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六萬維首頁的一則關於成都外國語學校教師大規模罷課的圖片新聞(http://creaders.net/newsViewer.php?nid=409869&id=938955),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對這所在當地十分有名的私立學校有一些了解,不僅因為表哥的女兒兩年前剛從那裡畢業,還因為我媽媽以前的同事有不少被那所學校聘去當管理人員或者教師 . 這樣大規模的教師罷工,在我印象中似乎還是頭一次(農村的民辦教師罷工不包括在內的話),所以特別看了一下報道的原因。大致上知道是由於教育部下達指令,禁止中小學教師在外兼職做家教;這所學校的教師們認為這個新的法令會導致他們的收入銳減,要求學校加薪,而引起勞資糾紛。 晚上照例和父母視頻通話,聊了一些工作學習孩子的話題之後,我就問起這件事。老媽對我遠在美國,竟然在第一時間聽說這樣的事情,覺得很驚訝,連說互聯網真厲害 (其實此前好些類似事件,比如湖北石首農民請願等事件,我們知道都在他們之先),然後告訴我一些背景情況(她老人家以前是一所中學的副校長,退休後被成都地區的另外一所私立學校聘請做他們的校董,幫助建校期間的課程計劃,教師招聘選拔,和以後的一些教學質量監督功能; 所以雖然退休了,還是戰鬥在教育第一線)。原來,近來成都教育局為了控制教師在外兼職家教的現象,出台了這個明確禁止的新規定(至於其他地方是否有類似規定,或者是否是教育部的意思,我不是很清楚);但同時,為了補償教師們因此而遭受的收入損失,也為了將教師的工資收入與公務員齊平,出台了教師大規模加薪的政策。我媽雖然已經退休好幾年了,這次加薪後每月工資也翻了一番(退休後還照樣加薪,這可是只有“社會主義”中國才有的事情吧,呵呵; 不過,即便如此,在教育戰線工作了三十年的她,現在的工資也比不上一般重點高中的新教師的水平)。但成都外國語學校是私立學校,因此雖然在行政上仍然受教育部不許兼職的規定的約束,但在財政上卻和教育部沒有直接關係。所以,這樣的學校不大可能一次性加薪太多。而該校教師因此認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罷課以明志。 和老媽議論了幾句,因為時間也晚了,第二天還要起大早帶兒子去密西根,就掛線再見了, 這件事也就暫時放在了腦後。不料,周日從密西根回來,疲憊地坐在沙發上看看電視解乏的時候,卻又“遭遇”了這個話題。這次,是我喜歡的帥哥主持胡一虎的辯論節目“一虎一席談”(http://phtv.ifeng.com/program/yhyxt/)。今天的辯論題目就是“教育部是否應該禁止教師兼職家教”? 辯論的正方 (支持禁止令)是一位私立高中的校長;反方有好幾位代表,主要的是一位人民大學的教授,和兩位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代表。那位校長的觀點很明確,教師是一個神聖的職業,應該有使命感,而不是只為了錢和收入(其實什麼職業不是如此呢)。如果教師的正常收入足夠,就會更加專心地在服務本職工作,而不會為在外兼職分心;他支持,自己所在的學校就作到了這一點,教師們沒有在外兼職的。他把學校的教學水平高部分歸功於這個原因。對此,反方反問,私立高中的教師收入比公立要高不少(比如這位校長就透露,他的收入是一年三十萬人民幣,副校長二十萬,一般老師也不會少於十萬),因此他們才會‘心無旁騖“,專心份內工作;但公立學校的教師如果只靠工資,在今天物價飛漲的情況下,就很可能淪為低收入階層;因此他們為了補貼收入,去外面家教應該無可厚非,只要不影響八小時內的工作就可以了。對雙方的觀點,觀眾也有支持有反對,一些中小學生也現身說法。支持的說,家教是一對一的教學,和課堂上一對五十不可能相比,是應該支持的服務;反對的說,有的老師為了課外掙錢,在課堂上“留一手”,只講大概的東西,學生要深入了解或者知道一些技巧,就必須參加收費的補習班(兼職不僅僅包括家教,也包括學校自己辦的一些收費補習班。他們認為這是違反職業道德的做法,應該懲罰。當然還有很多其他層面的討論,比如容許家教的存在是否造成教育結果的不公平(有條件的家庭能夠支付這樣的服務, 因此錦上添花;家庭條件差,尤其是農村的孩子不可能得到這些服務, so the gap between the haves and have nots is going to be even wider). 看了這些爭論,我又想到前兩周同一個節目上辯論的另外一個主題:“中國是否應該為動物保護立法”?起因大概是由於那些互聯網上熱傳的虐待動物的錄像,最近中國政府出台了一個動物保護法令,對如何保護寵物和其他動物進行了詳細的規定,違反者當然也要面臨刑事和民事的後果。兩件事放在一起,感覺國內現在似乎有“凡事立法”的傾向,把一些以前主要靠社會道德規範或者職業道德來約束的事情,納入了法律的範疇之下。這本身當然是好事,但我總覺得似乎也反映了中國社會道德力量日趨薄弱的問題。想到前幾天幾位大學生跳入河中救人,遭遇船夫勒索的事情(http://www.creaders.net/newsViewer.php?nid=409586&id=938387&aid=16 - Not sure about the authenticity of this piece, but cant find the original report. If anyone has the source of the story, please share. Thanks), 更覺得唯利是圖, 道德淪喪,世風日下,恐怕是政府不得不出台這些看似嚴苛的“法律”的真正原因吧。也正因此,這些法律才會有那麼多人反對,因為它們本來是應該屬於道德約束的範疇,現在非要用法律來強行規範,在操作上就會存在很多具體的問題, 而且會有點矯枉過正之嫌. 話說回來,為什麼那麼多教師會在外兼職家教?如果社會沒有這樣的需求,老師們就是想賺外快恐怕也沒處去啊。在美國的中小學教師在外兼職的就相對少很多(當然暑期參加各種enrichment 兼職的不少),雖然我沒有統計資料。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他們收入夠高?還是因為有法律規定他們不能兼職?都不是。究其原因,恐怕還是需求不夠吧。美國的中小學生雖然也在學校以外接受一些補習之類的服務,但畢竟是少數;除了Huntington and Sylvian Learning Centers, 高中的 SAT, ACT 補習班以外,一般學生不大會像中國學生那樣,補了英文補中文,補了數學補物理的。當然,要消除或者減少這種服務的需求,就要回到那個說了多少年的教育改革上來了。應試教育不從根本上改革,家教服務就不會真正的消失。只要這種需求存在,兼職家教的服務就一定會存在,這是市場原理決定的;只不過,也許操作起來會改頭換面一些而已(中國人在這方面最擅長). 所以,這個法令,恐怕最終也會得到“令不行,禁不止”,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結果。 朋友,您對這個事情怎麼看呢?國家有關部門應該立法禁止教師在外兼職嗎?法律和道德規範(包括職業道德)對人們的行為約束,又應該有什麼樣的界限劃分呢? 相關文章: 中國教育:社會不平等的幫凶? 駁“貌似平等的美國教育虛偽的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