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孩子他爸说过许多次: 哎, 你也来读读博客吧, 很多文章真是十分的精彩. 他总是提不起兴趣. 有一次, 孩子们的活动闲了一下, 他就上来读了读. 读完之后也不吭声. “怎么样, 感觉如何呀?” “感觉嘛就是, 你们这些博客, 怎么自我暴露的欲望这么强烈!”
嗯, 可不是吗. 我没觉得怎么吃惊. 一是, 博客, 博客, “自我暴露” 本来就是博客的基本调调; 二是, 相比之下, 我孩子他爸这方面是相当的淡漠, 难怪他出此评论.
其实何止博客, 除了新闻报道, 各式评论, 报告文学, 历史记载等稍微不明显之外, 人类各种各样的文章不是或多或少, 在不同的意义上的自我暴露?
之所以是这样, 根本的原因是人的本性, 人的本来的生物属性. 人的本性就是自我中心. 这是人类社会一切道德法律的基本根据; 也是人类一切精神文明的根据. 我想, 假如人的本性是他人中心, 那么道德法律一定完全不一样, 人类的精神文明一定是另外一番景观.
网路博客时代为个人的自我表现提供了极佳的场所. 人们再也不必经过由他人鉴定的出版媒体就可以直接将自我呈现在公众面前: 理想, 观念, 评论, 看法, 才华, 创作甚而至于个人的生活, 家庭….等等. 自由, 潇洒, 坦诚, 才华流溢.....这些都是博客生命力和光彩之所在.
事实证明, 博客文章写的好, 还是很受欢迎的. 因为人们也喜欢看看别人怎么样, 喜欢拿别人的生活经历当作一种参考, 和自己的作比照, 为自己所用; 还有, 人们对别人的人生或多或少会怀有一种好奇或/和兴趣.
也正因为人的本性是自我, 爱才应运而生并充满了她无可比拟的魅力. 爱就是对别人自我的承认和关怀. 爱一个人就是告诉他/她: 嘿, 我知道你, 你在我的意识里, 在我的关怀中; 我不是只想到我自己这个自我, 我还想到你这个自我.
爱, 是对个人价值, 对自我价值的最安全的也是最温馨的保障; 爱, 是对极端个人中心的最好的精神 (心灵上, 心理上, 道德上…) 制衡; 在我看来, 爱也在世间最高的修生养性之列. 爱就是自己表现也让他人表现; 爱就是自然而然的尊重他人, 相信每个人的价值平等.
博客时代是个人价值充分利用, 个人的光芒四射的时代. 一个合乎情理逻辑的陈述是, 博客时代也应该是爱光芒四射的时代.
回到我孩子他爸的评论, 自我暴露, 自我表现, 情有可源, 不仅无可厚非, 还应该感谢我们生得逢时, 有这么一个个人的时空. 这个时空在允许我们个人自由发挥的同时, 也以同样的份量提醒我们: 关注他人, 热爱他人, 这爱, 反过来赋予你自己这个自我以价值.
博海无际, 爱人如己…..大概这是博客时代所能给于每个人, 每个自我, 每个个体的最好的启示, 欢乐和享受吧!
...不要在二十九岁以前结婚 (27)
...不要在二十九岁以前结婚 (26)
在路上: 厦门思明西路
当场就替他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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