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與屠城 孰優孰劣
此次國朝通過香港版國安法,是香港示威運動背後那些人“玩大了”的結果。去年國朝在運動初期已經讓步,基本撤銷了“送中條例”。然而,示威運動操縱者不懂得進退有序打談並用的策略(在這方面老共是專家),不懂得及時採收階段性勝利之成果、積蓄力量以利再戰,卻如野牛一般蒙頭往前衝,異想天開地提出所謂的五個訴求,企圖由此展開一場轟轟烈烈的顏色革命,進而將香港這個與大陸海陸空緊密相連的彈丸之地納入漸進獨立的軌道。 也許,運動操縱者誤判形勢,以為國朝在美中貿易戰的硝煙中行將崩潰,就像前蘇聯那樣。再也許,運動操縱者怕吃苦沒耐心,不願犧牲奉獻,不想進行艱辛的長期鬥爭,寄希望於“短平快”,夢想以最低成本一蹴而就。 結果把老共頂到牆角,使其執政合法性受到了極大的威脅。在這種情況下,國朝立法情非得已,不得不行,卻也趁機補上了一個漏洞,並為今後要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奠定了法理基礎。 至於立法的結局,到底是“一國兩制”還是“一國一制”,就讓好事者們繼續爭論下去吧。反正時間將能說明一切。無論如何,香港是中國的領土這一事實不會改變。 立法比起當時網上某些人期盼或預言的共軍屠城,孰優孰劣,顯而易見。看來國朝已從31年前那場事件中學到了一些有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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