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关系重塑,川普和美国政府把中国列为“比俄罗斯更加阴险、恶毒的国家”,实际上已经把中国和世界上其它“独裁国家”并列、平等对待。中国不能搞“特殊化”。 中国的“全球命运一体化”、“人类命运一体化”泡汤,狗咬鸟泡空欢喜,建立在“美中战略伙伴”关系上的“贾瑞中国梦”,只是被窝里放屁:独吞。 美中关系已经被川普政府定位为:全面对抗、注重结果。 “全面对抗”的意思,不是要把对方斩尽杀绝,绝非中国自作多情的叫嚣:“中华民族不会灭亡,没有必要向美国臣服”那样。 “注重结果”的意思,中国must have to按照美国和西方民主国家的规矩进入世界自由贸易市场,否则,打你没商量。 美国副总统彭斯的讲话对美国、对世界都是划时代的。讲话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学术,教育几乎所有的领域,指出中国对美国的被信弃义与中共输出“中国模式”,控制世界的野心。 简言之,美中两国的“贸易战”绝非仅仅“做买卖”、“在商言商”那么简单。正如川普总统说的,美国必须用强大的军事实力,保证世界自由贸易市场的公平交易,为世界和平与繁荣稳定提供义不容辞的保障。 川普表示,将撤销美国在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上的签字。 白宫消息说,川普做出这一决定的主要原因是中、俄等其他武器出口大国也不是该条约的签约国。*
川普在全国步枪协会的武器游说活动上宣布:"我们将撤回签字"。 他说将要求参议院停止批准该协议。 他在印第安纳波利斯举行的会议上示威性地签署了一封信,呼吁国会终止对该协议的批准程序。 川普的前任奥巴马于2013年签署了《武器贸易条约》(ATT)。联合国大会以明确多数通过了该条约。 该协议旨在规范年贸易额可达700亿美元的国际军火贸易。美国全国步枪协会担心该协议可能导致在美国实施更严格的法律。但是,该条约从未获得过美国参议院的批准。 据统计, 2013年缔结的该协议在全球有100个签约国。 川普说:"美国人按照美国的法律生活,而不是其他国家的法律"。 他向枪支游说者承诺,不会破坏被保守党人纳入宪法的拥有武器的权利。 俄罗斯和中国不受条约约束 白宫说,川普做出这一决定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武器出口大国,其中包括俄罗斯和中国,也不是该条约的签约国。全球 25个最大的武器供应国中,有17个国家不受该协议的约束。 此外,根据当下提出的建议,明年有可能进一步收紧"条约"的规定。 而且英国也因向沙特阿拉伯出售武器受到谴责。 武器贸易协议负责监管从小型和轻型武器到作战坦克、重型火炮、战斗机和战斗直升机、战舰和导弹等各种武器。在武器出口之前,签约国必须审查这些武器是否会导致或者有助于"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 下面是《美国之音》的报道:* ��
《美国的枪文化》 在美国,枪是一种文化,“枪文化”。用来描述美国人长期以来对武器的热爱。很多美国公民接受并赞同拥有枪支权利是美国传统的一部分。 美国政治中的争议议题,是枪支管制的相关政策。即便是枪支管制的支持者,也不反对持枪权。只是在枪支管制、枪支造成和预防犯罪、公共安全等问题有所争论。 一些人,特别是美国中西部和美国南部的人,认为个人拥枪自我防卫是美国身份认同的中心特征。这源自美国的边疆开拓史——枪支,作为早期美国白人对抗原住民印第安人、动物、外敌的自我防卫武器,是美国19世纪向西部扩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开拓者需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而枪支的重要性来自美国文化的狩猎活动。直到今天,狩猎仍是这个国家一种流行的体育项目。 主张限制政府权力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也支持持枪权。他们认为持枪是天赋人权,不得剥夺;民众持枪可有效抵制政府扩张,防止政府滑向集权政府。 1995年,根据美国枪炮管理局估计,全美枪支的数量为2.23亿。2005年,18%的美国人拥有枪支,相比之下美国的北邻加拿大有3%的成人拥有枪支。到了2011年,34%的美国成年人拥有一支枪,其中46%为成年男性,23%为成年女性。 2011年,美国47%的家庭拥有枪支。枪支也是当代美国流行文化的一个突出爱好,并频繁出现在电影、电视、音乐、书籍和杂志上。 美国在枪支政策的政治争论分歧广泛。 1、实用性方面的争论:枪支拥有权是制造还是在遏制犯罪? 2、宪法层面的争论: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应该如何诠释? 3、道德方面的争论:个人通过持有枪支获得自我保护的权利与维护公众安全和人民的利益之间应该如何平衡? 总而言之,对持枪权的政治争论主要集中在下面两个基本问题: 1、政府是否有权管控枪支? 2、如果是的话,公共政策是否可以有效管控枪支? 在美国,把“持枪权”看作天赋枪权。它来自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译文一:一支受规范的武力,乃确保自由国家之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携带武器之权利,不可侵犯。 译文二: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对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受侵害。 译文三:为保障各州自由,军纪严明之自卫队,不可或缺;因此,人民管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重点:民兵并不受联邦政府管制) 《美国建国史》 第一批乘坐“五月花号”到达北美大陆的欧洲移民依靠枪械等武器才得以在这片土地上落地生根,在野兽和印第安人的包围中,武器成为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工具。 此后,北美十三州逐渐成形,因为没有常备的政府军,各州都依靠民兵进行自我防卫,州政府也逐渐介入到武器管理中,部分州政府甚至会对没有武器的居民进行处罚。 随着独立战争的打响,民兵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正是这些拥有武器的平民和英军作战8年,并成功赢得独立战争。 建国后,当1789年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由国会议员提出时,“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被自然而然的写入其中,并于1791年被批准正式生效。 为了限制强势政府,防止政府权力膨胀进而侵犯公民权力,赋予公民反抗的武器,是第二修正案重要内在精神,俗谓“天授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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