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喜欢美食,也很会烹调
(我的理论是,爱吃会吃的人才会是好厨师。所以,虽然很多家庭都是女的做饭,但大厨师很多都是男的,因为男的对吃的兴趣远远高于女人,呵呵 )。不过,因为我的工作时间比较自由,我家周日一般都是我做饭,只有在周末或者请客的时候才有机会享受老公的厨艺。
老公虽然是湖北人,但却不太能吃辣
(“四川人不怕辣,湖北人辣不怕,湖南人怕不辣”的说法在他身上好像不适用 )。我还记得他第一次到我家时,我带他去吃有名的“夫妻肺片”。红亮诱人,上面浮着一层油辣椒,芝麻和碎花生米的肺片端上来了,老公迫不及待地夹起一片送到嘴边,可是马上就面色通红地站起身来跑到厨房去了。过了一会儿,他手上端着一碗白开水回来了,一边咳嗽一边说,刚才一口下去,他的眼睛马上蒙上了一层雾气,好像什么都看不见了!原来是花椒的麻辣让他受不了!看他皱眉揉 眼的痛苦模样,我说你干脆就把肺片在白水涮一下再吃好了。他说,那可不行,要的就是这个劲!于是吃一口肺片,就吸溜溜地喝上一口白开水,一顿饭吃完,我们桌上摆了一溜七八个 白开水的碗!给我们上菜的服务员看了一个劲的笑他。这件事后来成了我们家的经典笑话。不过,当四川人的女婿时间长了,老公吃辣的本事也见长,而且在我老爹那里学了很多四川菜的做法。加上他自己喜欢拿去创造发挥,很快手艺就超过了我爸。后来我爸妈来我们这里的时候,虽然平时是他们做饭,碰到请客什么的,还得他下厨呢。看到他们三个 (我妈退休后也练了一手好厨艺 )互相谦虚地吹捧对方,我就暗自庆幸自己的好福气, 在家的时候有会做饭的老爸老妈,出嫁了有会做饭的老公!所以我也就没有什么动力勤练厨艺了,顶多是琢磨一些西餐的做法,因为两个儿子爱吃 (老公在做西餐方面倒还赶不上我,呵呵 )。
我家请客的固定节目 是夏天烤肉,冬天火锅,老公的烤肉和四川火锅都是朋友圈中津津乐道的。时间一长,好几个朋友觉得火锅又热闹又好做
(主要是准备材料的功夫,不会做饭的人也可以弄一桌 ),于是也开始学样。不过每次即便我们是客人,老公也总是被叫到厨房去做火锅料。他一边在炉子上忙活,一边神气活现地叫人家递这样拿那样,旁边还有几个想“学一招”的朋友伸长脖子看,那架势真的像个大厨师呢!去年五六月间,老公发现我家后面的池塘里面有好多 bass,就经常去那里钓鱼。钓的多了,就突发奇想,要做个“全鱼宴”请客。那天的菜全是各种各样的鱼,什么酸菜鱼, 豆瓣鱼,清蒸鱼,粉蒸鱼,红烧鱼,鱼头汤,葱烧鱼,甚至搞了一个“鱼化石” (他们家乡的菜,把鱼拿来风干,然后用红辣椒黑豆豉葱头上笼猛蒸 )!五花八门的鱼摆了一桌子,把先前不相信的朋友看了个目瞪口呆,然后吃得大呼过瘾!过了好久几个朋友还一说起来就心向往之,老问什么时候再来一次全鱼宴,可惜,一过了六月份,天气变热,池塘里也长了很多苔藻,很快就钓不到 bass了。所以老公跟朋友说好,今年初夏一定多来几次全鱼宴让他们过瘾过个够!
读书的时候老公会做饭的名声就在朋友圈子中传开了,每次聚会的时候,就会有朋友建议老公干脆别读书了,开个餐馆算了。老公还真的动心过呢,但我坚决不同意,因为我知道一旦他走上这条路,那就别想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了!我们认识的中餐馆老板都是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一周工作六七天,挣钱当然是比较容易,但那种生活方式不是我愿意考虑的。所以,老公开餐馆的梦也就只能是个梦了。不过,他毕竟在餐馆打过好长一段时间工,所以每次我们出去吃饭,他总是下意识地在观察餐馆的陈设啊,服务员的态度啊,菜单的设计啊,等等。我就知道,他潜意识里面那个当厨师的梦还没有真正消失呢!
老公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有三 类,一是厨艺节目,什么
Iron Chef, Rachel Ray, 一是各种关于室内装修设计的节目,像 HGTV 频道的节目,当然还有各种球赛和 poker tournaments, 他可以一个人在孩子们睡了以后看上两个钟头。看了以后就学着做,所以我们经常可以尝到 exotic 的新菜式。有次我周六上课回来,见他一个人在厨房忙活,台上摆满我没见过的佐料和配菜,看我饶有兴趣地盯着他看,老公解释说,他是在试验刚刚在电视上看到的一道菜,然后叹道:“唉!音乐家做不成,做个厨子也行啊!怎么这辈子干了个最没有创造性的会计师了呢!” 呵呵,俗话说,男怕干错行,女怕嫁错郎,你呀,上了这个贼船就下不来了,要想不忘你的厨师梦,还是等挣足了退休金再说吧!
文章评论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08-02-22 05:44:51
Philharmonic: 看来你和我老公真是共同点多多啊,音乐,厨艺,还有什么?呵呵! 老公在芝加哥 上班的时候也是老跟一帮同事到处下馆子,吃的各种风味多了,他对中国菜“天下 第一”这种说法就不以为然了,当然这个观点每次回国时总要受到很多亲戚朋友的 攻击:)。 皇城: 哈哈!太逗了!你初二就有这本事,现在恐怕是真正的国宴都能两个小时整出来吧!
作者:皇城根儿0
留言时间:2008-02-21 09:22:57
本来懒着掺和了,今天看了作者的一个回帖,受其“负面的”影响,在此寒蝉几句。 关于做饭,给读者印象最深的是上初中时的一次“救驾”。还是在那个筒子楼,那天老爸的老同学,老同事,老上级约着一起来看老爸。不幸的是那天老妈跟老爸过不去,非但不给做饭,反倒离家出走了。这下可急坏了他。一来他没钱下馆子,二来他不能把一大屋子的客人撂在那儿去操持吃的,三来即便他做了饭,也没人吃,实在是因为他做的饭实在是太难吃。怎么办?他是真没办法。读者实在看不下去老爸的那副“惨”样儿,就跑去跟他挺胸脯,“放心,包在儿子身上”。信不信由你,两个小时之内,读者给他们上去了六菜一汤外加一瓶二锅头,包括炒土豆丝,醋溜白菜,凉拌大拼盘,西红柿炒鸡蛋,肉片炒黄瓜,外加一个以前的剩菜。汤是什么烫汤忘了,估计也就是剩菜汤一类。老爸见了甭提有多乐了。尤其让读者得意的是,来的客人都说读者做得好吃(嘿嘿,除了味精就是糖)。事后老爸夸读者说为他做了顿“国宴”。 怎么样,初二就练就的一身“国宴”本事,成长到现在,别说开餐馆,就是开饭店读者也不含糊。
Zhao Jun, I wish I can exchange tips with your LG about cooking tricks. I like to cook a lot and often make new dishes out of my own creations. As a matter of fact, I cook more than 80% meals and my wife and kids enjoy my cooking all the time, both in Chinese style and western style. I have developed several dishes that become my own specialty, better than one can get in the restaurants. In my office, people call me gourmet cooker and gourmet goers because I also know all the excellent restaurants in the Bay Area.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08-02-20 05:39:15
对对,告诉你女儿找老公一定要找个会(爱)做饭的,呵呵!
作者:helen
留言时间:2008-02-18 16:12:09
昭君, how lucky! my husband Never cooks and he said that it's my blessing that he doesn't. because if he does, i will be starve to death. so i told my 13 year old daughter that when she looks for a husband, the #1 criterion is being a good cook... i want to go to your party ! :-)))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08-02-18 10:21:01
阿黛; 那是因为你太能干了!我相信很多老公看到你的“盐水鸭”“兰州拉面”也会问同 样的问题。呵呵。
作者:阿黛.
留言时间:2008-02-18 08:58:42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08-02-18 06:01:15
桑妮: 那就让你老公也来个“全鱼宴”!你们那儿应该是一年到头都能钓鱼吧,不象我们, 现在要想吃新鲜鱼,只能学“孤舟蓑笠翁”了!
作者:桑妮。
留言时间:2008-02-17 10:39:07
哈哈,又找到一个我们两家的共同点。我老公也喜欢做饭,我平时只做炒白菜冬瓜汤一类的家常便饭,老公有空则做一些莫名其妙的试验品,大多数时候很好吃。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08-02-17 09:24:13
浪宽: 看来有厨师梦的男人还不止我老公一个啊!哈哈。退休以后合伙开餐馆! YH: 是啊,我也觉得我挺幸运的哦。
作者:YH
留言时间:2008-02-17 06:56:53
作者:浪 宽
留言时间:2008-02-16 21:21:13
昭君: 和你家一样,我们家也是男中女西,大概是妈妈更疼孩子吧,总想着多一个孩子爱吃的东西。我爱吃也爱做。所以,前段闹着要减肥,还为此写了一篇心得。不过我做饭是有选择性的,离不开中式家乡口味。先同化了那口子,现在又将孩子们的小嘴拉到我这边了,任务也更加艰巨了。好在现在工作8小时后相对自由,有时间玩博,也没耽误做饭。 如果真有兴趣,退休后开餐馆自己当老板,偶尔下下厨可能既圆梦也不致于太辛苦,只要有个好经理就行了。我们可以合伙开,芝加哥、洛杉矶或纽约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