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死產門難產 第一 原文摘錄: “婦人有生產三四日,兒已到產門,交骨不開,兒不得下,子死而母未亡者,服開骨之藥不驗,當有死亡之危。今幸而不死者,正因其子死而胞胎下墜,子母離開,母氣已收,未至同子氣俱絕也。治但救其母,而不必顧其子矣。然死子在產門,塞其下口,有致母死之患,宜用推送之法,補血以生水,補氣以生血,使氣血兩旺,死子可出而存母命也。倘徒用降子之劑以墜之,則死子未必下,而母氣先脫矣,非救援之善者也。” 以上,是青主在談子死產門難產之臨床表現及其急救之法。 一、子死產門難產之臨床表現。 “婦人有生產三四日,兒已到產門,交骨不開,兒不得下,子死而母未亡者,服開骨之藥不驗,當有死亡之危。” 臨床表現是,產婦已生產三四日,兒已到產門,交骨不開,兒不得下,兒死母未亡,服開骨之藥不中,產婦也有死亡的危險。 二、子死產門難產之急救之法。 “今幸而不死者,正因其子死而胞胎下墜,子母離開,母氣已收,未至同子氣俱絕也。治但救其母,而不必顧其子矣。然死子在產門,塞其下口,有致母死之患,宜用推送之法,補血以生水,補氣以生血,使氣血兩旺,死子可出而存母命也。倘徒用降子之劑以墜之,則死子未必下,而母氣先脫矣,非救援之善者也。” 急救之法是,宜用推送之法產下死胎,補血+補氣。 在談此證急救之法的同時,青主一併談到子死產門難產之證子死母仍活的原因、治療原則及誤治之法。下邊,我們就此一一分解—— 1、子死母仍活的原因。 “今幸而不死者,正因其子死而胞胎下墜,子母離開,母氣已收,未至同子氣俱絕也。” 子死母活的原因是,胎死子宮,但已經與母體分離,子氣雖絕,但母氣已收,母氣未與子氣俱絕。 2、子死難產之救治原則。 “治但救其母,而不必顧其子矣。” 治療原則是,救母,不必顧其子。 3、誤治及其後果。 “倘徒用降子之劑以墜之,則死子未必下,而母氣先脫矣,非救援之善者也。” 如果子死難產只用一些降子之劑,不顧及母體之氣血的話,母氣血虧虛,死子難下,母氣也會先脫致危。因此,此證只有降子之法非善法,那怎麼治呢?明天,我們再接着講。 201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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