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写的东西不多(一般一周一篇,除了这个周末例外,贴了一个系列的“上”“下”两篇),但大都是比较“重”的题目--当然那两篇读书笔记/读后感不算此类,但要从两三百页的传记中筛选出有代表性的 facts,并将它们精炼缩写,然后加入自己的感想和点评,还是需要很多心思构思和组织的。今天轻松轻松,贴几段两个儿子最喜欢的漫画 Calvin and Hobbes,大家开心开心。 家里没有小男孩的朋友们,可能会对这个漫画集不熟悉 -该漫画集作者为Bill Watterson, 在1985 年到1995 年之间在多家报纸连载,是美国现代最 popular的儿童漫画集之一(其他的有Snoopy ,Garfiled, etc)。漫画的主角是一个六七岁的男孩 Calvin 和他的玩具布老虎 Hobbes -- 当然大人(包括他的爸爸妈妈)不知道的是,当没有其他人的时候,布老虎 Hobbes 就成了真的老虎, 和Calvin一起进行各种游戏和探险 (so in a sense, Hobbes is Calvins make believe friend)。漫画当中的Calvin 是个看上去天真烂漫,但却十分调皮捣蛋又绝顶聪明的小男孩(“a thirteen year old in six year old body" --儿子的评语),对人生和周围的世界有着非常可爱的,但又有些 cynical 的独特视角(当然,和大多数漫画家一样,作者其实是通过这位小男孩表达自己的对人生的观察和感想); 而 Hobbs 既是他的buddy in crime, 又是他的 confidant。 两个“人物”之间的互动,有时令人捧腹,有时又让人会心一笑。两个儿子都非常喜欢这个系列,小家伙有段时间简直是迷恋,把所有的 series 都看过一遍,甚至经常“quote” Calvin,现在大了些,自然有些淡了,但还是经常 curl up with a Calvin and Hobbs book,自己偷偷乐。 好了,废话少说,看漫画吧。 "To see a child genius sit there and nonchalantly bang the shit out of a coffee table is hilarious." © Universal Press Syndicate (Probably the best approach a parent could take when their child asks of cigarettes. Its also the only strip where Calvin gets what he wants - His mom is very strict) © Universal Press Syndicate (Calvin has a weird "obsession" with building snowmen on his driveway - Here hes dad is encountering an army of Calvin and Hobbs creations on the way to work:)) © Universal Press Syndicate (Just like every six-year-old kid, Calvin daydreams a lot - one "diagnose" is that he might have ADHD. And he usually daydreamed about dinosaurs and monsters. Of course his daydreams almost always occur during class time, which drives his teacher, Ms. Wormwood crazy, naturally) © Universal Press Syndicate (Like most six year old boys, Calvin would not admit he likes any girl - even though he does have a secret crush on his neighbor Susie Derkins - who allegedly was Wattersons childhood crush, and later his wife:)). Calvin and Hobbes at their best © Universal Press Syndicate "You know whats the rage this year? ...Hats. © Universal Press Syndicate Sinister Calvin at his best © Universal Press Syndicate Calvin and Hobbes Christmas "gifts" to each other -- what a sweet, innocent moment:)! Happy Monday:)! 所有漫画,下载自: http://progressiveboink.com/archive/calvinhobbes.htm
文章评论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0-09-01 12:12:58
有人居然诬蔑说我是看了谁谁的悄悄话,才知道上面的所谓“隐私”,那我就不得不把事情弄清楚,否则还背黑锅。正好昨天晚上,顺着椰子的上面评论中的线索,到叶子的那封信后面看了一下,找到Blossom在那里的这个评论: http://blog.creaders.net/qdtlhgq/user_blog_diary.php?did=63779&page=2 “文章评论 作者:Blossom 留言时间:2010-06-23 21:36:24 叶子: 你好! 拜读了你的文章(好几遍). 对你的文笔十分欣赏, 赞叹不已, 自叹不如, 一个学工科的人能写出这样文章,真不容易.所以本人在新帖里引用了你的一段话,并指出是"万维博主叶子"说的. 不过有人也"鹦鹉学舌",学了你给XX写信,并到我博客中去教训人,有点儿莫名其妙 她的意思好像是指责我用了你的话, 我不太懂, 删掉了她的评论.也懒得和这号人较劲. 我之所以引用你的话是因我也有同感并欣赏, 如不妥, 请指教, 我会立刻删除. 谢谢!” 其中提到的她自己的文章,就是椰子所说的那篇“爱国不一定要回国”,http://blog.creaders.net/Justin/user_blog_diary.php?did=64027 引用了叶子的话,大概椰子在那后面留言评论后来被删,所以两下里一对,就得出了"Blossom =心旷神怡" 的结论。这应该是像椰子所说“自报家门”,不存在谁看到谁的隐私吧。 至于Blossom 自己的背景,她在潜伏那里多次提到,这里是一个: http://blog.creaders.net/DoubleAgent/user_blog_diary.php?did=68235 "作者:Blossom 留言时间:2010-08-30 12:56:08 揭皇帝新衣, 你是谁?没那么重要!不过一看也就是万维捧的那一伙既得利益者. 难道连质疑也不行吗?不能发出不同的声音?没言论自由?不能揭万维皇帝新衣? 揭穿点击率猫腻? 只能忍气吞声?被你们一帮拉帮结伙黑社会低档家伙踩在脚底,做你们这些家伙垫底? 咱名牌大学毕业,原通讯社专业英语记者,中英文报道常发表在报纸网上,文章被你们贬? 还没这么下贱!!! 你们自己去写那些没水平的破帖,没人可管,但上导读对别人就不公,对别人的劳动成果不尊重!因为别人的帖比你们的好!!! 你们自己去玩吧!互相吹捧皇帝新衣,晒晒家里的破区偏宜房子,秀秀陈年过时的旧衣服,再吹吹老公老婆小孩多么有本事,还能挺着大肚子在美生小孩,小孩过生日要在导读上要大家庆贺,再蒸锅红薯土馒头, 这些都放在导读上吧,低档!!!" 事关本人的清白,特此说明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0-08-31 13:08:32
本人从来不打听别人的隐私,知道Blossom 和心旷神怡是一个人,还是昨天在潜伏那里看到椰子指出这点才恍然大悟的。在通讯社做中英文记者,也是她自己说的 - 也许牢骚发多了,自己记不得了。。具体请看下面链接: http://blog.creaders.net/DoubleAgent/user_blog_diary.php?did=68235 “作者:椰子 留言时间:2010-08-31 03:15:56 给Blossom (心旷神怡博主), 两个月前你把我在你的文章“爱国并不一定要回国”的评论删除,我是在叶子那封信里看到你自报家门地说删除了我的评论的,我这才知道你还有个博客,名字是“心旷神怡”。 我那个给你的“爱国并不一定要回国”文章的评论其实是赞同你的观点的,可惜你没有看明白(这是你自己说的),就断定那是在教训你,就给删了。你口口声声表示自己是给万维贡献一个不同的声音,那么你自己是怎样对待一个你看不明白的评论的呢?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你把一个自己看不太懂的评论认为是挑衅,要用 Blossom的名字来说那么多引人注目的话啊。 一口气用这两个名号给潜伏的文章写评论,我算见识了” 特此说明。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0-08-31 12:43:44
该说的话要说,但不用多说。为了不为无聊的人和事浪费自己和大家的宝贵时间,暂时关闭评论功能。望大家原谅。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0-08-31 09:16:40
Blossom/心旷神怡博主: 呵呵,您这两天火还没发够呢,又回到我这里来了- 正好,我还想澄清一下呢,可又不愿意跟在别人的帖子后面,被你说成是“拉帮结伙”,就没发言。既然您转了一圈儿主动找回来了,我就说一下吧: 您在好几个毫不相干的帖子后面点名不点名地说我“自以为高人一等”,而你的“证据”就是我在你那篇“歧视充满美国每个角落”(http://blog.creaders.net/Justin/user_blog_diary.php?did=63724)后面的评论中,提到在“higher education field”,您所说的那中“大陆人会遇到找工作难,即便找到工作待遇也比别人低,甚至比香港台湾人低”的现象似乎并不存在-- 这里的"higher education field" 指的是“高教界”,和“高人一等”没有任何关系。您如果真的是曾经在国内用英文为通讯社写文章的专业记者,难道会不知道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您对我这个评论一直不回复,却到处把这个词拿出来作证据,实在可笑。说实话。我那时还不知道这位心旷神怡就是Blossom,只是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所以去留了言,要知道是您我可不会去找这个没趣,惹不起咱还躲不起吗? 您放心,这篇东西是写着玩的,总共花费了我十五分钟敲字,万维的编辑是不会看上眼的,不信您就等着看吧-- 真不明白,上导读就这么重要?您说人拉帮结伙,为了上导读,我倒想问问,那段时间您跟那个捂被子/5p 先生一唱一和,到处去攻击你们看不顺眼的博主,最后那位5p先生甚至对吾丁的博克进行刷屏攻击, 导致他最后撤博离开--这算不算拉帮结伙,打击异己呢?怎么手电筒只知道照别人,从来不照自己啊?-- 不过我倒觉得奇怪了,您既然是赶走吾丁有功的一员,怎么昨天居然说出“吾丁应该留在这里让你们不痛快”这样的话呢?您就不怕您的忠实战友5p 先生不高兴吗(尽管他现在好几个都被封了,但也保不住什么时候再换个马甲回来呀)?还有,您那时对西岸老大可是崇拜得五体投地,多次请他开博助阵,怎么隔了不几天,他就成了“搅s 棍”了呢?这变化是不是也太快了? 对不住,本来是打定主意不参与的 --上次无意卷入,最后成了陪斗对象,江湖险恶也见得多了, 吃一堑总得长一智吧; 可是您既然打上门来,还攻击我尊重的网友,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作者:Blossom
留言时间:2010-08-31 08:37:04
这个帖是不是也要登在导读或首页? 每天这么多好帖没机会登出,你的那些破帖篇篇上导读,还多少天占着现耀的位置不下来,后面还跟这一帮吹鼓手,和万维里的人什么关系?什么猫腻? 那个整天抱个三十多年前劳什子算数奖的复旦酸文人这次咋不来捧场了?如今在美能混出啥名堂?这里复旦毕业多得是.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0-08-31 05:40:51
莺歌燕语: 嗯,也是我最喜欢的。 百草园: 看来小子们都有同好呀。 qqq2010: 谢谢提醒。加入“版权为 Bill Watterson 所有”,可以了吧。
作者:qqq2010
留言时间:2010-08-31 04:39:35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10-08-30 19:50:17
以为能抢到沙发,最后坐了一个小板凳。 俺家小子也迷这个Calvin and Hobbs,有画册若干。谢谢分享!
作者:莺歌燕语
留言时间:2010-08-30 19:46:04
Calvin and Hobbs, my favorite t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