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网上和一些网友关于如何为四川地震的受害者提供长期的有实际意义的帮助进行了一些讨论。不少网友认为,除了目前的捐款捐物之外,另外一个很有人道意义的方法就是对地震孤儿和孤老进行长期资助。为此,有网友提议成立一个“万维赈灾基金会”,以这个非盈利性质的实体来吸收有意参与的网友的定期捐款,并在国内找到一些需要帮助的孤儿或者孤老的名单,进行长期的资助活动。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但对具体实施起来的一些步骤不是很清楚。正好老公的一个老板就是这方面的专家 (他主要为各种基金会提供税务方面的服务和咨询)。下面是他提供的有关信息。 首先,要确立这个组织的“非盈利”性质,必须向税务局 (IRS)提出申请,以便获得免税待遇(tax exempt status)。而要获得这个待遇,该组织要提交成立组织的目的和具体希望执行的事务,即详细的“Mission Statement”。 这一点应该问题不大。有了这个status, 该组织就可以向捐款人提供减税证明,而这对很多捐款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考虑。 在获得 IRS 的免税待遇之后,下一步(最关键的一步)就是选定该组织要在哪个州注册,因为非盈利组织都是在州的Attorney General 办公室注册的。这位老板特别提到,因为各个州有关此类组织的要求很不一样,最好是找一个步骤比较简单的州注册。他还特别提到不要在加州注册,因为加州在这方面的regulations 是最繁琐的(这是他的建议,可不是我推脱啊,浪宽兄!). 哪个州最合适,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和咨询。注册之后,要开立有关银行帐户,以便募集资金作为运作的基金。具体的步骤当然还有很多细节,这些以后可以再讨论。 非盈利组织虽然不用交税,但每年还是要按规定上交税表,报告资金的循环和使用情况。而且 IRS 对这类组织查得非常仔细,因为有很多这类组织以非盈利的名义行使其他目的和功能(比如最近有好几个此类组织就被联邦政府起诉,因为他们涉嫌资助中东一些恐怖组织)。要保证在这方面不出问题,就涉及到资金如何使用的考虑,也就是说,募捐到的资金如何送到受资助者的手中,并且证明这些资金的用途是和组织成立时提交的Mission Statement 里面的目的一致。因此,我以前设想的通过民间的渠道得到需要资助者名单,然后由基金会直接将款项定期交给他们或者他们的监护人的想法看来不是很合适,因为这样的话,我们将无法证明这些款项是真的用在了孤儿身上 (当然如果捐助者愿意以“一对一”的方式直接和受资助人打交道,那是另外一个做法, 不会受到类似的限制)。而要做到这个,最有效的方法,是通过国内的一些有关机构,比如红十字会,或者当地民政部门,甚至民间的类似慈善机构或者对应的基金会来分配款项,并且提供款项使用的详细证明。只有这样,才能提供IRS 需要的Proof of Usage,以便保持免税机构的待遇。否则,捐款人将不能得到有关减税的待遇。而且组织本身就会被IRS 当作一般的经济实体,按照有关的税率上交商业税。 当然,有些网友对通过国内机构分配捐款不是很感兴趣,因为害怕出现过去“希望工程”一样的问题(捐款被挪用,到不了受资助者手中)。因此,找到一个可以信赖的,有足够监督机制的国内机构作为对应组织,是非常重要的。 这位老板还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在 DC 有一个组织,有点像各种基金会的clearing house。他们有很多美国国内各种基金会的信息,而且提供免费的首次咨询。我们可以向他们打听是否已经有类似的组织存在,并得到一些这些组织如何运作的信息,以便吸取他们的经验和教训,不走弯路,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这个组织的名称他暂时想不起来了,以后我会follow up. 希望有志此事的网友积极加入讨论,献计献策。如果我们能够集中我们大家的资源, 把这件有意义的事情做成,那将是对祖国父老乡亲最好的贡献。不过,就像我上面说的,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因此,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尽量收集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以便尽快作出最好的决策。 谢谢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