前交來的反思報告中說:“愛原本就是艱難的事。” 每一個人都是不同的,所以怎麼可能有完全符合你的心思的愛人呢?那麼怎樣決定一個人是否值得成為你的真愛,就看你怎麼捨棄、怎麼能用心去擁抱一個人的全部。所以對真愛的理解和決定,其實也是一種愛情智慧的結果。 另外在小說中、詩歌里常有對一種說不清楚的朦朦朧朧的感情的描寫,我們喜歡問“那是愛嗎?”,現在我明白起來了,從Sternberg的理論和許多別的學者的理論來看,那只能是一種類似親密感intimacy的因素,離真愛還很遠。 也因為愛不是隨便的,愛不是可憑心情好壞而指向任何人的。愛一旦表白,那麼在接受愛的表白的那一方,可能會抱着“你說愛我就是要愛我到永遠”的期望。根據Sternberg的理論,我們可以學到的是,說出愛的表白的人,也許只是在承諾或決定中的短期階段,但是聽到愛的表白的人,如果認定對方是在長期階段,就很可能會對後面不能持續的愛感到失望至極。也許這樣才出現了“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的看似曠達的哲學。愛不能是一個輕易掛在嘴邊來調情的詞。愛一旦說出,就成了一種存在。也因此,愛不輕飄飄,它是有分量的,在兩性關係中,愛是最有分量的一個字。 許多人結婚是出於熱戀,或出於愛對方的金錢、名譽或地位,並非愛的是那個人本身。如果我們在早期有對真愛的意識和思考,是否可以避免許多也許本來就不應該開始的婚姻?在昨天的討論中還有一道討論題,是對於目前高離婚率(接近50%)的美國社會,是否該讓離婚更難一些?同樣是這個Amy,說,“我認為不必把離婚弄難,但是要讓結婚不那麼輕易和容易。結婚可是一輩子的事情啊。” 這個觀點和什麼是真愛,要弄清楚自己是否找到真愛再結婚其實是同一個思路。然而要確定自己是否找到真愛,這個問題本身就很難,有人要用大半生才能確信自己的答案。而且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是不是也太晚了?同時慢慢地有一種時尚興起了:同居成為一個選項,同居成為新的社會規範。但是研究發現同居也不能保證人們就會結婚或結婚了就不離婚。不過這是另一個話題了。 即使發現自己結婚時也不懂什麼是愛情,是否後面就沒戲唱了呢?Sternberg的愛情三角理論能帶給已經結婚的人什麼思考?問問自己,我到底愛他或她的什麼?而且是愛,就要愛他或她的全部。接受他/她,努力經營自己的愛的關係。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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