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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要:
最近,地區法院法官針對特朗普總統的全國性禁令和臨時限制令(TRO)明顯缺乏結構性或理論限制原則,如三權分立(或權力分立概念)和政治問題理論——前者與聯邦制一起是美國法律中最重要的結構性限制原則。
司法部門應該不遺餘力地尊重限制性原則,特別是我們的憲法和我們的共和政府形式所隱含的結構性原則——尤其是因為《憲法》所隱含的司法審查權不如我們政府系統的基本限制性原則,重複一遍,這些原則是法治存在的基本原則的形式。
某些左翼控制的法院已經完全拋棄了憲法規定的三權分立的原則,赤裸裸地用司法權干涉行政權,甚至完全屬於總司令管轄的軍事決策。這是明顯的違憲行為。約翰遜議長已經發出了警告,如果左翼法官法院不約束自己的行動,國會將停止對地區法院的撥款,乃至撤銷地區法院。忘乎所以的左翼法官,你們好自為之吧! ~~~~~~~~~~~~~~~~~~~~~~~ 
•上訴法院阻止川普將幫派成員驅逐到薩爾瓦多監獄
•聯邦法官再次否決五角大樓的軍事跨性別禁令 
左翼人士和右翼人士思考問題最明顯的區別之一就是右翼人士優先考慮的是絕大多數人的利益,而左翼人士優先考慮的則是極小部分人的利益,而且還強迫所有人出錢來維護這一部分人的利益。
當大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處於非法進入美國的委內瑞拉黑幫的威脅之下的時候,右翼人士一致要求逮捕並將他們驅逐出境,而左翼人士關注的則是怎樣保護這些壞人的人權不受侵犯,他們完全不在乎這些壞人是在野蠻殘暴地姦殺美國無辜的少女、手持武器強占美國人的公寓樓的時候是如何侵犯美國人的人權的,卻要全體美國人花錢為他們提供在美國優越的生活。
所以當川普政府開始將臭名昭著的委內瑞拉特倫德阿拉瓜黑幫驅逐到薩爾瓦多監獄的時候,一個非民選的左翼聯邦地區法官就跳出來發布了禁止令,禁止了獲得了7730萬美國人投票授權的川普總統政府的行政措施。這是何等的荒唐?!
更荒唐的是左翼法官控制的華盛頓特區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了川普政府的上訴,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
另一起案子就更荒唐了。國防部長海格塞斯發布了禁止所謂“跨性別”者入伍的禁令,因為所謂“跨性別”者是一群患有性別焦慮症的病人,跟患有其他嚴重疾病的病人一樣,他們無法形成有效的戰鬥力,所以禁止此類人入伍是完全合理的。而左翼法官卻以這是對“跨性別”者的“歧視”為由,阻止了國防部長的禁令。難道軍隊禁止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入伍也意味着對他們的歧視嗎?
某些左翼控制的法院已經完全拋棄了憲法規定的三權分立的原則,赤裸裸地用司法權干涉行政權,甚至完全屬於總司令管轄的軍事決策。這是明顯的違憲行為。約翰遜議長已經發出了警告,如果左翼法官法院不約束自己的行動,國會將停止對地區法院的撥款,乃至撤銷地區法院。忘乎所以的左翼法官,你們好自為之吧! ~~~~~~~~~~~~~~~~~ 自由派法官抵制川普行政令胡言亂語 作者:Tom G. K. 喬納森·斯威夫特 2025年3月27日 
法治與人的統治的區別在於,前者包含限制性原則,這些原則從根本上限制了人們根據自己認為合適來決定法律的能力。 限制原則是從法律中消除任意性和心血來潮的原因。
最近,地區法院法官針對特朗普總統的全國性禁令和臨時限制令(TRO)明顯缺乏結構性或理論限制原則,如三權分立(或權力分立概念)和政治問題理論——前者與聯邦制一起是美國法律中最重要的結構性限制原則。 司法部門應該不遺餘力地尊重限制性原則,特別是我們的憲法和我們的共和政府形式所隱含的結構性原則——尤其是因為《憲法》所隱含的司法審查權不如我們政府系統的基本限制性原則,重複一遍,這些原則是法治存在的基本原則的形式。
最近從聯邦法官(他們顯然喜歡像Jove一樣高權重)的眉毛中湧出的全國性禁令和TRO顯然與法治對限制原則的要求相衝突。 這些法官認為自己不適合裁決,甚至禁止哪些總統行動作為國家政策問題?
然而,流氓評委們並沒有憑空出現。 我指的不是索羅斯雄鹿之類的,而是更深層次的東西。 這就是自由主義法學本身,又名“活生生的憲法”,明顯缺乏有效的限制原則。
當我們考慮這個關於自由主義者及其評判思想的可惡事實時,請記住,他們無休止地談論他們對法治的認真。 在我們的歷史上,自我盲症很少達到如此高度。 再加上自以為是,悲劇就變成了一場鬧劇,觀眾對舞台上宣布法治的演員的滑稽無知感到興奮地噓聲。
當今自由主義法學的核心是法律實用主義。退休的最高法院大法官Stephen Breyer的新書《閱讀憲法》的副標題證明了這一點。副標題是為什麼我選擇實用主義,而不是文字主義。Breyer沒有提到活生生的憲法,他是憲法的傑出典範,也沒有提到限制原則。但他確實談到了憲法目的和“可操作性”。不幸的是,在他對目的和可操作性的法律實用性中,沒有明顯的限制性原則。
這應該不足為奇。你認為使某些東西可行的東西——無論是憲法還是其他方面——取決於你的價值觀是什麼。Breyer確實在談論價值觀,但不是很有啟發性。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中,人們的價值觀截然不同。因此,“可操作性”通常(並非必然)相當於“首選的自由主義結果”——因為唯一認為實用主義的人是自由主義者。(傑出的法律實用主義者理查德·波斯納不是保守派,而是自由主義者,也就是准自由主義者。)
保守派傾向於認為,如果需要的話,實用主義應該在文本主義和原創主義的主持下或根據文本主義——如果你願意的話,作為原創主義和文本主義的女僕。(Antonin Scalia大法官也是一個英明的女僕。)他們只是沒有對實用主義及其表兄弟“有為主義”進行增值或物化。
具體來說,保守派認為,法律實用主義必須從框架者的價值觀來理解。保守派認為,正確的解釋辯證法是,制定者的目的必須從他們的價值觀來理解,他們的價值觀必須從他們的意圖和憲法文本來理解。像Breyer這樣的自由主義者有很多目的,區別於意圖和文本,但兩者在這一點上並不能真正分開。
此外,包括Stephen Breyer在內的自由主義者非常重視價值觀,他們聲稱文本主義/原創主義忽視了價值觀,即當代或“進化”價值觀。但這不是對保守法學立場的公平描述,該立場贊同自然法則和伯克的觀點,即價值觀可以進化,或適應新的社會條件,而不會從根本上改變——例如,雖然有“愛就是愛就是愛”,當代社會也許應該考慮到這一點,但它不能是重新定義婚姻的東西。(所以,是的,Obergefell訴。Hodges應該被推翻。)
簡而言之,“價值觀”不能用輝格主義來正確理解。輝格主義是Breyer沒有提到的另一件事,但他基本上從於輝格主義,就像自由主義知識分子傾向於的那樣。輝格主義是馬,可操作性和目的是自由法學的車。這並不令人驚訝。畢竟,我們對什麼是好的或正確的信念決定了我們認為對社會的“最佳”結果。保守的法官有限制原則來約束基於其信仰的任何決策,而自由派法官對自己的信仰的限制相對較少,因為他們的限制原則是粗略的或不存在的。無論是因為認為最終價值不衝突的想法,還是因為對人類完美性的信念,輝格主義(作為自由主義法學)認為沒有必要限制原則,或者只是在違反時尊重這些原則。
甚至可以說,在沒有過度誇張的情況下,自由主義者並不真正相信法治,就像(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並不真正相信上帝一樣。
現在回到全國禁令和TRO的主題。以像James Boasberg法官這樣的人為名,在幫助暴力移民幫派方面,他是一個真正的鬥牛犬。自從法學院以來,這傢伙顯然一直在聽“活生生的憲法”的讚譽。他只知道一個教條主義的輝格主義,其中限制原則的想法既不在這裡也不在那裡,如果不是隨着風而消失的話。難怪Boasberg法官現在擁護原教旨主義法權主義,並對三權分立一無所作為,如果不是在言語上的話。自由主義者認為他是一個正直的人,他正在做他必須做的事——即試圖減緩特朗普的速度,並理想情況下完全挫敗總統的計劃。他不是英雄嗎? 簡短的回答:不。Boasberg法官非但沒有維護法治,反而嚴重削弱了法治。
不分青紅皂白地使用全國禁令和TRO需要扼殺在萌芽狀態。最高法院至少六名共和黨成員這樣做的道德勇氣可以從這樣一個事實中發現,即強有力的限制原則被納入文本主義和原創主義的主導保守司法工具中,這確實是使他們優於實用主義、目的主義和作為司法解釋工具的“活生生的憲法”的很大一部分。首先:有關法規中的“掠奪性入侵”一詞應被理解為獨立於戰爭狀態,因為它不以意圖為前提(與附帶的“入侵”短語不同)。掠奪性入侵可能是有效的,而不是故意的。這有利於特朗普將暴力委內瑞拉人作為推定驅逐出境,因為限制原則的平衡肯定站在特朗普一邊。
做正確的事情並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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