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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o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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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1-03-12 20: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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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第一次来这里, 喜欢你的文笔, 文如其人, 也喜欢你了. 你讲的故事我的身边也亲历过, 是在中国的时候, 同事的爸爸, 还有邻居, 都是老夫妻几十年了, 妻子刚走没多场时间, 老头怎末就能接受了新的伴侣, 当丈夫走了, 妻子通常孤独终身. 是性别的原因吗? 唉!
我还没来的急再多看几篇, 目录是不是有点不够有组织呢? 比如 他和太太的战火烧到我身上来了 (下), 我开始都找不到了, 应该是接在 上 的后边吧, 随便一说, 可能是我没好好找. 你的照片旧旧的, 很漂亮呢, 喜欢你的文章,你的理念, 坚持写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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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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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4 18:1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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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漂移,我去拜读了,也发了评论,转贴这里:
谢谢你的分享!我知道的那三个例子,就我对当事人的了解,并不是因为心理依赖;他们都是满强的男人。 这个问题可以从多方面看。我只是对多起神速再配颇感意外,遂对两人的感情笃深度有疑问。 欢迎你的到来,就象读者说的,写得好!谢谢分享观点看法。问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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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漂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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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4 11:4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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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谦, 你好! 我写了一点不同的看法(http://blog.creaders.net/piao2/user_blog_diary.php?did=69989)供你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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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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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19: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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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带渐宽,谢谢你的评论分享:“生者幸福地生活,是死者对生者最好的祝福,生者对死者最好的纪念。是一年还是两三个月,各人各异而已。。。” 加蟹小笼,还不太懂那节经文。回头我去查。(Genesis 3:16). 神爱世人,什么建议劝告都是为人好。 clearsky,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文章。人活世上,有数不清的理由需要自强。问好!
谢谢各位评论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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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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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19: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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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带渐宽,谢谢你的评论分享:“生者幸福地生活,是死者对生者最好的祝福,生者对死者最好的纪念。是一年还是两三个月,各人各异而已。。。” 加蟹小笼,还不太懂那节经文。回头我去查。(Genesis 3:16). 神爱世人,什么建议劝告都是为人好。 clearsky,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文章。人活世上,有数不清的理由需要自强。问好!
谢谢各位评论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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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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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19: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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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带渐宽,谢谢你的评论分享:“生者幸福地生活,是死者对生者最好的祝福,生者对死者最好的纪念。是一年还是两三个月,各人各异而已。。。” 加蟹小笼,还不太懂那节经文。回头我去查。(Genesis 3:16). 神爱世人,什么建议劝告都是为人好。 clearsky,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文章。人活世上,有数不清的理由需要自强。问好!
谢谢各位评论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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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lears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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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12: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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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分享,看完这篇以后,我翻看了你的其他几篇文章,真好。自爱自强显示出你的高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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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蟹小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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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10: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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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叹!这是人类的公理。盼望姐妹们保重身体胜过恋慕伴侣。看透这个诅咒"Your desire will be for your husband" (Genesis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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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带渐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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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08: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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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者幸福地生活,是死者对生者最好的祝福,生者对死者最好的纪念。是一年还是两三个月,各人各异而已,因此也就不重要了!再说,一种文化也无需另一种文化的认同才有“正当性”,个人的生活方式和观念亦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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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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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06:4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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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3331,谢谢你的评论。你的第二段有你的道理。尊重你的信仰和认知、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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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u3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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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06:3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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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会的那套东西纯粹是编造. 什么考验亚当夏娃, 神既然全知全能,还用考验? 没有离婚行吗? 须知婚姻原本就是人为的一种制度, 史前人类群婚,杂婚,多配偶制, 如今同居不混,同性婚姻 ....... 基督教教义漏洞百出,常被科学新发现质疑.历史上, 这样的宗教居然强迫人信,有宗教裁判,还有十字路口军,杀气腾腾.
相比之下,佛教对宇宙人生的解释更为合理,从未与科学发生矛盾.佛教也从来没有强迫人信. 对于婚姻, 佛教认为人生有八苦,其中二个是:爱别离,怨憎会.即,相爱的感情不常久(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讨厌的人往往会碰上(冤家路窄).因此不鼓励结婚,一心出家修行则根本了断尘缘,彻底了生死;也不反对离婚.要害是看淡人情,尤其现今社会,从毛的教导"世上没有无缘无故无故的爱",人的功利心越来越重,而且急功近利 .....急不可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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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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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06:2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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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琴韵! 丧偶再婚无可非议,许多事也得分开来说。只是什么事都有个过程。我只是质疑既然情深,怎么人一走茶就凉。 问候琴韵,一切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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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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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06:2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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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叶子来访! 常惦记着呢,祝你一切都好!
谢谢在水一方!是的,情况都不同。问好叶子!
谢谢大韦分享!这种情况叫人慨叹!有时都不知道是冷眼还是热眼看人世。问候,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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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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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01:5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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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叹不巳 我朋友的朋友中,有一对夫妇长期省吃俭用,共同创业十多年,事业小成。妻因劳成疾而逝,夫三个月即与另一女(夫妇以前共同的朋友)同居,并开始周游世界,上欧州,下日本,不亦乐乎。诸朋友叹其妻何苦也。白头谐老,白头谐老。夫妇要美好幸福,双方不一定要同年同月同日死,但求寿长相近。死人毕竟难管活人。像巴金老人把夫人骨灰盒长期放在自己床头边的人,还找得到几人。 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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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水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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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3 01: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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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对那种心理转换很快的男人或女人有种让人很失望的感觉,好在世间不都是这样的人。问候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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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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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2 23:2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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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谦,因为时间的原因,我一直没能跟读你的小说。但看到你一直在不间断的写作,很佩服你努力。
中秋之际,送上朋友的问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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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琴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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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2 20:4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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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虔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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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2 18: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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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Rondo ,看来这现象还挺常见的。有感触就写。 也送上中秋的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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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nd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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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9-22 13: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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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读了你这篇文章,也让我想起认识的一对夫妻,唉。想写篇小说。 祝中秋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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