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話《傷寒論》經文之妙義 今之學者,重經方者多之多矣,而重經文者少之少矣,真識仲景經文中之妙義者,猶可謂鳳毛麟角! 琴批評方有執輩可謂擲地有聲,謂之以鄭聲亂雅樂,說得夠狠些,但也到位。然琴竟不知,其亦成一笑柄!真可謂,哪人背後無人說,誰人人前不說人也!我們看琴之《傷寒來蘇集》卻竟也是將活龍困住,將猛虎定格之舉也。“方三綱”是看證死,“琴來蘇”是看方死。今之學者,學經方逃懶,就覺着琴之法為寶,孰不知皆是刻舟求劍之法也。仲景學說之深致妙義,絕不是在方子,而最落於條文之間也。方子只是關鍵節口那一刀,而條文卻是七尺長蛇。須遠觀,亦要近瞧;遠觀可知太陽病,近瞧方知麻桂湯。須仰視,亦要俯視;仰視可知天之六氣,俯視才曉體之六經。須細處着眼,亦要宏闊處放眼;須要有大漢之胸囊,也須有小女子之小情小性,惟如此,方可得周全。若無女子之小情性,料難體諒陰陽自合而自愈之妙機。若無大漢之胸囊,難容諸證之變之繁忙。不細處着眼,安能辨如狂與狂之兩樣?不宏闊處放眼,安能了知與掌控千疢萬難之鬼變,總括於六經傳變之伎倆!噫,仲景之學問,大哉而無外,深究而無內也! 當我們看《傷寒論》,寒邪入里,它為何要化熱?攻入城的敵人皆是要當王的,人體的“王”,就是陽熱之氣。那麼寒邪入里,它的目的就是取代體內的陽熱氣。當人體正氣不足時,就很容易導致里入的寒邪化熱了。正氣不足的第一個表現,即是脾胃氣不足。脾胃氣不足的第二步,就會是胃中濕。 仲景論病,就是立足於正氣來的。從正氣的角度或立場來看邪氣襲人或入里,也就是說,一個人病了,仲景是先認定他正氣虛了;然後才論到邪氣。大家看《傷寒論》,仲景師起論桂枝湯,就是緣於桂枝湯證患者的脾胃虛。可以這樣認為,即脾胃虛,是人體有病始。太陽病上篇說的全是脾胃虛,到太陽病中篇,開始談脾胃虛的第二點,即胃中有些許濕了,但還沒形成濕邪,只是出現濕的苗頭,因此中篇第一方是葛根湯。為什麼?就是因為葛根這味藥,可以拔清陽,助將胃中之濕拔上去。此時這人脾胃功能,比桂枝湯證患者又差一步,胃中已有些許濕了,胃中水飲食物不能全消化,化成水谷精微上去,或濁氣下去,就有一些留在胃中,用葛根助其上升。 胃氣受損,胃氣就凌亂,表現朝下的,就下利不止;表現朝上的,就嘔。如果下利,我們還用葛根湯治之,葛根拔其清陽之氣即可;如果嘔,就葛根湯中加半夏,半夏化寒性水飲止嘔。 如果胃氣進一步受損,人體正氣會更進一步不足,那麼寒邪入里化熱程度就要高些。寒邪入里傳的第一步,就要到胸,心肺之宮城。葛根芩連湯證的實質是,中風證患者心肺裡頭有熱,其表現的關鍵症狀是下利,協熱利,因為是太陽病中風證來,故而喘而汗出。有朋友也許就有疑問,心肺熱的問題,怎麼會下利不止?這是由於肺熱在這裡是關鍵,肺與大腸相表里,肺熱體現在大腸上,就下利。大家看仲景師用藥,黃芩和黃連就是消除上焦熱的。 年輕的中風證患者,如果胃不好,或風寒邪氣過大,就容易得協熱利。也就是說,他的體質不會多差,風寒邪氣大。風寒邪氣再大,它也是風邪為主,與寒邪相比勢力還是要小。於是,在下一條,仲景師就引出了寒邪傷人的證治,麻黃湯證(此時的風寒邪氣之中寒邪的成分大,風邪就退居其次要位置了)。這,也是麻黃湯證在此處出現的原因。它是一脈相承的,是講這個病的發展流程,即我們一再強調的“傳變路線圖”。 前邊,我們說了,寒邪勢力大,那它傷人,就不只單會傷太陽,還有可能傷陽明與少陽。因為人體非單太陽有表,陽明與少陽也有表。於是,仲師在第36、37條分別談了寒邪傷太陽表之同時,也傷陽明(36條);也兼傷少陽(37條),然皆是以傷太陽為主的證治。太陽表證是這兩條的主要矛盾,解太陽之邪,即可同時解陽明與少陽之邪,為什麼?就是因為太陽表邪是主要問題,陽明與少陽是次要問題,很輕的兼症。 如果兼症較重,即表里同病,在胃這一層面上來講分兩類,一類是表證+里熱;一類是表證加里有水飲(表邪入里到胃,一個是胃中熱,一個是胃中有水飲,即濕邪的更進一步)。即仲師談的大小青龍湯證(38、39條是大青龍;40、41條是小青龍。)為什麼沒有談表證+少陽證呢?因為如果少陽證重一些,治法當從小柴胡湯證,治從少陽,在少陽病中詳解,故仲師於此處就從略了。 既然談了太陽表證的兼證問題,又是以胃,中焦開始談起的,那麼下邊,仲景就分別談到太陽表證與寒邪入下焦或上焦產生兼證的問題。先談下焦,寒邪重,中風證的風寒邪氣重傷到下焦了,寒邪入下焦到腎陽,還將傷未傷及腎陽,此處的關鍵表現就是,脈弱了(42條)。脈弱,提示腎陽有些傷到了,但傷的不重,只是脈弱了一些,腎之陽氣有些不足而已。其治方,還從桂枝湯,還是解決主要矛盾的問題。主要矛盾一解決,中風證已除,營衛和,陰陽和,腎陽問題自然應之而解了。接着談邪入上焦,傷到上焦的問題了(43條),此處的關鍵症狀是,微喘。這個喘,嚴格來講是肺與腎的共同問題,但此處強調的是肺的問題,肺是這個喘的主要矛盾。即這個中風證患者,有些微喘了。怎麼辦?桂枝湯中加厚朴杏子。 《傷寒論》第44條、45條,是仲師對以上諸條的一處小結,即表證兼有里證,里證又不太重時,治則一般是先解表,再攻里。如果你治錯了,先去攻里了,證型沒有發生變化,表證仍在,再治時要用桂枝湯解表(44條)。或者是你也先解表了,然而表證仍沒好,再解表時,也要喝桂枝湯(45條)。總之,一句話,表里同病,當先解表,如果表證仍在,再治時還須解表,當服桂枝湯!(言外之意不可用麻黃湯以解此表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