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宣言中的:上帝创造的人与生具来的三大自由:life、liberty、pursuit of happiness。
2、宪法修正案共有27条,前十条被称为《人权法案》,人权法案的第一条被称为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自由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包括speech、religion、assembly、press、petition the government。
3、合法居住在美国的美国人的权力:freedom of expression、freedom of speech、freedom of assembly、freedom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freedom of religion、the right to bear arms。
可以看到,liberty是独立宣言提到的;speech是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而相应的freedom of speech等是合法居住在美国的人才能“享有”的。
此外,在美国的国民教育体系中还有有关美国公民和合法居住在美国的美国居民的权力和义务(应该是指公民和绿卡居民)。也就是说,一个人,必须遵守美国宪法:everyone must follow the law,并承担对美国国家的义务,才能享有美国的言论自由。顺便提一句,承担对美国国家的义务对美国公民来讲,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忠于美国,无条件的为美国而战。
2、1735年,John Peter Zenter,纽约周报杂志主编,因“毁谤”政府官员罪被逮捕。经历了将近一年的监狱生涯后,才最终受到审判。Zenger的律师进行了顽强、有力的辩护。他说:“Zenger所说、所写都是事实、真相。”律师始终坚持说:说出和写出真相和事实是无罪的!法庭最终判决Zenger无罪释放。当法官宣布这一判决时,旁听席上的观众一片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