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明白“競選”與“執政執法”的區別。競選只在競選期間(包括投票期間)有影響。一旦競選結束,選出來的政府官員就開始執政,選出來的議員就開始執法立法,這些活動與競選不再關聯了。 如果選民不滿意這次選出的某些官員議員,只能等到下次選舉時(2-6年之後)將其“選掉”。但是,在下次選舉之前,選民們對此幾乎無可奈何,除非這些民選官員議員違法犯罪。 所以,自2027年起,美國的反腐運動將會在民主黨控制的國會兩院“依法展開”,誰也無法制止。因為,只有國會兩院才有立法執法的真正權力。最高法院也沒有,高法的作用是“釋法:解釋憲法與聯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