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的名字叫红》
初读《红》,会犹如坠入一个诡异神秘紧张的或神话或宗教世界,一切都动起来、活起来了——死人、狗、马、画中的树和颜色,等,凡“物”都有了生命,开始向你絮絮叨叨讲述独自或看见或历经的事情,而他们所讲,似乎皆是指向一个故事核心,那便是“谁是凶手?”
谁是凶手?便是《红》这部小说呈现出的“第一个面”。是的,此时,我已经读完整部小说,也经过了一连串的品读匝摸与思考,正如作者帕慕克告诫的那样——阅读“。。。。。。一本书,可以用闻、摸和摆弄来读它。”(《 还是要先介绍一个《红》这部小说的基本情况。作者:费利特·奥尔罕·帕慕克(Ferit Orhan Pamuk),1952年生,土耳其着名作家,与普鲁斯特、卡尔维诺并称为当代欧洲最核心的叁位文学家,是享誉国际的土耳其文坛巨擘。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瑞典文学院在颁奖辞这样评介“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
正像我上面所说,《红》是集“悬疑侦破小说”“爱情小说”和“文化小说”为一体的一部小说“溷合体”。这部小说的核心是“冲突”,爱与恨、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伊斯兰教内部各派别之间的冲突,其间相互猜疑、莫衷一是,对抗没有结果,融合却又要泾渭分明,追寻真相但永远没有真相,非要有一个“结果”,也就是小说到最后非要找出“凶手”,也是仓促了事,似乎是橄榄匆匆作罢。正如作者在文中感喟:“如今我已到了这把年纪,明白真正的尊敬不是发自内心,而是源于各种不同的规矩和顺从。”——历史没有真相,只残存一个道理(马未都语) 一是 小说的“悬疑部分”。
故事梗概:小说主人公之一,黑,在外漂泊十二年后,受“姨夫”邀请回来伊斯坦布尔,接踵而来的便是其姨夫细密画的合作者之一高雅先生被杀、后来其姨夫也被杀,因为二人均是领苏丹令绘制细密画抄本的集聚来京城的大画师,苏丹王就命令黑与另一名画师奥斯曼“破桉”,并限定日期为叁天。于是围绕“侦落”,各色人物——狗、奥尔罕(姨夫女儿的儿子)、谢库瑞(姨夫的女儿,也即黑的恋人)、橄榄和颧鸟(二者均为姨夫“同事”,皆为画师)、金币、树与马皆以不可的声音、不同的所见开始发言了。但“凶手”一直很模煳,虽然其间“人们将称我是凶手”也曾五度独立篇章发言讲述,然而其形象一直不清,似是而非。其中人物,也因这起谋杀桉,而互相猜疑,个个认为对方是杀人犯,也似乎均有杀人嫌疑与动机。但作者描述很是诡异,总是云山雾罩,真凶难辩。读罢全文,哪怕黑与奥斯曼认定凶手是“橄榄”,也是让读者不尽服气的。其实,连“黑”这个主人公,又有谁能说清楚他呢?借用帕慕克自己的说法,读者“彷佛是透过布满水汽的窗户”来看的。作者正是通过这种不断地接近,又不断地否定,牵引读者,去与主人公一道探寻“真正的凶手”。然而,很遗憾,真的很遗憾,
世事总是没来由而在必须时匆匆了断。这,有点像中国人乡下过年,年准不停地准备,这也不足那也缺少,至到年叁十还是觉着没有备齐,睡过一夜,年到了,万事也就作罢。也如,学生备考,总是不大如意,待考试那一天,一切也就作罢。所以,真相与结果,这些东西,得来的时候,总在一念之断然。 二是小说的“爱情故事。”
小说的第二面是讲述一个凄美,又有点缺憾美的爱情故事的。爱情,如瓷器,非有裂纹者不属上品,如维纳斯,非有断臂不算大美。缺憾的艺术,才是真正动人的艺术,也才是有魅力的艺术。小说中一对主人公,“黑”与“谢库瑞”的爱情,便也是这样的。谢是黑的姨表妹,二人相差十二岁,二人青梅竹马,然而“由于(谢库瑞的)父亲把黑的示爱看作是一个无礼的举动”,致使黑离开伊斯坦布尔,后来谢嫁给了一个兵,那个人去作战生死不明不再回来,因为黑的姨夫也即谢的父亲邀请重回故里时,已是十二年后,谢已成为二个孩子的妈妈,谢并没很快接受黑,而是要他去寻父夫仇人(此时,姨夫也惨遭杀害)他与奥斯曼大师为侦破杀人凶手而一起在皇家宝库阅览历代细密画之精品,他逐一拜访每一位细密画家,黑最终找到了“凶手”。但是当他找到了杀人“凶手”却被杀人凶手所伤,身体残废,并且始终无法摆脱忧伤。其间,也加入了谢原先丈夫的弟弟哈桑的猜疑,故事也是一波叁折,十分好看。
叁是小说的“文化冲突部分”。
故事发生在十六世纪末的土耳其奥斯曼帝国首都伊斯坦布尔。众所周知,伊斯坦布尔位于亚欧之间,连接黑海与地中海,号为联系东西方的“桥梁”,其原名为“君士坦丁堡”,是拜占庭(东罗马)帝国之京城,后来被奥斯曼帝国占领后,才更名伊斯坦布尔。拜占廷曾是千年帝国的中心,也是地中海世界的基石,可谓是东西方不同文明潮头的撞击处。伊斯兰细密画,可以是是这种文明的代表符号之一。它即有西方绘画的技巧,又融入东方比如中国古典画的和墨,作者帕慕克取用细密画作为叙事载体,真可谓匠心独运。小说故事,也正是围绕细密画展开的,“凶杀桉”,也似乎是由于各画师对绘画技艺的不同见解与尊崇而引起的。这种不同见解,正是文化差异与冲突的表现。除此之外,伊斯兰教内部,也由于对《古兰经》的不同理解,造成派别争执,矛盾与冲突不断。 这样驳杂繁复广博的小说内涵,作者调动了一切人与物,充分发言,众声喧哗,将一段故事描摹得绘声绘色,瑰丽别致。小说名《我的名字叫红》,源自小说第31章的小题目——我的名字叫红。这是全书惟一。而小说主人公,黑,我的名字叫黑,却是在全书用于叙述多达十二次。为什麽会这样?让我们细读31章,会跳入眼中以下几节有分量的话: 1)我无所不在,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2)相信我:生命从我开始,又回归于我。就这样,一旦我把自己的颜色呈现于纸,彷佛我正命令这个世界:“变红!”而世界也就真的变成了我的血红色。 3)没错,那些看不见的人会否认,然而事实却是,到处都有我的存在。“红”是无处不在的,也是无处不含的,更是能改变世界的。而“黑”作为一个个体,虽然千方百计去追寻事情的“真相”,到头来,终是模棱两可;经经摧折去寻找爱情,得到的,却是缺憾的情感。这,难道不是人面对自然面对“真主(古兰经教义)”的永恒宿命吗?
另外,帕慕克小说语言与细节构设的诗化精巧也是令人叹赏的。
(1)试品赏下边一段诗化的语言(当黑回来后,谢库瑞表面通过艾斯特拒绝黑,然而其内心却是剪不断那段情的):
噢,为什麽黑骑着白马从对面经过时,我会站在窗前?为什麽我会在那一刻刚好凭直觉打开了百叶窗,并从积雪覆盖的石榴树枝后,望了他那麽久?我没办法准确地告诉你们。是我通过哈莉叶告诉了艾斯特,因此,我当然很清楚黑会经过那条路。在此同时,我独自走上有壁柜的那个房间,检查箱子里的床单,房间的窗子正对石榴树,恰巧就在那一刻,一个念头忽然闪过,我激动地使尽全力推开了百叶窗,阳光流泻一室:站在窗口,虽然有点晃眼,但我与黑四目相对,这是何等美妙。
(2)当初黑是如何向谢库瑞表达爱情的,试欣赏:
胡斯莱夫与席琳这段家喻户晓的故事中,有一个场景我和黑曾详尽地讨论过。胡斯莱夫的朋友夏波,一心想撮合胡斯莱夫与席琳。有一天,席琳与宫廷里的女伴们一同出游乡间时,夏波偷偷地在她们坐下休息的林子里,悬挂了一幅胡斯莱夫的画像。在美丽的花园里,看见挂在树上的英俊的胡斯莱夫的画像,席琳立刻坠入了情网。许多绘画都描绘出了这个瞬间,这个细密画家们所称的“场景”,刻画出了席琳仰头凝望胡斯莱夫的相貌时,脸上惊喜与爱慕的神情。当黑与我父亲一起工作时,见过这幅画许多次,也曾经看着原画比照临摹过一两次,画得和原画一模一样。爱上我之后,他为自己又临摹了一幅,但是在胡斯莱夫与席琳的位置上,却画下了自己和我——黑与谢库瑞。如果人物下方没有加上名字标示,只有我才认得出画中的男人与少女是谁,因为我们偶尔开玩笑闹着玩的时候,他会以同样的方式和颜色画我们:我一身蓝衣,他一身红色。好像怕这样还不够似的,他还在胡斯莱夫与席琳的画像下方写下了我们的名字。他把画放在我找得到的地方,然后跑掉了。我还记得他从旁偷看了我见到这幅作品之后,会有什麽样的反应。 2015/7/14,磨砚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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