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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道德分析(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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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周四贴出了“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道德分析”(中),主要从经典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中的“参与”和“分配”的角度做了一些分析。可惜,这篇文章正好在铺天盖地的讨论“中国妈妈”的浪潮中贴出来,所以很快被淹没了,没有像第一篇那样引起读者的注意,但还是有不少很有深度的评论和讨论。这一部分涉及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基本特点的分析,是这个系列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因为打算在下周开学前把最后一部分贴出来,所以在此之前将(中)再贴一次(包括原贴后面的评论),希望更多的读者能够看到并参与讨论。原文加评论,有点长,还请大家多包涵!)
上篇介绍了美国现代哲学家罗尔斯在70 年代发表的著作“正义论”中提出的用来衡量经济体制是否公平的道德准则, 即:
1) 每个人都拥有和其他所有人同样的自由体系相容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的平等的权利”
1.Each person is to have equal right to the most extensive basic liberty compatible with similar liberty for others;)
2.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的安排应该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
a)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每个人的利益;并且,
b). 与向所有人开放的职务和地位联系在一起。
2.Social and economic inequalities are to be arranged so that they are both:
a;reasonably expected to be to everyones advantage
b; attached to positions and offices open to all
我 们可以这样理解罗尔斯的两个公平原则之间的内在关系: 原则(1)为"平等的自由原则" (distribution of right), 2(a)被称为“差别原则”("The difference principle"), 而2(b)是一个“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 distribution of opportunities); 而他的正义理论的其他方面,如“原初状态”、“无知之幕”、“最大最小化规则”、“公共理性”、“最不利者”等都是为了证明这两个正义原则 。 可以看出, 罗尔斯试图在这个框架中调和“自由”和“公平”这两个理念之间的内在冲突,但总的来说他是更倾向于公平理念的。
罗尔斯还分析 了两种性质的公平:一为“均等性”的公平,即“平等地对待相同者”(treat the equals equally),是一种水平性的、横向的、平均性的公平(“同工同酬”就是依据这样的原则);另一种为“非均等性”的公平,是垂直性的、纵向的、不均等 的公平,即“不均等地对待不同者”(treat the un-equals unequally),如多劳多得、贡献大者先富等。同时,他指出了追求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是在不公平的社会现实中,为处境不利者提供机会或利益补偿。 在这个部分里,我将使用罗尔斯的公平原则, 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基本条件和其分配制度这两个角度来对其进行一些基本的道德分析。
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三个基本前提条件
首 先需要指出的是, 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在分析任何一个体系之前,都有必要说明其基本的假设和前提。下面三个前提,应该是定义 一个比较典型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必要条件(注,这三个条件本身并不是只有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里才能存在,但放在一起, 它们就构成了资本主义体制的基本前提):
一,一定程度的工业资本积累
二,私人对生产手段的拥有权
三,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
资 本主义,顾名思义是以资本为基础的, 因此,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的首要前提, 就是有一定程度的资本积累。第二个前提,“私人对生产手段的拥有权”,指的是私人对大规模的生产工具,比如厂房,设备,和技术的拥有权。这里需要指出的一 点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并不拥有这样的生产手段,因此他们只能被拥有生产手段的人(“资本家”)雇用, 赚取工资作为生活的保障。而第三个前提条件 --“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则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易体系有如下的要求:
1.一个自由的 市场体系是不被政府和小部分人群所控制的体系 -前者强调的是在自由的市场体系中, 政府不得设立商品的价格,规定雇员的工资,和控制生产过程; 而后者则主要针对不受规范的行业垄断(unregulated monopolies)。在这样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中, 商品和人工的价格都是由市场供需关系所决定的。因此,拥有稀缺技能的员工,就能够获得比一般员工更高的报酬。
2.自由的市场经济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自由竞争。自由竞争在这里的含义是,任何人都可以选择以买方或者卖方的形式进入市场。市场的进入权不受到政府,个人, 或者其他权势力量的限制。
3.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体系中,资本和其他的资源必须自由流动,而通常它们会流向被认为会带来最大回报的地方。这些资源包括生产资源,资本和人力资源。
那么, 这几个资本主义体系的基本前提,是否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呢? 一个社会是否应该容忍某些人(少数人)拥有生产手段, 而另外一些人(大多数人)职能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谋生? 这样的社会体系是否是公平的?
我 们大家都很熟悉的德国哲学家, 经济学家马克思,就对资本积累和私人拥有生产手段这两个资本主义社会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提出过最严厉的抨击。他认为,一个公平的社会不应该允许一些人拥有生 产手段,而另一些人必须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得以生存。马克思对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尤其深恶痛绝。但是, 正如熊彼得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 和民主”这部巨著中评论的那样,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说得很不明确。他轻蔑地驳斥了那种认为有些人之所以成为, 而且每天仍然在成为资本家,是因为他们有过人的智慧和过人的工作和储蓄的能力的‘资产阶级童话’。他嘲笑这种童话是很得策的。因为每个政治家都知道,引起 一场哄笑无无疑是有利于他收拾一个不适意的真理的卓越方法。可是谁若以完全不偏不倚的精神观察历史和当代事实, 谁就不会不觉察到,这种童话虽然不足以说明全部真理, 却说出了真理的大部分-- 过人的智慧和精力,十有八九是产业获得成功,特别是产业阵地得以建立的原因”。如果我们把注意力放到远离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现在,就更会发现,今天的很多 “资本家”们相比资本原始积累初期的“前辈们”, 在积累财富的初始阶段,对这种“过人的智慧和精力”的依赖,似乎更加强烈, 而这种“过人的智慧”往往表现在超乎常人的创新能力和发现机会的能力(这样的例子在今天的美国数不胜数,比如我们熟悉的微软,苹果电脑,古狗,“非死不 可”等等,都是如此)。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投资都是要承担风险的,“资本家”的创业也不例外;而马克思和很多其他资本主义制 度的批判者似乎有对这种风险视而不见的“嫌疑”。事实上,如果我们只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成功的”资本家身上的话,得出的理解会是很不全面的;因为在每个 “成功的”企业家背后,往往会有数倍于它的不成功的, 破产的企业家 -- 而这种竞争的“残酷”,也不断地逼迫企业家们持续创新,因为只有这样他们避免被竞争出局的后果 --这就是熊彼得所提出的“creative destruction of capital”的概念(资本的创造性破坏力)。而且,这种持续创新的压力,决非只有新兴的中小企业才会面对,那些“八百磅的大猩猩”也不能幸免。如果我 们看看1960 年的“财富100强”名单,再对比2010 年的同一个名单,就会发现,50 年前“榜上有名”的大公司中,只有17%在五十年后仍然占据同样的排行榜!当然,这些“昨日黄花”从财富100 强上消失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产业更新,有的是被其他企业兼并;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曾经的行业巨擎,也市场会面临被更高效,更有创新能力的对手竞 争出局。这就是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的最大特点。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基本条件中就存在着 “不均等”的因素,但这种“inherent unequal-ness" 是有它存在的理由的,而且也是可以符合罗尔斯的公平理论的,如果这种不“均等”的资源所有权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能够为社会带来利益的最大化,并从而提 高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的话。企业家们的这种“过人的智慧和能力”,为社会带来的不仅仅是工作机会,而且往往对提高社会的生产效率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都 有正面的作用。因此,即便在这个过程中这些资本家自己获得的利益占有比其他群体更多的份额,也应该是一种公平制度下能够接受的结果。
资本主义社会分配制度
上 面的分析主要集中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投入”部分(input),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它的“结果”部分(output)。总的来说,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提倡的是“机会的均等”,而不是社会主义体系所倡导的“结果的均等”。因 此,在典型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那些能够敏锐地发现机会,并愿意为之承担风险的,智慧和精力过人的人,往往会得到更高的回报;而这些回报的幅度,往往也 和他/她的创新能力和所承担的风险的大小成比例。除此之外,资本主义制度也倾向于对其他的行为和品质给予奖励,比如努力工作,创新能力,智力,和其他市场 推崇的能力。当然这中间也包括运气,因为不是所有愿意承担风险的人,都能获得正面的回报(事实上,绝大多数的新企业都会在3-5 年内破产,或者以其他形式消失)。所以,如果我们要用一句话来概括资本主义体系的奖励原则的话,那就是“from each as he wishes to participate, to each as his participation is successful"(各尽所愿,按绩分配”(这里的“愿”指的是“自愿”-- 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没有人会要求你参加市场活动,你的参与是完全自愿的;而这里的“绩”指的是“绩效”,即你的参与所带来的成功 -- 这个翻译我并不很满意,如果哪位有更好的译法,请不吝赐教)。可以看出,这和我们大家熟悉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from each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work"(“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共产主义的分配原则 "from each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need"(“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都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那么,这种分配制度,是否符合基本的公平原则呢?一个公平的社会,是否应该允 许巨大的贫富差别呢?用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来看,只要这种分配制度能给社会最底层的人群带来比其他分配制度所能带来的收益更大的利益的话,那么这种“不均 等”或者“差别待遇”就是合乎公平原则的。而且,在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除了这种市场的“一次分配”之外,还有由政府税收政策主导的“再次分配”,以弥补 市场分配的不足。关于这个话题,我在下篇中会详细讨论。
当然, 马克思主义者对罗尔斯“维护”资本主义现有秩序的论点是持有强烈批评态度的-- 虽然马克思和罗尔斯的思想体系其实有着很多共同的特点。比如,两者都对自由和平等有坚定的承诺,对社会底层都怀有深刻的同情,而且对现实社会的不平等都有 强烈的批判精神,但罗尔斯的学说提倡的是“体制内”的改良,而马克思的思想则是“超越”资本主义体制的,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罗尔斯认为,在现存的制度框 架内,按照正义原则来调整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经济政策,就可以限制人们之间的冲突,建立起一个正义的社会。而马克思认为,要想彻底解决人们之间的冲突,就 要消灭人们之间的阶级差别;要想消灭人们之间的阶级差别,就要取消财产的私有制,而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石。因此,马克思主张推翻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 本主义社会,消灭阶级,从而建立没有阶级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如果说马克思追求的是社会革命,那么罗尔斯追求的是社会正义。这,大概就是网友高天阔海在 “分配再分配的道德-- 与昭君商榷”一文中提到的“盒子中的思维”的局限。
在这个章节里,我主要对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基本前提 和产出分配做了一些道德层面的分析。但是,必须看到的是,任何一个经济体系,都不能离开社会的其他元素独立存在,尤其是政治制度和政府的职能。在上面一节 的评论中,已经有不少读者提到政府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功能,比如通过税收重新分配社会财富,通过各种福利制度对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群体进行帮助,以及对某些 行业的监管和扶持等措施。因此,如果只在经济层面讨论资本主义体系和它的道德分析,是有很大局限的。因此,在下面一节里,我将讨论一下与资本主义体系相匹 配的政治体系和政府职能, 并用美国今天的制度做为例子,讨论一下资本主义制度在过去几十年的演变,和今后可能的走向。
(一家之言,欢迎讨论,但请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不要用不文明的 语言。谢谢关注!)
参考资料:DeGeorge, Richard. T. "Business Ethics", 7th ed., Pearson Higher Ed. Publication
相关链接:
公平:真的是“普世价值吗”
利己,利他,和企业及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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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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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枫苑梦客 | 留言时间:2011-01-13 20:5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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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君:
这 个问题很有意思,但是对我来说过于复杂,高深。从理论上讲,正如你所说的,“但是,必须看到的是,任何一个经济体系,都不能离开社会的其他元素独立存在, 尤其是政治制度和政府的职能。”这好像就是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必须相互协调配合一样,那么,如何解释目前的“中国模式”,即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社会主 义呢?这种经济体系有没有道德基础呢?如果有的话,这种道德基础又是什么呢?我一直有个困惑,为什么中国不能建立像西方这样的信用体系呢?比如,我们每人 都有好多张信用卡,为什么中国就不能实行呢?这和目前中国经济体系的道德基础有没有关系,有什么关系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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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昭君 | 留言时间:2011-01-13 21:5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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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苑兄:
谢 谢评论!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多么熟悉的词汇啊,呵呵。的确,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有相互匹配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但这两者之间的关 系到底如何,似乎是一个鸡和蛋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的预测,就是资本主义发展到最后,会自然过渡到社会主义,并且出现一个与社会 主义经济体制相匹配的民主社会结构。这个我在下篇将会谈到。
至于中国目前的“权贵资本主义”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作为一种 的制 度,到底能够持续多久,前段时间也有很多讨论。具体到信用制度的建立,应该是与一个社会对契约的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和法律对个人权利的保障直接 相关的,当然可能还有文化的因素在里面-- 中国人传统上是不大推崇借贷消费的 --这些都可能是中国人较少借贷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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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皇城根儿 | 留言时间:2011-01-13 22:2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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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欣赏作者对资本主义的三点基本定义。简洁,明了。而且很是经典。如果用一句话翻译的话,以读者的理解,应当是“各投所机,赢者通吃”。当然这是意译,不是词译。“通吃”的概念应当是个人拥有前提下的二次分配。也就是由投机者个人通过市场行为对自己所得的二次分配。
作 者引述的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很关键---“只要这种分配制度能给社会最底层的人群带来比其他分配制度所能带来的收益更大的利益的话,那么这种“不均等”或者 “差别待遇”就是合乎公平原则的”。也就是说,从公平的原则在实际的应用上来说,没有最好的,只有更好的。也就是说,公平理论好坏是要从实际收益的效果比 较而相对得出的。这就如同资本主义的民主概念一样,在实际运用中尽管弊病多多,但实际效果更合乎人性中的民主原则。
一直认为,讨论经济体系的道德问题不应脱离人性在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 这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命题。如果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是靠市场驱动的话,那么资本主义的道德成分就是靠人的本性来驱动的。
如 作者所说,资本主义的道德概念有两个主要属性,一个是机会(输入),一个是分配(输出)。机会是天赋人权的概念,也是个体概念。是人性中最被崇尚的。分配 是风险奖励的概念,体现的却是人性中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机会的自由是被人权尊重和保护的。分配的所有权则是在“赢者通吃”前提下,使群体的利 益最大化。也就是“给群体带来的收益更大的利益”的概念。也正是分配上的“赢者通吃”激励了机会上的投机行为的成长。显然,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共产主义, 都不满足人性中“机会(自由)均等”和“赢者通吃”的。
---祝作者新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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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昭君 | 留言时间:2011-01-14 08: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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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儿:
好久不见,节日期间出去逍遥了吧?也祝你新年快乐!
你 的评论用很精炼的语言总结出了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精髓(能把复杂的事情用简洁明了的话表达出来,才是真本事,呵呵),当然“各投所机,赢者通吃”这句话很 容易引起误解。但因为正如你后面一句话指出的那样,即便在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可能是真正的“赢者通吃”的结果,因为还有各种分配机制的制约。因此讨论与经 济体制相匹配的社会和政治体制,是必要的下一个话题。
你提到的另外一个观点,是我文中“隐含”但却没有明确点出来的,那就是,一个经济体 制的形成,其实是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文化和道德环境的(比如对个人自由的推崇,对个体责任的强调等等)。资本主义制度在西方能够得以产生和发展,并非历史的 偶然,而是具有它的“天时地利人和”条件的,因此这套体制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如果不具备相应的文化和道德环境,以及政治和社会结构,很可能会造成 “橘生淮北而为枳”的结果。前苏联解体后,经济一夜间市场化,政治体制也一夜之间民主化,但整个社会却缺乏相应的法律体系和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来支持这两个systems,因此才会产生大量的腐败和黑帮控制社会的状况-- 因为这个体系有 “空缺”需要填补。所以,我在这个系列中想要表达的主要观点,就是这种 “systematic view" 的重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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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昭君 | 留言时间:2011-01-14 08:2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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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一下,上面回皇城根儿的评论里提到资本主义体制需要的特定文化和道德环境这个观点。其实就“公平”这个概念来说,本身就不是“普世”的概念。关于这个,我在以前的一篇“公平:真的是普世价值吗”的文章中有详细讨论。刚刚已经把该文链接加入了文后。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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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2cents | 留言时间:2011-01-14 09:22:20 |
| “The Morality of Capitalism” is a university-level course. You’ve taken on a very broad and
ambitious topic.
Margaret Thatcher made an excellent defense of Capitalism. In a speech on “The Moral
Foundations of Society”
http://faithandwar.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6:the-moral-
foundations-of-society&catid=42:god-and-human-nature&Itemid=58
Lady Thatcher said: (对不起,贴出撒切尔夫人演讲的英文原文一个目的是保存愿意):
“It is important to understand that the moral foundations of a society do not extend only to its
political system; they must extend to its economic system as well. America’s commitment to
capitalism is unquestionably the best example of this principle. Capitalism is not, contrary to
what those on the Left have tried to argue, an amoral system based on selfishness, greed, and
exploitation.It is a moral system based on a Biblical ethic. There is no other comparable system
that has raised the standard of living of millions of people, created vast new wealth and resources,
or inspired so many beneficial innovations and technologies. The wonderful thing about capitalism
is that it does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the poor, as has been so often charged; indeed, it is the
only economic system that raises the poor out of poverty. Man’s greatest resource is himself,
but he must be free to use that resource.”
The fact remains that even China has resorted to Capitalism to bring millions of Chinese out of
abject poverty.In my view one of the seminal works (开 创性的大 作)on the subject is the
1992 |collection of papers called “The Morality of Capitalism”. Just the preface alone is worth a
read:
“One of the recurring themes in this volume is that capitalism is not perfect. To a man, our authors
are free of Utopian delusions. They are fully aware that capitalism cannot and should not bear the
burden of bringing heaven to earth. They know that capitalism is no panacea; that, by itself, it is no
guarantor of freedom or virtue or "the good society." They also know ─ and show ─ that
capitalism is morally as well as economically superior to every known alternative, such as socialism
or the welfare state.”
The book is now out of print, but you can still get this book online at:
http://www.archive.org/download/moralityofcapita00editguat/moralityofcapita00editguat.pdf
This book is a “must read” for anyone who wants to debate the subject.
Thanks for introducing this complex topic. I’m glad you decided to wade into these challenging
wa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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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多思 | 留言时间:2011-01-14 09:4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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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赞赏昭君对资本主义经济的三点概括,也非常赞同“一个经济体制的形成,其实是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文化和道德环境的(比如对个人自由的推崇,对个体责任的强调等等)”。昭君教授的这门课忒难,想得A是没指望了。既然前来旁听,就在drop之前谈一点学习体会吧。
我 向来主张两条腿走路,比如“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必须相互协调配合”。简而言之,经济发展了,法律法规就要紧紧跟上。听说现在大陆的银行对存款利息要自动扣 税。假如一个在职白领与一个退休职工同时在银行里有十万元存款,银行按照同样的税率对他们的存款进行自动扣税,实际上却未必公平合理。在美国,每个人在年 终填写税表时必须将本人的工资、存款利息、炒股所得等全部年收入加起来,然后再根据这一总数来衡量是需要付税还是退税?按照哪一比例缴税。相比之下,这样 就比较合理。所以说,用同一标准去衡量不同的人未必就是公平合理的。这就需要不断调整上层建筑(比如法律、法规)来适应协调经济生活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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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昭君 | 留言时间:2011-01-14 10:05:16 |
| 2cents:
Thanks for sharing your thoughts on this interesting topic - I hope reading this long piece does not
take you away from enjoying the sun on the beach:)!
"The morality of capitalism" is indeed a very broad topic, and I am only scratching the surface here.
But I do think its a conversation worthy of exploration for many of us who have lived in both the
socialism and capitalism societies. There are too many underlying assumptions we dont question,
because we are "part of the system" or the system was imposed on us. Only when we have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how a political and economic system works, including its antecedents
and outcomes, we can dream of adjusting it or changing it to make it better. Thats the real
motivation of my bold decision to write this series. I only hope I succeeded at the minimal level:)
And thanks so much for providing the references of the books on this topic. I really like the quote
by Lady Thatcher . I tried to translate it into Chinese so more people can appreciate her perspective:
" 一个社会的道德准则不仅仅会延伸到它的政治体制,而且必然延伸到它的经济体制 -理解这
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美国社会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承诺无疑是这个原 则的最好的例子。与很多
左翼人士的观点相反,资本主义不是一个不道德的,建立在自私,贪婪和剥削行为上的制度;相反,
它是一个基于以圣经伦理为原则 的 道德的制度。没有任何其他可以相比较的制度,能(像资本
主义制度那样)提高千百万人民的生活水平,制造新的财富和资源,并激发如此多的创新和技术。
这 个制度并不像人们通常责备的那样,歧视和区别对待穷人;事实上,它是唯一一个能让穷人摆脱
贫困的制度。人的最伟大的资源是他自己,但他必须能有使用这个资 源的自由”。
正如您引用的另外一本书的前言中说的那样,“资本主义并非一个完美的制度,它不可能将天堂
带到人间。它也不是包治百 病的良方。仅仅靠资本主义制度,我们无法确保自由的实现和‘一个
好的社会’的确立。但是,它是一个在道德上比任何其他一种制度更优越的制度-- 比如社会 主义
和福利国家制度”。当然,有很多人会不同意这样一个结论,而这正好说明, 人们对一个社会
制度的价值判断,是不能脱离他/她自己的道德观来进行的。也因 此,评论一个经济体制是否
道德, 是一个“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
有意思的是, 正是撒切尔夫人在英国实行了一系列的“国家社会主义” 改 革措施,而开始了这个国
家(和随后几乎整个西欧)从传统的资本主义制度,过渡到某种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结合的“民
主社会主义”体制。所以,一个社会经济 体制的发展和演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多种力量和因素参
与的过程。这也是我在下篇中将要重点提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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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沁霈 | 留言时间:2011-01-14 12: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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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君这个论 文题目正切合当今实际需要。我在枫苑那里也提到了,世界性的道德危机已经越来越迫在眉睫了。这么深厚的学术专题,我是没有力量去通读的,但还是尝试着去学 习了。昨晚读完上篇后,已经过了午夜,刚刚把这个中篇读完,很多还是似懂非懂。我是哲学盲,特别是对那些主义头大。第一次从你这里知道罗尔斯这个人。我 想,他的观点应该多多少少受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相关联的论断影响。事实上,目前西方社会中的资本主义体系,基本都是建立在休摸和亚当.斯密的观 念基础上的,他们的主要特征就是宣扬功利主义,尽管亚当.斯密有《道德情操论》作为道德修正,但事实上人性在功利心驱使下,所谓道德基本都成为维护功利的 世俗工具了。我想,罗尔斯正是看到这个景况,才反对功利主义,希望把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加以归纳后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这个层次可能就是舍勒 的,以“道德责任共负”为原则而建立起来的人与人的平等、共契和和谐。
一点见解,不一定正确。等待下篇!
也祝昭君新年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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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欧阳峰 | 留言时间:2011-01-14 18: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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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对资本主义制度从“参与”和“分配”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使这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有了个头绪。
在“参与”方面,昭君指出资本家的特别素质:“过人的智慧和精力”和承担风险。而这些特别素质似乎是分配上“不均衡”的重要根据。我基本同意这个观点,但想补充几点。
首 先,纯粹从道德观上来说,我们似乎都认可:根据人的不同能力而在分配上有差别是合理的。但是问题是:如何界定人的“能力”?在一个极端,如果一个人体力特 别好成为篮球明星,他多拿钱似乎没有异议。在另一个极端,如果一个人因为家里有钱而占有了生产资料,似乎就不那么理直气壮(所以征收遗产税的呼声很高)。 那么在中间呢?如果一个人因为教育程度好收入高,那似乎就有点模棱两可:考虑到他学习的努力和投资,似乎是合理的。但另一方面考虑到他的家庭条件能给他学 习的机会而别人没有,这又是一种不公正了。
换句话说:按照罗尔斯的说法,公正的前提是 “attached to positions and offices open to all”。但open to all 是说每个人都有机会,但 不是机会均等的。那么对于这种不均等,有没有“可以接受”和“不可接受”之间的种类和程度的界限呢?
第二,昭君说:“企业家们的这种“过人的智慧 和能力”,为社会带来的不仅仅是工作机会,而且往往对提高社会的生产效率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都有正面的作用。因此,即便在这个过程中这些资本家自己获 得的利益占有比其他群体更多的份额,也应该是一种公平制度下能够接受的结果。”也就是说,只要对所有人的“边际得益”都是正的,那就是可以接受的。这个理 论其实是“自由交易”的基础:每个参与的人都是因为交易的结果比不参与好。问题是:这个“正面作用”是与什么相比较。比如说:对工人来说,他接受某份工作 的责任和工资,当然是因为这比他在这个制度下的其他选项(如失业或找其他工作)要好。所以这个提供工作的资本家对他起了“正面作用”。但是如果我们跳出这 个制度的话,就不能理所当然地说:这是他所可能得到的最好待遇了。所以我觉得罗尔斯的“正义标准”是相对的。而我们需要一个参照物。
第三,在涂仙 引用的撒切尔夫人的话中说:资本主义是“让穷人脱离贫穷的唯一的经济制度”。也许这是对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穷人的处境的确有了很大改善。但另一方面, 资本主义又是依赖于穷人的存在而存在的制度。目前中国(也是资本主义)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不是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中国的穷人更多,更穷吗?这也是个有趣的 悖论,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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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昭君 | 留言时间:2011-01-14 20:5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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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思:
你可不能现在就drop out, 那不是我这个当“老师”的failure 么? 呵呵。
“两 条腿走路”的原则我是一向赞成的; 不过,对你的那个例子我还真知怎么回答,因为对中国的扣税和退税制度不清楚(说实话,我们家虽然有个美国的税务专家, 可对中国的税制还真的是一点都不了解,呵呵)。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一个合理的税制,应该是考虑到纳税人的“差别”状况(指收入水平)区别对待,并且最大限 度地符合地位最低者的利益 -- 因为这也是一种“再分配”的制度,应该符合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对吧?
沁霈:
谢谢你非常中肯的评论和深刻的问题!
其 实我对哲学也涉猎甚少,所以上篇可能有不少东西没有说清楚,你如果都“似懂非懂”,那肯定还有不少读者也是如此了。还是要怪我这个介绍者没有说清楚吧!但 是你对罗尔斯的思想体系与亚当-斯密和休莫所代表的“功利主义”经济学派的思想的矛盾和对立的分析很准确,他自己也说自己的学说并非什么“新的思想”,而 是对前人已经创立的契约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挥。
欧阳:
谢谢你的肯定!选择这个角度,的确费了我不少脑筋呢,因为就像涂仙所说,这是一个太大太广泛的题目,要选好一个"positioning 角度, 并不容:)。
“如 何界定人的能力”,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人的能力是多面的,而且这些能力有些是自然获得,有些是通过个人努力后天获得-- 这两者之间是否应该区别 对待?比较能力的高下也有很多不同的方法-- 如果我们想要比较客观地界定人的能力和它们的价值的话,恐怕还是要回到供求关系上来。比如,为什么 篮球明 星可以获得如此高的薪水?答案是,因为世界上有那样的身高和体能的人寥寥无几!当然,你的问题的其他部分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比如,一个人与生俱来拥有 的资源(如你提到的遗产获得),是否是他理所当然应该享受的呢? 国家是否有权利对其征收遗产税?至于家庭条件相对优越的人获取知识的机会超过家庭条件相 对恶劣的人,这又是“教育公平”这个辩论中的永恒的话题了。而美国一些高校实行的招生中队对不同背景的学生区别对待,给予特定族群的申请者 favorable treatment, 以及一些高校对收入不足一定水平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的政策,都是对这种“机会不平等”造成的参与不平等的一种 补偿。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些都是另外一种层面上的“利益再分配”
罗尔斯的正义标准的确是相对的,因为正如我在上面的回复中提到的那样, “公平和正义”是没有绝对标准的,因此必须有“参照物”-- 也就是用一个横向比较的对象。这个对象可以是曾经存在于东欧,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体制,也 可以是目前存在于欧洲,日本的民主社会主义体制。但因为任何这样的横向比较,都有太多的其他因素可能起干扰作用,所以这里的讨论大部分都是存在于理论层面 上,而非实证性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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