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我上一门三年级学生的“管理入门”课程。上次上这门课已经是好几年以前了(我一般是上毕业班的Capstone 和MBA 的课程),加上夏季班只有八个星期(每周两个晚上),节奏很快,学生容易“疲于奔命”。为了让课堂讨论更有趣和针对性,我决定除了常用的案例分析, 考试,和“Interview a Manager" 的期末报告外,又增加了“小组辩论”这个内容。 我采用的是正规的辩论模式。每个小组由三个成员组成(但因为人数限制,最后有一个小组只有两个成员),辩论内容尽量和每周所讲的章节主题相关,比如“Ethical relativism vs. Ethical universalism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美国的CEO 是否over-compensated",“IQ 和EQ,哪个对职业成功更重要”,等“开放性”的问题。在讨论人力资源管理一章的时候,考虑到前一阵纷纷杨杨的最高法院对消防队员反歧视一案的判决,我特意加入了一个辩论题目:“Affirmative Action 应该废除吗?” 决定这个题目之后我还是有些顾虑的,因为这毕竟是涉及到敏感的种族话题。我班上有几个非裔学生(这在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的高校里面是很平常的),也有亚裔和欧裔,所以是一个很多元化的小团体。有趣的是,抽到这个题目的一个小组,正好是由两个非裔女生组成;而另外一个小组,则包括两位欧裔和一位韩国裔(但她的丈夫是美国人)。看到这个抽签结果,我心里的顾虑加深了,我想这搞不好就会弄成一个种族之间的争论。但出乎我的意料,两个小组自由选择的“立场”和我预想的正好相反 -- 两个非裔女生选择的是“正方”,也就是认为“AA 应该废除”,而另外一方选择的却是反方,即“AA 不应该废除”。 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专门和她们核对,那两个非裔女生笑着说:“Yeah, thats right. Two black girls are arguing against Affirmative Action!" 辩论开始,正方一辩,个子瘦削的Sherri 首先发言。她开门见山,指出AA 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提高学校和职场的多元化”; 她引用了1961 年JFK 在引入有关法案时的一段: "The purpose of affirmative action is to ensure that the applicants are employed and those employees are treated during employment without regard to race, color, creed, or national origin". 她话峰一转,现在的情形似乎是,这个“without ” 变成了“ with ”, 因为AA 的实施在事实上造成了对其他族裔的“反向歧视”; 这个结果有悖其初衷,因此应该废除该废除。她还指出,AA 的受益者其实也是受害者,因为他们有了这样一个“保护伞”,就更有理由不努力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这更不是AA 应该得到的结果。她的表述言简意赅,情绪平静,但看得出来是在努力压抑着心里的情绪。但发言最后她引用最近的高院判决时,这种情绪就自然地表露了出来。她说:“In an effort to avoid being sued on the grounds of discrimination by the minorities, the city decided not to promote anyone and disregard the test. This only resulted in them being sued by the white firefighters and losing the case. The Supreme Court ruled in favor of the firefighters citing they were in fact victims of reverse discrimination. This ruling only furthers our stance that Affirmative Action should be discontinued". 对正方抛出的“反向歧视”这个有力的“attack”,反方三位女生没有直接反驳,而是提出了另外一个观点来支持AA的继续。她们指出,AA 保护的族裔,尤其是非裔和西裔,大部分都是处于社会经济底层的人群。因此,她们所受教育程度和其他方面的能力可能都要落后于其他族裔。如果没有AA 或者类似的法案给他们一些额外的帮助,他们很可能就stuck in where they are and cannot move up in society。 (这里我感觉他们有点跑题,把AA 和经济社会地位混在了一起,虽然两者是有关系的,但有一点偷换概念之嫌;但我只能旁观,不能发表意见)。两位欧裔学生和韩国籍的女生显然是真心地相信自己的立场,并不是为了“政治正确”而摆出的姿态。我很想看看正方如何回答。 不出所料,正方二辩对这个论点反应十分强烈。她说,这种不依靠自己的努力,只希望外界的政策来得到“施舍”(handout)的情况,正是很多非裔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主要原因!在这里她们引用了非裔大法官Clarence Thomas 的一段话,“Affirmative actions can harm personal growth and devalue accomplishments of the people chosen because of which group they belong rather than their credentials. All the sacrifices, all the long hours studying were to help, not to hurt". 她们并引用了96年加州以54% 的投票率通过Prop 209 , 废除在大学录取决定中使用AA 的例子,并指出很多其他的州也正在考虑同样的举措,比如密西根,正是因为AA 的反作用已经超过它预期的正面效果。 面对正方的激烈反击,反方采取了正面回击和迂回战术相结合的办法。首先她们引用了Gallop 民调的结果,指出 90% 受调查的妇女和少数族裔不认为 AA “undermine their self-esteem”; 然后,她们把话题转回了正方一开始就提出的AA 造成了”反向歧视“的观点。她们同意AA可能会(尤其是那种把AA 等同于quota 的做法)造成对其他一些族裔的“反向歧视”,但指出,这些族裔(包括亚裔,犹太人,等)是自愿选择来到美国的,而不是像非裔的祖先那样,被当作奴隶抢到美国来的。而且非裔族群一直到六十年代都不能享有和其他族裔平等的权利。这样的历史背景,是否应该在考虑废除AA 的时候也予以考虑呢?这次发言的,是反方年纪最小的那个欧裔学生(我开玩笑说她长得像 Hillary Swank ),她说这些观点的时候,情绪很激动,看得出来是真心地为自己的祖先对非裔犯下的罪孽感到耻辱,那种“还债”的意思非常真实。这倒是我没有料到的。 最后一个回合,正方没有回避这个“历史包袱”的问题,而是提纲挈领地再次强调,非裔的历史背景虽然不可否认,但AA 作为一个法案已经失去了它最初的意义,而且在事实上造成了对其他族裔的反向歧视。她们这样结束了辩论:“Martin Luther King said that humanity is like a man mounting a horse who always tends to fall off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horse. This seems to be the case with Affirmative Action. Attempting to redress the discriminatory inequities of our history, our well-intentioned social engineers now engage in new forms of discriminatory inequity and thereby think they have successfully mounted the horse of racial harmony. They have only fallen off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issue, unfortunately"。 面对这个有力的结语,反方开玩笑说“Its hard to go against Dr. King!", 但还是清楚地总结了自己的立场:"Diversity is desirable in the workplace. Society as a whole benefits when affirmative action is used to maintain diverse schools, workplaces, and businesses. People from different backgrounds, cultures, and genders bring complimentary skills that collectively enrich the places where they work and learn. A manager wanting to build a team of employees who will work together well might not hire the employee with the highest graduating GPA if that employee cannot work well with a team. Hiring processes accept candidates on their ability to add value to the organization. Their value-added index, for a better word, is not based solely on tests scores and grades."
辩论结束了。为了公正评判双方的输赢,我让其他的学生用事先预备好的鉴定表对双方的辩论内容和方式/形式进行评论。大家投票的结果,双方打了一个平手,这也是我自己的感觉。我总结了一下双方的优缺之处。首先,肯定正方牢牢抓住AA 的最初目的是提高多元化,以及它可能的实际后果(反向歧视,因此对多元化有不利的影响;以及对受保护族裔能力和努力的负面作用);反方对AA 的历史背景和如果废除对非裔族群可能的负面效应也作了有说服力的阐述。 在具体的形式上面,我指出反方在使用相关统计数据方面似乎比正方要做得好一些(我告诉他们这可能跟我的理工科背景有关,但我一向认为数字往往比文字有说服力),但双方对自己的立场的passion 是显而易见的,也从根本上增强了各自辩论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 因为“反向歧视”在双方的辩论中成为一个“contentious point”,正好我前不久经历的一件事让我对此现象有一些个人的感受,所以最后我用这个故事结束了这场讨论。我告诉学生们我儿子今年三月申请依利诺数理高中(一所面向全州招收十 -- 十二年级highly gifted 学生的公立住读学校)经历。这所高中因为面向全州招生,入学竞争很激烈(本身愿意申请的学生就不多,因为整个就像是大学申请一样,要考SAT, 递交三份老师推荐信,自己的个人essay, 以及其他辅助材料,当然初中三年和高中第一学期的成绩也要算在录取标准以内)。 我儿子所在的高中有大约一千个九年级学生,只有三个人申请。而在这三个人中,另外一个正好是他的朋友(和他一起参加过机器人比赛的,我们很熟悉),波兰裔男孩,非常非常优秀努力的孩子,除了成绩出众,还参加过很多课外的提高班(比如西北大学暑期为资优生开办的数学夏令营等等),所以他最后被录取我们一点也不意外;另外一个申请人是非裔女生,我们并不熟悉,但听儿子说她的SAT 只考了不到一千分(只算语言和数学,不算写作部分),比我儿子整整少了三百多分,但最后她被顺利录取,我儿子则名落孙山。刚得到这个结果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沮丧,觉得不公平,为什么SAT 考这么差也能录取,是不是因为她的种族背景让她受到优待?当然,我们申请的时候就知道,因为亚裔学生已经在IMSA 的整体学生人口中占了35-40%,所以学校对亚裔申请者的要求要高于其他族裔,这是公开的事实。和儿子讨论这件事的时候,他倒对这个结果更能坦然接受,并告诉我们他知道那个女生虽然SAT 考得不好,但其他方面却很不错,尤其课外的一些活动参与很出色,essay 也写得很好(这恰恰是他的弱项)。他对自己没有被录取虽然不无沮丧,但也能理解自己作为亚裔在学业竞争上的额外压力和要求。后来我们仔细想想,也觉得是这样,毕竟人家没有把SAT 当作唯一的录取标准(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就有依据可以挑战这个结果了),而其他的那些标准,有些本来就是所谓的“软标准”,比如老师推荐,课外活动,领袖素质,等等。 学生们听了这个个人案例,有很多感想。其一,学校录取和单位聘用的决定真的不是一个单一指标的过程,这也给各种各样的歧视或者反向歧视提供了条件;其二,反向歧视也好,歧视也好,的确是目前美国社会的一个“现实存在”;尽管存在的并不见得都是合理的,但作为社会中的人,我们的心态应该是理解它存在的真实背景和原因,用平常心对待一些不公平的现象。该抗争的时候不能放弃,但应该接受结果的时候,就应该心平气和。他们也认为,让我儿子现在遭受这样的挫折,比在几年后考大学的时候遭受同样的挫折要好得多,至少给了他一点“猛醒”,让他知道竞争的残酷和现实的压力,这也是我希望他从中得到的教训。 最后我用前两天发生的哈佛教授被捕案作为结尾,指出种族关系和种族歧视在这个社会仍然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如何在制度上和个体认识和行为的层面对付可能的歧视,是一个更大的难题。AA 是否应该在历史舞台上退出,也许今天还不能下结论;但如果像人口预测的那样,再过二十年,非裔和西裔将最终成为主流人种,那么这样的法案也许就会自然而然地失去它的意义。 这场辩论让我看到了一些平时难得在表面上浮出的社会深层的矛盾和对立,但同时也让我感到在这个社会复杂微妙的种族关系和矛盾背后,实际上是不乏有清醒头脑, 社会正义感和和激情的人的。尤其是相对年轻的一代表现出来的这种正义感和激情, 让我看到这个社会的希望。 最后声明一下,这篇纯粹是对一个有意思的课堂活动的记录,绝对不是为了借机宣扬我的某个立场或者agenda. 说是有感而发也可以,但纪实才是本文得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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