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读到北雁高飞的文章"老公疯狂的开车经历",写到她和老公刚到美国的时候寒假打工的一段经历,文笔清新温馨,情节感人,引来众多读者朋友热烈评论。因为这篇文章提到北雁和先生的第一辆车和伴随这辆车的许多记忆,也让我想起在美国二十多年来开过和拥有过的那些车来。 也许是人老了,近来喜欢回忆过去的事情,很多往事,当时也许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现在想起,却别有情趣。 正值情人节,写下来与大家分享分享 我和老公的第一辆车是1993年底买的, 那时老公刚来和我团聚没多久,我读书,他打工,生活很艰难,但也充满年轻人特有的乐趣。记得那时好不容易攒够了几百块美金,我们决定买一辆车,这样不用每个周末都搭别人的车去买东西,加上那时我们已经知道要有小宝宝了,所以有一辆自己的车也是当务之急。当然,即便在1993年,700-800多刀也只能买到埋数很高的老爷车。经过朋友介绍,我们如愿买到了一辆已经有十来万埋的尼桑Stanza。这个车型后来已经不生产了,但马达是跑车型的,力量不小,而且,最牛的是, 它居然是一辆手动车!虽然老旧,但毕竟是我们的第一辆车,在我和老公眼里,这就是天下最好的一辆车了。买来那天晚上,老公一个人在车里待了足足一个小时, 这里摸摸, 那里看看,好像得了个多大的宝贝似的。 我后来开玩笑说,都说车是男人的小老婆,看来真的有几分道理呀。
车买到了,学车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下一步了。那时当然不会有上架校这样的奢侈,最多就是几个朋友陪着开开,自己觉得可以了,就去考驾照了。大概男的在这方面都比较有天赋,老公学了没多久,就可以考驾照了。用他的师傅的话说,“车感很好,路感不够”。那肯定呀,这路感不可能天生就有,得一点一点积累才行呀。也许是新手运气吧,他居然第一次就顺利考过了(到现在还记得小城DMV 的那位考官地名字),拿到了梦寐以求的驾照!拿到驾照的那天下午,他就扬眉吐气地带着我,一路开到沃尔马去买菜啦!当时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怎么才学了两个礼拜不到,就考到驾照了,还可以开到沃尔马了?这下去哪里都可以不求人了,那种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感觉,真的太好了。
老公会开车了,自然就成了我的师傅。那时候还不知道人们广泛传颂的经验之谈 -- 教老婆开车,要冒离婚的风险!不过很快,我们就为这条多少人的经历总结出来的规律贡献了新的案例和佐证!
前面说过,我们这辆老爷车是手动车-- 手动车啊,就是有离合器的手排档啊!今天恐怕手动车很少了,这里会开手动车的人也不会太多(尤其是女士们,呵呵)。我本身就不是一个身体协调性很好的人,刚开始学开车时真的是手忙脚乱啊,经常是脚下踩了离合器,手排闸却忘记换到合适的档上,所以经常会发生“死车”,“空档”的问题。老公刚开始还很耐心,次数多了也就不耐烦了, 虽然不敢说“你怎么这么笨啊!”这样的话, 那意思就是明摆着了。 要知道,本人年轻时也是个急性子,这样三番两次的,脾气也上来了。明明我已经很努力了,要同时兼顾那么多地方,你还在那里唠唠叨叨地说这不对那不对,得,姑奶奶不学了!一摔车门儿,夺路而逃。吓得老公赶紧跟上来陪礼道歉。我正在气头上,哪里会那么轻易就接受呢。当然是不理睬,继续往前走,而且越走越快。老公没办法,又不能把车扔在路边不管,就回到车里,慢慢开着一路跟着我(还好那次是在没什么人的小路上)。我走啊走,既冷又觉得有点没趣,就在要转弯的地方停下,回到车里,当然忘不了约法三章啦。 摊上这么个任性的老婆,老公也是没脾气。好在,我还不算太笨,几个礼拜后,开着小破车也把驾照考下来了。 不过,这好不容易学来的开手动车的本事,没有用到多久,我们就换了一辆自动档的车。后来也几乎没有再摸过手动车。所以,这个本事现在肯定是荒废啦(前天问老公,还能开手动车吗?人家说,"当然会,这种东西就像骑车,学会了就一辈子都会的”。切,得瑟)。这是后话。
考了驾照没多久,老公就和餐馆的台湾老板闹翻,辞工不干了。当时是一时气愤,辞职之后才知道后果的严重,因为这个大学城的几个中餐馆,都是这位台湾老板的生意。跟他闹翻的结果就是,在这里已经找不到打工的地方了!这下我们急了,眼看着孩子还有几个月就要出生了,我的硕士学位还有大半年才能读完(当时读商科拿奖学金的很少,我除了生活费以外还要付昂贵的州外学费),而老公自己申请学校,也要等到下一年秋季才可能入学。还好,天无绝人之路,由校友介绍,老公联系到在附近另外一个城市开中餐馆的一位校友,决定到他那里打工,住在老板家里,一周回来一次。这下,小破车就从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升格成为了谋生的必要交通工具。 老公开着这辆车,风里来雨里去,在我硕士毕业,老大出生前,才结束了 一周一次的奔波。 虽然每次开车单程不到两个小时,但周五回来时,因为白天打了一整天的工,常常很累,也出过几次险情。有一次实在太累, 开着开着就睡着了, 虽然只是短短几秒钟的事情,但车子却失去控制,窜到了高速公路两个方向的车道之间的草地缓冲带, 然后又冲到了对面的车道上。好在这时他醒过来了, 下意识地踩刹车,才将车停住。还好当时对面高速路上没有其他的车,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回过神来后, 找了个路口下去,再回到原来的路。越想越后怕, 所以以后开车如果实在太困, 就停在路边休息一下再开, 以免出危险。 那个夏天结束,我开始了博士学位的学业,也拿到了奖学金,他也开始自己的学业。不久,我们攒够了钱,鸟枪换炮,把小尼桑换成了一辆四五成新的马自达626。马自达不仅埋数比尼桑少很多,而且是规规矩矩的轿车(不像前面那辆其实是跑车,所以里面空间很小),放下儿子的座椅和其他杂物也绰绰有余。很快,这辆车取代了老尼桑,成了老公的"新宠"。
两年多后,老公硕士毕业,在芝加哥找到了工作,我则还要在学校一年完成博士论文。因此,我2们必须再买一辆车。这次,有了新工作垫底,我们是到车行去买了辆尼桑 Altima (老公戏称为“娃儿的妈”)。虽然还是二手车,但里程数很低,外观也漂亮。三岁的儿子看到爸爸的新车特别高兴,脱口而出“好车啊!”,然后扭头看着我的马自达来了一句“妈妈的脏旧车”!哈哈,谁说小孩子不喜新厌旧“嫌贫爱富”,这辆马自达可是每天拉着他去学校,去商店,去playground,但还是比不上老爸手上的“新”车。
可惜,这辆外观漂亮的尼桑, 却是一个给我们的带来了无数头疼的“柠檬”。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