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段时间超忙,博克也只有每天匆匆忙忙“蜻蜓点水”。感觉和前一段时间热火朝天的“主题讨论”相比 (回国还是不回国,美国好还是中国好,etc),这阵万维博克有点和股市平行 -- 缺乏主题和方向,正在进行“箱型整理”,呵呵(当然比较热闹的话题还是有的, 比如“加拿大华人 vs 美国华人"--尽管我对此议题感到莫名其妙; 做男人好还是做女人好, etc”)。不过因为椰子一篇关于“精英”教授回避“反向歧视”问题的文章,引出了好几篇相关的文章, 比如AA和反向歧视的关系,比如政治正确是否是必要的等等; 虽说不算是个高潮,说是一股“汹涌的暗流”也不为过,呵呵。虽然我既非社会学者,也不是研究政治的学者,对这些话题其实是外行,但既然在椰子文章后面提到过“政治正确”和“学术自由“的矛盾,自己也经常在工作中听到类似“政治正确vs 学术自由”这样的争论,所以还是忍不住以一个layman 的身份,斗胆对这个巨大的题目写点感想和观察。 相信很多同胞在美国第一次听到“政治正确”这个词语的时候,都会和我当初一样吃惊 -- 这词怎么听起来像马克思主义的东东呢? 在以言论自由为立国之本的美国,怎么还会有“政治正确”这样的东西来限制人们的言论呢?当然,随着对这个国家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逐渐深入,才了解到政治正确的背景,内涵和作用。 那么,政治正确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这里先借用椰子在文章后面对读者的回复来做一个定义:Political correctness (adjectivally, politically correct; both forms commonly abbreviated to PC) is a term denoting language, ideas, policies, and behavior seen as seeking to minimize social and institutional offense in occupational, gender, racial, cultural, sexual orientation, handicap, and age-related contexts......Thus, politically incorrect connotes language, ideas, and behavior, unconstrained by orthodoxy and the fear of giving offense"。椰子在后面还做了一个自己的注解:“可见这是在社交场合或公众场所以及可供人们阅读的媒体上,人们为避免得罪弱势群体(常见于有色人种或女性在场),而在言语上极其注意自己的遣词造句以免造次,冒犯了人。标准是当时主流社会认可的价值或说法,这样也可以延伸到不仅是弱势群体,还有某种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在具体社会里是正确的”。它的起源,正如一位网友在椰子文章后面指出的,正是来源于马列主义阵营; 但在社会主义阵营里主要用于袒护政府的意识形态,到了美国这个资本主义社会,却渐渐演变成为保护弱势群体和易手伤害的群体的东西,这中间的渐变过程到底如何,虽然超过了本文的范围和本人的能力所及,本身就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既然是讨论政治正确和学术自由,那么下面再来说一说“学术自由”的定义。很多人认为“学术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这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从法律层面来讲,两者是分属不同的范畴。“言论自由”在美国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给予公民的权利,因此它的范畴当然也涵盖公共教育机构。从这个层面上说,言论自由的层次要高于学术自由。但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学术自由涵盖的范围却要比言论自由广泛, 因为它不仅包括教师在课堂和其他场合言论上的自由,还包括选择教学内容和方式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的,其约束主要来自 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教师手册和合同,以及学术界约定俗成的一些规范。这里要指出的是,第一修正案的管辖范围只包括公立教育机构,私立教育机构可以选择是否保护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 最近几年来,美国高校有一种说法,就是“学术自由成为了政治正确的牺牲品”。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先来看看几个比较有名的例子吧。 去年纽约大学法学院拟聘来自新加坡的 Dr. Thio Li-Ann担任人权法教授,但这个决定遭到了学校同性恋学生的反对--因为这位学者(她同时也是新加坡议会成员)在新加坡曾经对反对同性恋行为的议案投过赞成票。NYU 的LGBT 协会组织了748 名学生联名上书,抗议学校雇用教授,他们在信中说:“By bringing Dr. Thio to NYU, the Law School is acting in opposition to its own policy of nondiscrimination and undermining its commitment to advancing human rights world-wide. This is a step backwards in the Law School’s longstanding support of the LGBT community。”在这样的压力下,Thio 教授决定拒绝纽约大学的聘书。对此事件,一位法学专家评论道: “..gay students (and members of other historically disadvantaged groups) are said to suffer actual discrimination when the administration hires faculty members who argue against anti-discrimination laws. This confusion of speech and action ─ of advocating for discrimination and actually engaging in it ─ is common in academia, where academic freedom is too often limited to the freedom to advance prevailing ideals of equality.” and, "once again, the advocates of “diversity” and “tolerance” have shown themselves remarkably intolerant of different points of view. Academic freedom takes a back seat to political correctness. " 9/11 事件之后,美国人的爱国主义热情空前。在这种大环境下,偏偏有那么几个“不识时务”的学者,发表言论指出9/11 是美国中东政策的必然结果。美国政府对三千多生命的丧失责无旁贷。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科罗拉多大学的教授Ward Churchill. 他的“大逆不道”的言论当然引起了许多批评,甚至有不少愤怒的公民要求学校解雇这位“不爱国”的学者。当然他最后并没有被解雇,而且还有不少学者对他的行为表示支持(尽管不一定支持他的观点)。 无独有偶,芝加哥的 DePaul大学有一位政治学教授Norman Finkelstein,因为公开反对美国对中东和以色列政策而未能得到终身教职(当然校方的理由是另外的说辞),并被校方单方面取消课程安排,最后以辞职告终。虽然Finkelstein本人是犹太人,而且是犹太大屠杀幸存者的后代,但他认为很多大屠杀的幸存者利用了国际社会对犹太人的同情心,并且对以色列在中东过去50年的冲突和目前的世界局势起到的负面作用持强烈的谴责态度。他的观点和思想,在美国社会当然是非主流的极少数,因为绝大多数美国人和他们的政府一样,对以色列是无条件地支持。即便有些有识之士对此有所保留,也很少会公开自己的观点。但他丝毫不在乎可能的打击和报复,在各种公开场合宣传他的学说。他本人已经为这种毫不掩饰的近乎“反犹太主义”的观点付出了职业生涯的代价 -- 他已经在好几所学校任过教,但都没有拿到终身教职。这里要指出的是,DePaul作为私立天主教大学,原则上是没有义务保护教师的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但即便在这样的学校,政治正确还是左右着人们的行为和学校的决策,不能不让人深思。 关于学术自由受到各种各样意识形态限制的例子 还有许多,有些不见得涉及“政治正确”,所以就不多说。但有一个比较有深远影响的案子(Stronach v. Virginia State University) 这里有必要提一下。2008 年,佛吉尼亚法院判决校方不经过教授同意改动学生成绩并未违背学术自由原则(“that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academic freedom exists that would prohibit senior (university) officials from changing a grade given by (a professor) to one of his students”)。但法庭也申明,它并不认为校方有权“强迫”教授修改学生的成绩(如果这样的话就违背了学术自由); 但在这个案子里,学生直接向校方提出抗议,校方出面干预,并不构成违法。这个案子引起了非常强烈的反响,不少学者认为是学术自由受到打击的又一个里程碑。 从上面几个例子来看,“政治正确”和“学术自由”之间的矛盾,早已超过了“弱势群体”这个范畴 (在以色列和中东政策这个问题上,很难说以色列是弱势的一方,但美国社会对以色列的无条件的支持,却是毫无疑问的主流)。许多学者之所以反对过份的政治正确,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 他们对弱势群体的利益需要保护这一点“政治正确”的初衷并无异议,但却对“无所不在”的政治正确规范和标准感到束手束脚,认为它违背了学术精神自由和独立的原则。 从中庸的眼光来看,政治正确本身无可厚非,但关键是如何把握它的“度”,不要让它演变为“自我审查”的实质。 即便是回到政治正确保护弱势群体的初始目的来,过份的“政治正确”也会让人无所适从,因为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你根本不知道哪句话,哪个眼神就会让别人感到受到了“冒犯”。我的一位台湾同事,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有段时间她因为家庭变故,心情一度十分消沉,但后来借助信仰的力量走出了低谷。她在课堂上讲到自己的经历(她是教心理学的),不想却被一位学生以“上课传播宗教理念”的理由告到校方,最后调停的结果如何我不太清楚,但至少可以看出,在美国的课堂上,有时候真的是让让人感到“噤若寒蝉”呢。 说了半天,好像也没说出个什么高深的观点来。和许多东西一样,政治正确有它的必要性和积极性,但如果过份,就不免成为限制人们思想和行为的 over kill. 尤其在需要平等自由环境的学术界,过份强调政治正确,恐怕就是得不偿失了。 最后,给大家来个“政治正确”扫盲吧 -- 借用网友伍加教授的总结,下面是一些常用的“政治正确”用语 - 看看你的“政治正确”IQ 是多少? “老人”不说是“ Old People”,而说是“Senior Citizens”。 “黑人”不说是“Black People”,而说是“African Americans”。 "秘书"不是说"Secretary" , 而是说"Administrative Assistant" “配偶”不说是“Spouse”,而说是“Significant Other”。 “秃子”不说是“Bald”,而说是“Comb-Free”。 “瞎子”不说是“Blind”,而说是“Visually Challenged”。 “矮子” 不说是"Short people" or "midget" , 而说是“ Vertically Challenged" “聋子”不说是“Deaf”,而说是“Visually Oriented”。 “宿舍”不说是“Dorm”,而说是“Residence Hall”。 “瘾君子”不说是“Drug Addict”,而说是“Chemically Challenged”。 “胖子”不说是“Fat”,而说是“Differently Weighted”, 或 “People of Mass”。 “大学新生”不说是“Freshman”,而说是“First-year Student”。 “家庭主妇”不说是“Housewife”,而说是“Domestic Engineer”。 “疯子”不说是“Insane People”,而说是“Mental Explorers”。 “清洁工”不说是“Janitor”,而说是“Sanitation Engineer”。 “人类”不说是“Mankind”,而说是“Humankind”。 “警察”不说是“Policeman, Policewoman”,而说是“Law Enforcement Officer”。 “穷人”不说是“Poor”,而说是“Economically unprepared”。 “妓女”不说是“Prostitute”,而说是“Sex Care Provider”。 “土老冒”不说是“Redneck”,而说是“Person of Region”。 “丑八怪”不说是“Ugly”,而说是“Cosmetically Different”。 “失业”不说是“Unemployed”,而说是“Between two jobs”或者“Involuntarily leisured”。 “泼妇”不说是“Bitch”,而说是“B-word”。 “流浪汉”不说是“Bum”,而说是“Homeless Person”。 闲聊乱侃,欢迎讨论, 本博绝对格守言论自由,但请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谢谢! 相关文章: 也谈美国社会的偏见和歧视 从Ricci vs. DeStafano判决看美国的种族关系 反恐战争与文明冲突 -- 从德州屠杀事件谈起 捍卫学术自由的勇士低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