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族群分化 上篇主要讨论了美国社会贫富分化的现象和趋势,以及通过经济调节手段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性。当然,美国的贫富分化问题和其他一些国家相比,有着独特的“美国特色”,那就是,除了收入与教育水平,家庭结构这些常见的social economic factors 直接相关以外,还似乎和族群的分层有关系。下面的两个图表比较了亚裔,欧裔,非裔和西裔2005 年的平均收入,和这几个族裔群体中当年家庭收入超过十万和个人收入超过七万五的比例。从中可以看出,亚裔虽然只占人口的很小比例,但作为一个群体,其收入水平是最高的 --2005 年家庭平均超过六万,而欧裔家庭平均收入不到五万,西裔家庭平均收入在三万五千左右,非裔最低,只有三万左右。所以,贫富分化这个经济层面的现象,和族群分化这个社会层面的现象不无关系,可能是很有“美国特色”的一个事实。 Graph 1. Personal and Household Income by Race, 2005 Graph 2. Percentage of Racial Group with Household Income > $100,000, and Personal Income > $77,500, 2005 Graph 3. Education and Income Data source: http://en.wikipedia.org/wiki/Household_income_in_the_United_States#Quintiles 当然,美国社会对包括非裔和西裔在内的少数族裔有很多保护政策,除了 Affirmative Action 旨在提高这些族裔在学校和职场的比例以外,还有很多经济政策上的倾斜(比如上一节提到过的给低收入阶层的福利和税收减免政策等)。但是,在几十年不遇的经济危机环境下,美国的族群关系似乎正在向日益和谐的反面发展。而这个趋势, 除了有经济方面的成因以外,和9/11 后的全球化大环境, 以及布什与奥巴马两届政府的一些决策行为都有很大关系。 最近写了好几篇文章,都是围绕美国社会日益分化的种族关系的, 包括“第二次啤酒峰会呼之欲出”? “世贸遗址该不该建清真寺 - 兼谈多元社会与宗教自由”,以及前些时候的“杂谈美国社会的种族关系- 从两件小事谈起”,等等。无论是USDA 官员Shirley Sherodd “因言获罪”被取消职位(当然后来证明她所说的话其实没有什么过份的地方,但有关部门对于“种族歧视”或者“反向歧视”的敏感程度,从中可见一斑; 而围绕此事左右媒体相互指责对方为‘种族主义者’的circus acts ,也让人啼笑皆非);与此同时,世贸遗址附近建立清真寺所引发的媒体大战和各种游行示威,也充分反映了9/11 九年之后的美国脆弱的种族关系 -- 反对建清真寺的人们,被轻易地扣上“反穆斯林”的“种族主义者”帽子,正如支持建清真寺的人们,被当作是“恐怖分子”的支持者一个道理; 双方都似乎感觉被对方逼到了墙角,而奥巴马总统的两次表态,又在左右阵营都引起了不满,让此事不断升级; 无论最后如何了结,造成的伤痕都似乎无法平复了(网友欢乐颂对奥总在这件事上的表态做了很精彩的论述,特链接在文章后面). 在此之前发生的围绕亚利桑那州反非法移民法案及奥巴马政府对该州的诉讼,在将非法移民这个敏感问题再次推向了风口浪尖的同时,也因为拉丁裔在非法移民中占据绝对多数,而凸显了拉丁族裔与非拉丁裔之间的矛盾和潜在冲突将。因为拉丁裔已经是美国社会一个很有势力的政治力量(人口总数仅次于非裔),民主党和共和党双方为了争取这个群体手中的选票,在移民改革这个问题上肯定是会有所妥协的。但将支持亚州法案,反对非法移民的立场同于对西裔群体的种族歧视,就是一种偷换概念的做法了。可惜,“种族主义者”这顶帽子,在今天的美国社会,已经成了一个非常方便的武器。不少奥巴马总统的支持者,在奥总支持率持续下滑的时候,将人们对奥总政策的不满,等同于对奥总本人的‘种族歧视“ --这种将“人”和“事”混为一谈的做法, 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 仅仅一年多前,当奥总以微弱多数竞选成功的时候,人们不是还在欢呼这个有着非裔血统的“平民总统”的产生,是美国社会终于战胜了种族歧视和分裂的标志吗?为什么一年半以后,超过60% 的美国人就都成了“种族主义分子”呢? 这种思维,是不是有点太简单化了? 在奥总当选之初,人们对他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其中的一个希望,就是他能够成为一个“someone who can unite us , not divide us ”。但现在看来,美国社会似乎比两年前更加分化。当然,即便真的如此,也不是奥总一个人应该为此负责任的。但作为总统,他是否应该在做决定的时候,更多地考虑如何最大地优化有限的政治资本,而不是为了某些既定的政治理念,而不惜分化越来越多的constituents呢? 这个挑战, 在围绕亚利桑那州非法移民法案引起的诉讼中,也得到充分体现。下面我就通过这件事,讨论一下另外一个层面的分化--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对立和分化。 三。联邦与州权的分化 美国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权而治”,是宪法规定的, 也是美国政体的基本特点(当然还有低一层的政府,即地方政府,一起构成所谓的“三级政府”结构)。按照美国宪法,联邦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责是保持宏观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也要向州和地方政府提供拨款、贷款和税收补贴。 州和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服务,如公共教育、法律实施(law enforcement), 公路交通,医疗补贴,监狱,等等的管理和运作。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有相对独立的财政税收制度。联邦政府开征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公司所得税、遗产与赠与税、消费税以及关税。在支出方面,百分之百由联邦政府支出的项目有:国防、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退伍军人福利、邮政服务等;州政府开征的税种主要有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遗产与赠与税、资源税以及社会保障税。地方政府开征的税种主要有property tax、当然,联邦政府也有部分收入可以拨给州和地方政府,但这不是州和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 正因为宪法给予州政府很大的自由度,各州的相关政策才会千差万别 -- 既有加州这样的高个人税,低地产税的福利州,也有德州这样的“小政府,大社会”,没有州个人收入税的州 --顺便说一句,最近几年德州的经济状况很不错,不少共和党领袖将此作为他们的经济理念更有优势的证据之一; 当然,也是因为州政府将主要精力放在吸引企业投资(总部在 德州的财富五百强公司多达46 个,为全国首位---如果安然不倒的话,就是47 个,呵呵),而不是通过大量收税来投入公民服务,它的教育和医疗水平在全国几十个州里都排名很后面。但最近德州政府似乎也有意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在各州纷纷削减教育经费的时候,逆施而上,拿出五亿美元来增强几所州立大学的研究能力,并将在今后几年里继续追加这方面的投资. 既然联邦和州与地方政府的分权是宪法规定的“立国之本”,那么两者之间“二元分立”就是理所当然了。当然这两者之间的“分立”也只是一定程度上的,毕竟美国是一个松散的联邦国家,联邦和州政府之间还是有互补和相互制衡的关系。但最近一段时间,似乎这种表面的“和谐”开始在发生变化。最能说明联邦和州政府之间的“敌对”状态的,自然莫过于亚里桑那州的反非法移民法被联邦政府起诉这件事了。这个诉讼虽然已经被联邦法庭判决,做出了一个看似折衷的妥协方案,使得该法可以在预定的时间得以实施,但最引起争议的部分暂时被“冻结”。尽管如此,还是有好几个其他边境州(包括非法移民人数最多的佛州和德州),表示会出台类似亚州法案的政策。如果这样的话,那么联邦和州政府之间在非法移民问题上的冲突,就不仅仅限于亚州一个州了。到时联邦政府会怎么应对?是一视同仁,对其他州也同样提出诉讼,还是出台什么折衷的办法?当然,这个案件到现在还远没有结束,最后肯定会一直打到高法。究竟谁输谁赢,输赢结果又会对联邦和州政府的关系有何长远影响,网友一娴专门着文讨论过,具体请看下面链接/ 而与此同时,先后有十几个州已经宣布将挑战3 月通过的医改法案,因为该法将“强制”州政府参与联邦的医疗保险系统,而根据宪法,联邦政府应该是没有这个权利的。目前准备率先把联邦政府告上法庭的是佛吉尼亚州,而密苏里州的选民更是在最近的一次公投中,以压倒多数拒绝了联邦政府“强加”给他们的医疗保险计划; 这,从另外一方面,也显示了联邦和州政府在经济衰退的大环境下日益hostile的关系。而在 social issues 上,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立场也往往相左,这一点,在加州联邦上诉法庭判决 Prop. 8 违反宪法一事,以及后续可能的官司中,也有所体现。关于这个问题,我在“多元文化与言论自由 -- 从UI 神学教授被解雇谈起”一文和后面的评论中也有涉及,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当然,美国毕竟还是一个民主的社会,其各个势力群体之间的“互博”,一般还是会在和平,对等的前提下进行的,即便是联邦和州政府这两级政府之间的立场分歧。但在美国内外政策急需重新审视调整的时刻,两党的各级领袖和精英们是否有足够的智慧和勇气挑战这些不能避免的问题,就是一个迫在眉睫的挑战了. (一家之言,就事论事,如有不当之处,请各位包涵。欢迎讨论,但请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不要用侮辱性的语言。谢谢。) 相关文章: 美国社会真的越来越走向分化吗? (上) 欢乐颂: 奥巴马,一路走好 一娴: 美国联邦政府状告亚州政府谁能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