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尘埃》为例,浅谈北欧小说之“发现风景”。 丹麦、挪威都有小说家获诺奖。丹麦小说家吉勒鲁普的长篇小说《明娜》,以前我们曾举例过。《尘埃》是挪威作家比昂松的一个短篇,为了便于大家快速阅读,找短篇比较合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讨论。 小说之“发现风景”,这个概念,我想是曹文轩老师首先提出来的,是不是有疑问?当然中国作家,比如沈从文先生,他的小说之“发现风景”可谓是一个显著的特点。 中国文学,向来不缺乏“发现风景”,从《诗经》到《楚辞》,有关风景描写,也真的是不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等都可以说是”风景“描写吧。《山鬼》中“云容容兮而在下”,也可谓是风景描写。到后来,四言诗,虽然一行字数仅四字,嵇康与曹操四言诗作中也不乏诸多的“发现风景”的诗句。嵇康四言诗:“淡淡流水。沦胥而逝。泛泛柏舟。载浮载滞。微啸清风。鼓檝容裔。放棹投竿。优游卒岁。”曹操四言诗:“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通篇可谓就是风景描写,是吧? 不知道为什么,发现风景在中国当代小说中,却成了一个小小的难题了。 当代作家好像一谈到风景,就有些吊二浪当似的,不务正业。是不是,各位? 要说欧洲小说,其最大的特点是哲理性。欧洲“盛产”哲学家。然而,今天我们来看人家的小说,不乏大篇幅的风景描写,不用说歌德,就连尼采的哲理诗中,也时不时见到“风景”。比如《忧郁颂》中就有“兀鹫向谷中发出贪婪的叫声,它梦想着枯木桩上的腐尸。”的诗句。中国有些诗人学北欧诗人的诗,只学得皮毛,活活地将汉诗做得面目可憎。 当然,这属于那些“诗人们”的“话题”,咱们也不敢妄称“诗人”,不谈也罢!现在诗人,真的快成为骂人的话啦。一些诗人,连个《唐诗三百首》都不会背,连日本俳句都没读过,就敢写诗了,并且口气还很大,就像偶现在谈小说的口气。不发牢骚,书归正传。 总体来言,小说文本中的“发现风景”,有三种类型:一类是即时的风景,强调“在场”性;一类是风景的记忆,突出“怀旧情结”;三类是现代意识关照下的风景,或者叫抽象的、变形的风景描写。下边,我们先以中国现、当代小说家,萧红、张爱玲、残雪的小说文本简略谈之。 残雪《断垣残壁里的风景》里的太阳“就变成了一个冷峻的,象征性的圆球。表面看起来,那光芒依然是灿烂夺目的,但我们沐浴于其中并不感到丝毫的温暖。我们只好靠多穿衣服来保持身上的热量。”;张爱玲《金锁记》里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萧红《呼兰河传》里头的冬天——“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尺长的,一丈长的,还有好几丈长的,它们毫无方向地,便随时随地,只要严冬一到,大地就裂开口了。” 从上边三位女作家的三个小说文本中关于风景的描写,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来,她们是如何“发现风景”,并描写之的。我们现在主要谈关于不同“风景类型”的写法。 一类是现代意识关照下的风景。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有悖于“常理”。这主要是由于现代小说家们普遍存在的“判逆性”意识决定的。冷与暖,长与方,大与小,动与静,等这些对立的概念,在他们看来并表现出来的时候,一般情形下,是错变的,即冷的说成暖的,长的说成方的,动的说成静的,等等。 二类是风景的记忆。这类风景描写出突出的是那一缕淡淡的怀旧情绪,其笔触是模糊的,就如脂砚斋批评《红楼梦》时说过的一句话,用的是“画家烟云模糊法”。 三类是即时的风景。这类风景描写强调在场性,作者一般用较为准确的时间,地点、颜色、数目等概念或词语来完成之。我记得曹文轩先生讲小说创作时,引用过一个作家(我忘了是谁,是哪部作品了),说是天空中飞来鸽子,作家写“飞来了八只鸽子”,曹文轩先生大加称赞,赞其“八只”用得好,说作家观察入微。现在咱们想来,就是突出其“在场性”。在场性,是小说“艺术真实性”的一个常用表现手段,是为突出艺术真实性而设计的“桥段”。 大家来看,上边咱们举例的萧红小说中那关于北方冬天的描写,那些赫然入目多少“尺”多少“丈”的口子,就是强调“在场性”,很真实的观感,是吧?目的,就是艺术真实性的表现。 上边,我们先以中国现、当代三位女作家及其作品为例,谈到小说文本中的风景大致有”三种类型“,——”即时风景“、”风景记忆“与”现代意识关照下的风景“。 我们在此强调小说要重提“发现风景”,着实是因为当下中国小说有不停往“狠”处写,往“恶”处写,往“硬”处写的趋势。许多小说家眼中不再有“风景”,心中多是对这个世界的“仇恨”与对人生悲凉的感受。这不是不可以,但小说也要有“美”,甚至有时候“美”的“风景”更能深化小说主题。 细思量,小说文本中“风景”与“主题”之关系,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一是相向而行,即主题是凄苦的,风景萧索。比如《红楼梦》中黛玉心情不好了,就会见到桃花凋零等,风景与主题(或者彼时主要人物的心情)是相一致的;一种是相悖而行,即风景与主题不相一致,这种“手法”,当然《红楼梦》中也有体现。但是,今天,我们以北欧文学,比昂松短篇小说《尘埃》为例,来简约谈之。 《尘埃》是伟大的挪威作家、诗人和社会活动家比昂松的一个短篇小说。 比昂松是1903年度诺奖的获得者,当时瑞典学院当局对他作品的评定是:“他以诗人鲜活的灵感和难得的赤子之心,把作品写得雍容、华丽而缤纷”。他的诗篇《是的,我们热爱这块土地》成为挪威的国歌。 从书架上取出比昂松的书时,前些天春阳暖暖的洛城,陡然因了一些雨而夜晚骤然变得有些冷了,展开书坐在桌前,便被诗人的诗意描写所吸引: “杉树伸着盖满积雪的巨大的臂膀,一些地方雪片还在纷扬,尽管这样,仍然有许多裸露着的地方在森林的银装上闪着墨绿色的微光。再近一点,可以看到一枝枝树杈直挺挺地伸出来,好像在相与挑战。低处的树杈略带红色,穿透地上的积雪。更高处,可以看到粗壮的树枝,多数是暗黑色的,只有年头较少的树枝色彩稍稍明快一些。这一明一暗形成了个整体,像是负载累累的巨人,给森林笼罩上了一种庄严的气氛。” 如果起初不知《尘埃》是小说的话,看到这一段风景描写,定会以为这是一篇写景的散文呢。作家在详尽的风景描写下,引到读者面前的是一个逼真的落雪的森林画面,这属于我们说的“即时的风景”描写。这样的风景描写,我们也说过,是为强调“在场性”,即为加强艺术真实性的手段之一种;另外,这一段风景描写,营造出来一个幽冷、压抑又有一些严寒与林枝“冲突”的气氛。 在这样的一个自然环境下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我们前边说过,风景描写有与主题“相向而行”,也有“相悖而行”。阅读《尘埃》后文,一个孩子的死出现了。这个孩子叫汉斯,是小说主人公阿特隆夫妇两个孩子的小朋友。对照“风景”与“孩子的死”,这一段之风景描写,是与“风景”之下相对应的事件,属“相向而行”。风景是冷的,烘托出汉斯之死的冷酷性。 然而,在后文,作家笔锋一转,以小孩子口述的视角将小汉斯的死写得雍容华丽。 “噢,葬礼上孩子们的歌声唱得多么动听呀,学校校长是男低音,和大家一起唱。一匹棕色老马拉着汉斯,遗体装在爸爸从城里买来的涂白油漆的棺材里,棺材上面放着花圈,花圈是妈妈和斯蒂娜安放的。在出发前,所有的孩子都吃了蛋糕喝了葡萄酒。” 送殡本来是极悲伤的事,然而作家之笔“一反常态”,描写出一派快乐、华美之气氛。“棕色的老马”、“涂白油漆的棺村”、“棺材上面放着花圈”,色彩并不单调,反而显得缤纷美丽。这一段描写,就与事件,“相悖而行”。 在小说文本之中,无论风景之描写与主题(或事件)是“相向”或“相悖”的,其作用就在于烘托、渲染、在审美上起“升华”之作用,在主题上起“深化”之作用。 如果说故事是“鲜花”,那么风景就是“绿叶”;如果小说文本中“主题”是“主食”的话,那么风景就是“配餐、点心”。我们非但在家庭生活中要当一个好厨子,更要在小说创作中,当一个好的小说家。 好啦,这一个话题,即以《尘埃》为例,谈北欧小说文本中“发现风景”。今天就简约谈到此。其实大家看《明娜》,里边也有大段大段的风景之描写。北欧小说的一个较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发现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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