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無意中看到最高法院關於一個與種族關係有關的案子的判決,覺得很有意思,正好這幾天由麥克傑克遜引出了一些關於種族關係,種族歧視的討論。對麥克是否是”種族歧視的犧牲品 “,他的作品是否是”代表了被壓迫民族的心聲 “,這裡無意探討,因為這本來就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只 想通過這個在華人圈子裡沒有受到太多關注的案子來引伸討論一下有關美國種族關係的相關話題。
該案名為Ricci vs. DeStafano,緣起於Connectic州紐黑文(New Haven)市。該市政府為了有一個公平的 的消防隊員升遷制度,花費了很多時間和資源設計推行了一套考試制度(具體考試內容不是很清楚,但我正好有些學生是在職的消防隊員和警員,據他們說這類考試涉及的內容很廣泛,有與他們工作直接相關的法律條款,社會常識,還有一些技術方面的問題, 應該說是 validity and reliability 都比較高的,不是和選拔條件毫不相干的那種“性向考試” )。首次使用該考試制度的結果,非裔隊員無一人通過,西裔有一名通過,因此應該 得到升遷的最後全部是白人隊員 (至於這幾個族裔各占總數的比例多少不得而知)。這個結果出來後,非裔消防隊員即以“考試對個別族裔不公平”為由向市府提出抗議,並將案子告到了上訴法庭 (Second Circuit Court of Appeal)。該法庭的法官正好是奧巴馬的高院提名人 Sonia Sotomayor, 她的判決支持原告的立場,並責令該市政府取消使用這個考試制度。這個案子本來到此就該結束了,也可以看成是非裔和西裔為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的鬥爭的勝利,但事情到此並沒有了,因為二十位通過了考試,本來應該得到升遷 卻被這個判決剝奪了權益的白人消防隊員不幹了 ,遂反過來一狀告到了最高法院 (主要的上訴是 Steve Ricci。 這個消防隊員為了準備考試花費了很多精力和財力 -- 他本人就有“閱讀障礙”這個學習障礙,所以必須克服常人難以克服的困難才能達到考試要求 )。六月 29日高院以 5: 4 的結果,宣布上訴法庭判決無效,而考試選拔制度得以重新使用 (關於該案的具體內容請看下面鏈接: http://thehill.com/leading-the-news/court-reverses-sotomayor-decision-on-firefighters-2009-06-29.html )。
這個一波三折的案子反應了當今美國社會複雜微妙的種族關係,對平權法案 (equal opportunity act) 是意義深遠的。我感到奇怪的是,這個對亞裔有着正面意義的判決為何在亞裔社區沒有引起什麼反響。亞裔和歐裔 一樣,經常成為所謂”反向歧視“的對象; 而 非裔和西裔由於處於“disadvantageous racial positions",常常會得到平權法的保護,尤其是在入學和招工的時候,經常得到降低錄取或者錄用標準的待遇。儘管平權法本身不提倡reverse discrimination,也不提倡使用 quota 來求取種族平衡 (即硬性要求錄取和錄用的百分之幾一定要是非裔或者西裔 ),而是提倡“ fair competition based on merit", 或“公平競爭”. 但很多學校和公司在具體的操作上,不得不依賴於降低標準,以避免沒有合格的西裔和非裔被錄取錄用的結果 (比如下面鏈接文章中加州大學的雙重錄取標準) 。這樣做的結果是,那些不屬於這兩個處於“競爭劣勢”的族裔,比如歐裔和 亞裔, 往往得不到任何優惠待遇. 尤其是亞裔,儘管 本身也是少數民族, 而且 從數量上來說遠遠少於非裔和西裔, 反而因為普遍學習優異,而得到提高錄取和錄用標準的“優待”。這就是紐黑文的歐裔消防隊員對一判的取消考試的判決 感到"不公平"的原因。本來,使用客觀的,可靠有效的考試制度來選拔和提升是符合“人人平等”的原則的,但很多時候 為了避免“政治不正確”的可能結果 (比如紐黑文的考試結果 ), valid and reliable 的標準 制度反而不能得到 理直氣壯地使用和執行 。從這個角度來講, 高院的判決重新樹立了使用客觀標準進行選拔和提拔的做法的合法性, 是具有深遠 意義的.
說美國的種族關係複雜而微妙,主要 是因為各種族裔一方面需要和諧共存,另一方面卻因為資源有限,族裔之間的競爭難以避免。於是就產生了一系列的難題。其實最近幾十年來,非裔和西裔的地位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這是四十多年民權運動的成果. 奧巴馬能夠當選總統,就是美國社會在種族關係上進步的一個明證。但就像這個事實並不能說明種族問題在美國就煙消雲散了一樣,因為種族關係的進步而否認它帶來的一些反面效應也是不正確的。Affirmative Action and Equal Opportunity Act 最直接的負面作用, 可能就是更加加強了某些族裔的“entitlement" 的意識。比如紐黑文市的那些非裔和西裔消防隊員,比如下面鏈接提到的亞特蘭大一個黑人小學校長擅自改動學生標準考試成績以提高學校的總體表現等可悲的事件。儘管這些可能是極端事件,但也反應了這個社會深層的一些複雜微妙的種族關係。其實非裔族群中的很多有識之士,早已對“ Affirmative Action" 持反對態度,他們認為,以“ correcting historical wrong doing to our ancestors" 為由而認為自己理所當然應該 得到特殊的待遇,只能加強自己族裔的依賴性,而不是鼓勵黑人們用自己的努力和自身素質來爭取應得的權益。這對改變黑人的素質和生存狀態其實是沒有任何好處的。
話說回來, EOC 涵蓋的“劣勢族群”並不只是包括少數民族,也包括婦女,有身體和精神殘疾的人,移民和其他宗教背景人士,以及年齡超過四十五歲的人群 (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也會包括同性戀人群 ),即一切廣義上的“弱勢人群”。所以有人開玩笑說,在美國,唯一不被EOC保護的一群人,就是四十五歲以下,出生於美國本土,信奉基督教,無身體和精神殘疾的非同性戀白人男子,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主流族群”, 呵呵。這話雖然有些刻薄,卻也體現了美國社會“保護弱者”的這種精神的 ironic consequence。不過, 儘管同性戀者的合法權益,婦女同工同酬,移民群體的權益也是當今美國社會的熱點問題,但沒有哪一個有種族問題來得敏感,因為這是美國這個多元社會特有的特質,而且有着深重的歷史淵源和背景在裡面。說它是美國社會的“一道無法癒合的傷口”,絕不為過。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 高院的這個判決本身就反應了“白人種族主”在美國的統治地位, 或者 說我的這些關於種族關係的論點其實是“內化”了這個種族社會的價值觀念,是中毒深重的典型例子; 甚至認為 我之所以反對the misuse of Affirmative Action ,是因為我得不到它的好處, 是”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 那我就無話可說了。
一家之言,歡迎討論。不過砸磚請輕點,昭君脖子比較脆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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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昭君
留言時間:2009-07-08 16:51:50
小熊: 謝謝你喜歡。你太謙虛了。 上面提到的有關哈佛的舉措,以前寫過一篇文章。貼在這裡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http://blog.creaders.net/dreamweaver/user_blog_diary.php?did=15734 椰子,我會另外回你的QQH。
作者:熊小熊
留言時間:2009-07-08 15:57:07
衷心感謝這篇文章給小熊帶來的大量信息,特別是關於MJ的。哈哈,俺只有學習的份,插不上嘴。
作者:昭君
留言時間:2009-07-08 04:39:04
椰子: 謝謝你的延伸和討論。如果我找到關於此案的更多細節(尤其是部門的種族結構和考試題目方面的),會再與你分享。希望你也會這樣。 意味: 謝謝信息量這麼大的一篇評論(儘管主要內容是ZT 的,還是很有意味一貫的嚴謹風格啊)。 對於MJ 我不想評說,因為說的人太多了,再說可能不是重複別人說過的,就是譁眾取寵一箱情願的臆測,都是我不喜歡做的。不過,我同意你引用的文中的幾個主要觀點: 1) MJ 的藝術是超越種族和國界的(transcending race and national barriers), 也是超越時代的。他的成就是黑人音樂的成就,更是美國價值觀和美國精神的勝利。他對藝術的貢獻今天的人們也許還不能完全了解,就像甲殼蟲,貓王的貢獻一樣(總的來說,我更喜歡甲殼蟲,呵呵,還是個人風格吧),雖然我對把這些流行音樂家和莫扎特巴赫放在一起相提並論還是不太能接受,呵呵。但我知道文中用這些類比是想說明他們共同的“超越時代”性。不過MJ 比起他們還是幸運多了,至少他的藝術在他生前就已經達到輝煌的頂端,雖然他這個人被社會誤解有加。 2) 對於MJ 的皮膚到底是“漂白”,因而成為他“想變成白人”的論據,還是因為得病才變成這樣(他的公開解釋當然是後者,但沒有多少人“願意”相信),到現在也沒有一個定論。其實這個vitiligo 症是很常見的。至於說他的面部整容,有說法是說他想把自己變得更像自己的偶像黛安娜羅絲,而後者的面部結構恰恰與一般黑人的扁平鼻子,輪廓不清不一樣。也有一種理論說他的目的是想變成黛安娜和伊麗沙白-泰勒的結合體,因為這兩人都是他的偶像,對他有極大的影響。當然最主要可能還是因為他的父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經常對他說:“You are ugly”。 這才是他仇恨自己外部形象的根本原因,和種族歧視也許並沒有那麼大的關係。 3) MJ 是一個心智不成熟的成年人,這和他童年少年的成長環境和經歷直接相關。所以,我 更傾向於他的悲劇是源於沒有正常的生長環境,缺乏正常的父愛,以及過早成名,扭曲了自己的自我意識造成的。他一生都在尋求迷失的父愛,只是他的方式有悖社會能夠接受的“行為規範”。 4) 他在商業上沒有什麼頭腦,也沒有花心思保護自己的財富(可能跟他過於輕信,“遇人不淑”有直接關係,就像你引用的文中說到的那個律師一事說明的)。雖然他擁有這麼多資產,卻也欠下巨額債務,不能不讓人悲嘆。以前我不知道是他買下了甲殼蟲樂隊所有作品的版權(看到田泥鰍那篇文字才恍然大悟 -- 怪不得在Itune 上買不到甲殼蟲的歌曲呢,原來都被他買斷了!惺惺相惜吧。不知他去世之後這個會如何處理)。田文對此也有一些感慨,我覺得很有代表性的。 斯人已去,風化常存。願他的靈魂得到安息。離開這個人世對他應該是一個解脫吧。
作者:意味
留言時間:2009-07-08 00:05:36
昭君, 好深刻的一篇文字! 既然你的文中提到邁克爾,提到種族背景,意味倒是想來說一說。 鋪天蓋地的關於邁克爾的一切,偉大與醜惡,王者與自虐,甚至到種族歧視的犧牲品,等等,似乎都太牽強俯會啦,不管你是不是社會學研究者,那麼先讀一讀這篇文字。更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們,能夠清楚一些事情,不要人云亦云。邁克爾傑克遜是一個偉大的,善良的人!也許,離開這個充滿嫉妒的塵世,對他才是更好的解脫吧,祝MJ走好!!! ******************* 此篇作者是切爾西雨。這麼多年來,邁克爾•傑克遜已經被媒體妖魔化了,最明顯的就是:明知他是患了嚴重的“白癜風”症,卻偏要說他是漂白的(這裡也有),誤導了許多人,也使MJ蒙受了十多年的不白之冤,明知他的“孌童案件”有太多疑點且還沒有水落石出,就已經迫不及待地給他定罪了! 1-1 膚色 邁克爾絕沒有漂白,也不可能漂白!如果這世界有黑人"漂白"這個技術,那麼絕不可能全世界只有他一個漂白了!可是我們除了他就再沒有見過或聽說過其他黑人"漂白"的例子!而事實上,當今世界根本就沒有如此徹底的"漂白技術!想想,我們黃種人想白一點都這麼難,更別說一個黑人了! 那麼邁克爾.傑克遜的皮膚為何由以前黝黑變得現在的雪白?其實早在1993年,他就解釋道:他膚色的改變是因為患了“白癜風”,而且這個病早在70年代就開始了。他還提到,他的膚色很不勻稱,必須要用濃妝來掩飾。 而因“白癜風”而全身變白的黑人,絕不止邁克爾.傑克遜一個! 事實就是如此,二十多年來,他患有“白癜風”,而且越來越嚴重! 然而,媒體絕不會理會邁克爾作為一個嚴重皮膚病患者的痛苦感受!他們照樣大傳特傳邁克爾是“漂白”的!並以此攻擊他! 原因很簡單!發病率最高達2%的“白癜風”有什麼好報導的呢?(馮小剛也早已患病了,地球人都知道。) 只有所謂的“漂白”才有所謂的“新聞價值”!才能滿足世人的獵奇心理!! 1-2 93年孌童案 簡單說明一下:什麼是“孌童癖”?專家指出:一個真正的孌童癖如果沒有被抓住,一生最少要侵犯240個孩子,因為這是病態,他永遠都無法克制! 而邁克爾.傑克遜呢?他身邊的朋友們都說,他只是一個心理年齡滯留在12歲的大男人。所以他喜歡與男孩子一起玩。他的莊園就是一個超級遊樂園,十多年來一直免費給全世界的孩子們開放,特別是有病的貧困的孩子,這些孩子通過各種慈善機構源源不斷的來到邁克爾的莊園——Neverland(就是童話故事《小飛俠》裡描繪那個的神奇的小島,孩子們在那裡永遠都不會長大。)這麼多年以來,來到邁克爾身邊的孩子何止千萬,但二十年來只有兩個男孩在大人的指使下跳出來說邁克爾性侵犯了他。如果邁克爾真的是一個孌童癖,那麼,其他孩子呢?難道都讓他收賣了嗎? 首先分析1993年那次,如果那個男童真的被人W X,那麼他的父親為什麼不報警?(警方是後來介入的。)而是去找一個民事律師商量怎麼獲得金錢賠償?如果男童真的受到了這麼大的傷害,那麼作為父親的,為什麼還要不停地帶着兒子接受報視報紙的採訪,要他一次又一次的複述他所謂受到“性搔撓”的“痛苦”心情?如果這是真的,難道這不是讓男童承受一次又一次的傷害嗎?而重要的,是那個男童繼父錄下來的,他與男童父親的電話錄音:如果我得不到我要的一切,我就要來一場大屠殺!最終,他得到了一大筆錢,而且,在控告邁克爾.傑克遜之前,他首先控告了前妻,把兒子的監護權奪了回來,這一點對他來說很重要,因為,只有他擁有兒子的監護權,他才能支配那筆賠款。 男童父親以上種種行為,難道還不能證明這是一個貪婪的父親不惜以親生兒子作為工具而對邁克爾.傑克遜製造的一場誣告嗎? 而現在的這場控告,男童一家,可以說是一個告狀專業戶了! 一,男童母親曾控告某商場。起因是,男童一家在商場裡涉嫌偷東西被保安截獲並報警。而後來男童母親反咬一口,說保安毆打了她的兩個兒子,並以搜身為藉口趁機性侵犯了她,並把商場告上民事法庭,最終商場因為男童患有癌症而人道主義地賠款13萬美圓。 二,男童父母打離婚官司時,男童母親控告男童父親經常虐待家人,並對他們的女兒實行性侵犯,這使得男童母親獲得了兒女的監護權並令男童父親入獄半年。 三,男童曾向家庭服務部控訴母親虐待他。 四年前,男童癌症漸重,他說臨死前想見偶像邁克爾.傑克遜一面。後來,他的願望實現了,邁克爾邀請他到自己的莊園玩,並給他支付了醫療費。其實這只是他這麼多年以來再平常不過的一次善舉。但很明顯,男童一家並不滿足於此,他們還想在邁克爾身上得到更多! 耐人尋味的是,男童一家在所謂的“性侵犯”反生後,並沒有立即去報警,而是跟“93控方”一樣,去找了一個民事律師,而這個律師,不是別人,正是 93年幫助控方得到庭處和解費的那個律師!這難道只是巧合嗎?然後這個律師帶他們去找了一個心理醫生,一樣是93年那個心理醫生,他們不斷去讓心理醫生跟男童談話,直到他們得到他們想要的說辭:邁克爾性侵犯了該男童。於是,他們終於才去報警,而此時,已經距”罪行“發生時足足過了三個月了! 我想,任何人都能看出其中的貓膩吧?! 面對媒體的不公,MJ有說過:如果好萊塢所有整過容的人都去度假了,那麼好萊塢將變成一座死城! 93事件男童父親的秘密錄音曝光 其實這些錄音早在94年就曝光了,但當時的媒體更熱衷於給邁克爾.灰克遜定罪,故意把它忽略而沒有得到應有的宣傳!但詳文當時刊登在美國著名休閒刊物“GQ”雜誌上。而這次案件發生後,美國哥倫比亞傳媒公司在報導案件時再次曝光一部分錄音內容: 電視片中畫面原文: 男童父親: “這個人將會遭受超出信仰之外的羞辱……他不會相信將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這超越他最壞的夢魘邊界。……他再也賣不出一張唱片。……如果我過了這一關,我就贏大了。……我會得到一切我想要的……而他們將永遠被毀掉。” 相關鏈接——出自“GQ”雜誌 …… Chandler(男孩父親)變得日益暴躁具有威脅性,這使他和Jackson, Dave Schwartz(男孩繼父)與 June Chandler Schwartz漸漸疏遠。1993年7月初,曾經和Chandler是朋友的Dave Schwartz(男孩繼父)秘密錄製了一份他倆之間冗長的電話交談。在談話中,Chandler道出了對兒子的憂慮和對Jackson與他前妻的憤怒,他將前妻描述為“冷血,沒有心肝” 的人。在錄音中,Chandler表示當他試圖向他的前妻提醒注意他對Jackson的懷疑時,她告訴他“去你的吧”。 “我和Michael很好地交流過,”Chandler告訴Schwartz說,“我們是朋友。我喜歡他我也尊敬他和他的一切。沒有理由他突然不給我電話。我有一天就坐在屋裡和Michael 談過並告訴他我想要從這場關係中得到什麼。告訴他我想要的東西!” 他向Schwartz承認他曾經“排練過”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Chandler在他倆的交談中從來沒有提起錢。 當Schwartz問 Jackson做過什麼讓Chandler如此不安時, Chandler只聲稱“他分裂了家庭。我的孩子被那傢伙用權利和金錢所引誘。”兩人都反覆斥責自己不是這個孩子的好爸爸。 在錄音帶的其他部分,Chandler指出他預備開始與Jackson作對:“已經準備好了。”Chandler告訴Schwartz。“還有其他參與其中的人在等待我的電話並準備就位。我已經付給了他們錢。一切都按計划進行,當然這個計劃不是我一個人作出的。我一旦打那個電話,那傢伙(他的律師 Barry K. Rothman)就能將任何他視線中的人毀掉,哪怕用最曲折,骯髒,殘酷的手段。我就讓他這麼幹。” Chandler並且預言,6個星期後,一切都將開始:“如果我過了這一關,我就贏大了。我永遠不會輸的。我將弄個翻天地覆。我會得到一切我想要的,而他們將永遠被毀掉。June將失去孩子的監護權,而Michael的事業將被終結。” “這對那孩子有好處嗎?”Schwartz問道。 “這與我無關,”Chandler回答說,“這將比我們所有人加在一起還重要。一切都將崩潰,其中的每個人都將被毀掉。如果我得不到我要的一切我就來一次大屠殺!” Chandler 沒有去pol.ice局報案——這是在兒童性騷擾性質案件發生後最恰當的處理方式——,而是去找律師。而且不僅僅是律師。他找到的是Barry Rothman。 “我找的這個律師,是最他媽骯髒的一個,” Chandler在電話中這樣對Schwartz說道,“他想做的就只是儘快把這公諸於眾,並儘可能的把它搞大,儘可能讓最多的人顏面全失。他手段又髒又狠,非常出色。他一直想揚名天下。” 簡要總結一下: “93事件”,邁克爾最終在94年與男童父親庭外和解的原因 : 1---首先,這只是民事案件,原告只要求賠款。民事案件一般都按“假定有罪,證明無罪”來審理,這樣邁克爾勝算的幾率恐怕不高,至少這案子要拖上很多年。 2---警方想方設法偽造證據,威脅證人!他們找到邁克爾以前的小朋友,威脅說他們有他們的裸照,逼迫他們做偽證。不僅如此,有些pol.ice 甚至撒謊騙孩子說他自己童年時也受過性騷擾以此誤導孩子們!(聖芭芭拉的警方以及法院,陪審團在此之前都有過偽造證據,威嚇證人的行為!) 3---由於MJ住在聖芭芭拉,該地區是以白人居民,中上層階級為主的社區,一旦開庭,白人的民意對此案是絕對有消極影響的。 4---邁克爾個性脆弱,他不想浪費大量時間在此案上! 5---極度瘋狂的媒體!毫無客觀公正的煽風點火!整個社會表露出的冷漠--在媒體的誤導下,當時的民意調查,80%的人相信MJ確實做過那些事!! 6---控方及辯方律師都不原輸掉此案,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和解,這樣雙方律師都不會有損失!因此邁克爾反而成了真正的受害者! 不要忘了!美國是白人主宰的社會,黑人,尤其是成功的黑人遲早會成為迫害的對象!特別是在司法界尤其是警方(90年代初是美國警界腐敗最為嚴重的幾年)的歪曲迫害下,原本準備與控告方鬥爭到底的邁克爾在看到極度混亂及充滿敵意的形勢,接受不到任何強有力的支持後只有通過庭外和解的方式了結了這件民事案。 然而事情還未完結。1995年,邁克爾與其新婚妻子貓王之女LISA在一個全美直播的電視訪談上,在被問到93事件時,邁克爾堅決否認了該控罪,並強烈譴責的男童父親利用孩子誣陷賺錢的惡劣行徑!!事後,男童父親又以所述與事實不符再次控告邁克爾,並索賠千萬美元。結果,男童父親敗訴。 2-1 澄清破產謠言 mj破產也不過是媒體歪曲事實的說法,就如同十幾年前就有傳言說mj快死了一樣。不過希望他破產的人倒是不少。 關於MJ的財政問題:2001年年底,媒體盛傳MJ已破產,直至去年八月,放出謠言者(某專欄作家)終於出來僻謠,原來,謠言的始作俑者就是MJ 的前東家SONY音樂公司,目的是打跨MJ的信譽,令人懷疑MJ的能力以及讓其他唱片公司不敢與MJ簽約~(美國唱片界的不成文規定,唱片公司為歌手出唱片,公司要先出錢墊付,等唱片發行後,歌手才償還製作唱片的費用~) . 那麼,MJ到底有多少錢?有人說他有5億身價.另一些人認為是8億.同時有許多知情者認為他至少有十億以上的財富.讓我們從官方消息中來自己估量一下吧. 1.SONY/ATV50%的股權,至少價值7億 2.MJ自己的音樂版權,至少價值3.5億 3.MJ在SONYMusic中分享的份額,至少價值1.75億 4.MJ在歐洲(英格蘭、法國、德國、意大利)的未知投資,至少價值1億 5.MJ在美國的未知投資,至少1億 6.著名的Neverland牧場,至少5000萬 7.MJ大概的現金持有量5000萬 總資產至少價值15億.現在為某些投資所結的貸款至少估價為3.5億, 所以MJ的資產淨值至少為11.5億!!! 2-2 2003年案件 2003年英國記者馬丁•巴舍爾騙取了邁克爾.遜傑克的信任,在追蹤邁克爾長達八個月後,製作了一部記錄片《與邁克爾.傑克遜一起生活》並在全球播出。現在個孌童案,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巴舍爾這部100分鐘的記錄片,因為,控方男童基雲及其姐弟曾在記錄片中出現,男童與邁克爾握着手談笑,承認他們曾在同一個房間過夜,男童還把頭靠在邁克爾的肩膀上。雖然馬丁•巴舍爾在記錄片中承認,他沒有看到任何邁克爾與男童們之間不正常的事情,相反,他還看到孩子們都很喜歡邁克爾。但他還是在片中以此為特寫鏡頭,暗示邁克爾與男童基雲有不正常關係。果然,記錄片播出後,引起極大爭議,洛杉磯“兒童及家庭服務部”因此特地去探訪男童一家,問邁克爾.傑克遜有沒有對男童做過什麼。男童一家極力否認,說邁克爾對待男童基雲有如親生父親,絕沒有做過任何傷害基雲的事情。後來在法庭上,男童一家被盤詰時又稱,他們當時是被邁克爾.傑克遜綁架恐嚇,所以才不敢說出來。 不過,我們可以分析一下,那部作為控告導火索記錄片是2003年2月6日播出的,“兒童及家庭服務部”在2003年2月14日到2003年2月 27日對男童一家調查的,而控方一家所說的“性侵犯”發生時間,先是2002年11月,後改為2003年2月7日至3月10日,再後來又改為2003年2 月20日至3月10日。我們先不管控方的時間如何混亂,只是有個疑問:邁克爾與原告男童一家的交往的二年中,男童一家經常到邁克爾家裡玩住,男童說他與弟弟多次在邁克爾的臥室里過夜,而這二年的時間內,沒有發生任何“性騷擾”事件。而邁克爾卻會在暗示他是“孌童癖”記錄片播出之後,全球人們都把目光聚焦到他身上,而焦點就是懷疑他騷擾了男童,而且又是在洛杉磯“兒童及家庭服務部”對他進行調查的眼皮底下的居然明目張胆地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連續多次對男童作出“性侵犯”行為嗎?! 這太不合邏輯了!男童一家的故事也編得太假了吧! 沉思:為什麼邁克爾.傑克遜會遭受如此嚴重的污衊? 答案:這是歐美白人種族主義都與娛樂工業的相互勾結! 名人對mj的評價 如果邁克爾.傑克遜只是一個本份的普通藝人,那他絕不會受到現在如此不公平對待。而問題是,他不僅是一位極其成功的藝術家,而且在美國音樂工業里擁有極大的權勢!他擁有白人樂壇最寶貴的遺產--披頭四樂隊全部的歌曲版權,他擁有貓王的許多歌曲的版權,擁有歐美眾多著名歌手數不清的歌曲的版權,他擁有全球第二大音樂公司SONY的全部歌曲的50%的版權,也就是說,SONY每發行一首歌曲賺到的錢,都要分一半給邁克爾.傑克遜! 可以想像,白人,特別是白人種族主義者,對此是多麼的眼紅,妒忌,仇視!更可恨的是,邁克爾居然還是一名善舉無數的慈善家!在全球擁有億萬計的追隨者,很多歌迷喜歡他的人格,勝過他的音樂!可以說,邁克爾.傑克遜,已經成為一股令白人感到畏懼的超級黑色力量了!所以,他們十多年來,千方百計地污衊他,不留遺力地想打垮他!(可笑的是,中國媒體也只知道跟風,我們總說美國妖魔化了中國,跟不知道也跟着西方媒體一起妖魔化了邁克爾.傑克遜。) 這幾天國外論壇翻出了當年一個神秘人物 LTTW的留言。據說他/她是邁克爾的圈子裡的人。當時他/她評論了邁克爾.傑克遜和SONY音樂公司的鬥爭,(2002年6月,邁克爾曾與歌迷走上英國倫敦街頭,抗議的SONY當時的總裁 Tommy Mottola,指出Mottola是一個種族主義者,最終令Mottola下台)很多話真的切中要害: LTTW說,無論邁克爾對SONY和當時的總裁 Tommy Mottola怎麼做,媒體都會打擊他。表面上是因為媒體不喜歡他,實際上是因為邁克爾不按他們的規則玩遊戲,尤其是他是一名黑人。 他舉出60年代的拳王阿里的故事,當阿里說,“我不會做你們要我做的人,我要做我想要做的人”時候,暗勢力和媒體把他埋葬了。他們說他自稱自己是 “最偉大”和“美麗”的。當阿里加入“伊斯蘭民族”組織後,媒體又說他是不愛國者、叛國者和懦夫,因為他的 宗教信仰阻止了他參加越南戰爭。當時諷刺的是,在今天,阿里被冠名和公認為一名美國英雄,但在他當年作出那些不受歡迎的決定時,他被所有的白人媒體圍攻,因為他沒有按“他們”的要求說話做事。他成了那些少數族裔為之崇拜和驕傲的危險先例。LTTW說,他相信過去十年裡媒體開始對阿里的擁抱,是因為他已經在病痛中衰弱了。當他不再是一個曾經那樣的響亮聲音(威脅)後,國際上才來把他當英雄捧着,但在他鬥爭的時候,這些現在奉承的人,影子都不在。 對邁克爾.傑克遜特別艱難的是,LTTW說,是他曾被所有人愛戴。他曾站在世界的頂點,無人能夠改變。然後,1993年案件發生了。媒體復仇般追逐着他。 導演羅曼•波蘭斯基承認和13歲的侄女有性關係,卓別林承認和未成年人有性關係, 還有Jerry Lee Lewis,伍迪•埃倫,但他們這些故事最終都沒有像邁克爾這樣得到如此多的非議。簡單來說,有阿里的例子在前,邁克爾不按媒體的規則辦事, 他超越了音樂的界限,做了很多被認為只該是白人藝人做的事。他歌唱世界和諧和世界和平卻被取笑,但 Bob Dylan,約翰•列儂這樣做卻OK, 更糟糕的是,他還表現出自己是一個精明的生意人。 邁克爾買了ATV/Northern版權,卻難以置信地被描述為一個偷竊了Beatles歌曲的人。但這些歌曲是擁有者是主動賣出來的,人們也再清楚不過那些歌曲是他們寫的。但卻有無數的黑人藝人創作的作品被偷竊,包括貓王Elvis Presley在內,這些黑人藝術家不但拿不到錢,連名分都拿不到。而MJ拿到BEATLES的歌曲版權,卻被媒體不斷的重複誅伐,除了是種族主義驅使,已經找不到其他詞語來描述。 所以當邁克爾.傑克遜這個最親切、態度和藹,最不會說人壞話髒話的人,公開站出來叫SONY前總裁Tommy Mottola是種族主義者的時候,我們可以知道有事發生了。而TM確實是種族主義。他只是利用黑人賺錢。他說製作人IVY GOTTI是肥黑鬼…… 媒體卻把邁克爾描繪出一個機會主義者,說他是因為INVINCIBLE專集銷售不好,才出來突然發現了“黑人所遭受的不公平”,媒體的普遍策略就是首先去質疑黑人藝人或少數民族藝人“為自己族人做過什麼”,好象這是一個道德義務。而白人則從不用被這個問題所質疑。這是媒體在告訴,黑人該如果表現。 媒體不斷的說邁克爾皮膚顏色的改變是恥於與黑人為伍,其實他們知道的非常非常清楚他是患了“白癜風”,他們反覆這樣說的目的就是分裂邁克爾和黑人團體的紐帶,讓黑人裔人民再度失去他們的領袖。正如邁克爾所過的那樣,(算沒有明說?),很多白人冒着皮膚癌的危險要把自己曬成古銅色,但同樣的媒體沒有人指責那些人在恥於為一個白人。 而據記錄,邁克爾給黑人社團捐獻了數百萬的金錢,還為那些死去時身無分文的可悲黑人藝人付了全部的葬禮費。他這樣做不是為了去討得良好的公眾形象,他這樣做是因為他堅信該這樣做。即使Invincible專集銷售成功了,邁克爾依然會對付SONY,因為在很多問題上結怨已深,邁克爾要搞倒 SONY,曝光SONY骯髒的手段和音樂界的種族主義。(但這也使邁克爾再度被拋到種族主義與媒體串謀掀起的惡浪浪尖上!) 拳王阿里能最終被當成英雄而去點燃亞特蘭大奧運會的火炬,20年內,邁克爾.傑克遜或許能再度被人們所擁抱,那時我們才看到勝利,也便是歡慶的時刻。 LTTW寫以上這些話時,還是在2002年底,2003年初。 正如美國傑出的音樂製作人Quincy Jones所說的:“邁克爾是新一代的莫扎特、貝多芬或巴赫……他們都曾在在世的時候遭到攻擊。人們不理解他們,但直到他們逝去已久後,人們才知道原因……在我們和邁克爾去世很久以後,他才會得到真正的尊重……而且他不會被世人遺忘永遠不會。我們應該感到高興,並感謝上帝我們看到了一個活的傳奇。人們總是把他和貓王、Beatles或 Sinatra相比較,但世界上只有一個Michael Jackson……兩百年後,人們會為今天所發生的一切而羞愧……” 貓王和未成年少女上床,又有多少人知道,媒體還不是一樣把他奉為神靈,就因為他是白人。
作者:椰子
留言時間:2009-07-07 19:31:49
昭君, 謝謝你富有見地的回覆。使得我要思考的更多了,是啊,亞裔並非全是那麼一刀切地家境好,所以要讓大家看到亞裔的存在,要會“抱怨”,不能人家來問你“餵你們有什麼issue”時,總是只會還一個陽光般的笑臉,點點頭說我們都能應付啊,那樣就是維持少數模範族裔的形象而已。我也覺得affirmative action最後應該是變成階級的,就像你提到的兩所名校的做法,而且應該是更多學校的普遍做法,這樣可能情形就能有效的改變了。 再次謝謝。
作者:昭君
留言時間:2009-07-07 18:12:04
椰子: 謝謝你的問題和觀點。 我並不清楚這個部門的人口結構,但這個城市是黑人占40%,但市長和主要政府官員多是歐裔,所以可以說種族關係一直是一個敏感的問題。至於說考試題目是否“脫離實際”,沒有具體的數據和例子無從下結論(我提到的我的學生了解的有關考試內容,而這類考試在警員和消防隊員提拔中是很普遍的)。退一步說,即便考題是有“脫離實際”,是否就會給予歐裔更多的優勢呢?畢竟大家的考題是一樣的,要脫離實際的話也是一樣的脫離實際,為什麼非裔和西裔就能以此為由來要求廢除考試呢?這也是為什麼最高法院駁回中層法院的判決的原因。你給的那個鏈接引用的“專家”觀點有點太多,我看到的這個NPR 的分析覺得更客觀一些: http://www.npr.org/templates/story/story.php?storyId=106137157 平權法對改變非裔和西裔族群的社會地位的作用是不可否認的。但凡事矯枉不可過正,為了給予某些族裔“upward mobility”,就不斷“犧牲”另外一些族裔的利益,這是不合乎公平競爭原則的。不可否認,非裔和西裔總體上說是處於社會的底層,他們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相對來說比較受限制,但在亞裔人群里也有不少家庭條件和經濟條件很差的例子,他們卻不能夠得到任何特殊的待遇,這在加州的入學錄取這個例子中已經表現得很清楚了。其實我覺得在這方面,哈佛和耶魯 等私立大學做的更好。這些學校在錄取標準上沒有給予任何族裔降低要求的待遇,但如果學生的家庭收入少於某個界限,就可以得到學費全免的待遇。這種‘優惠待遇”我舉雙手贊成,儘管這意味着我們這些所謂的“中產階級”得不到任何好處,但至少它沒有改變門檻的高度,而是讓真正合格,但缺乏資源的學生得到額外的幫助。Of course, 你也可以說這還是不公平,因為窮人的孩子上的學校條件差,沒有幾個能考上哈佛耶魯的,所以這種“優惠”其實是做樣子的。但事實是,這幾個學校實施了這樣的措施後,少數族裔在這幾個學校的錄取率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對於那位歷史學教授的觀點我不敢苟同。不是說亞裔和非裔及其他少數民族不應該相互幫助,但問題是資源有限,總不能老是讓亞裔犧牲吧?你自己也說過,亞裔在美國是“模範少數民族”,但同時又是“三等公民”。為什麼?就是因為我們除了讀書就沒有別的優勢。現在把這個優勢都拿掉了,那亞裔還怎麼得到我們應該得到的?該得到的就要爭取,因為如果你不爭取,只是一味的“謙讓”的話,那別人只會take it for granted, 得寸進尺的。這樣說也許有些不“政治正確”,但事實就是如此。
作者:椰子
留言時間:2009-07-07 17:23:20
昭君, 謝謝你提出了這樣一個尖銳的話題,並表達了自己的立場,這是要有勇氣的。也介紹了這事情的經過,我還真沒留意這事情,所以非常感謝你的文章!! 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一個一波三起的審判結果,可能這反映了族群關係的較量的toughness。的確這又是一個對affirmative action的挑戰的有力個案。我對平權法案,作為一個亞裔,也是很困惑、一言難盡的。因為亞裔到底在不在被affirmative 的涵蓋里,看起來是各州有自己解釋,而且沒有多少人真的可以回答。實施起來就更是微妙了。從你說的加州考生亞裔要特別高分才招那就是明擺着的歧視亞裔了。 從純粹公平角度來說,這案子聽起來的確有了一個大概令很多白人高興的結果。但是問題是美國希望讓大家先站在一個相對公平的起跑線上,而如果沒有平權法案,可能有些族群總是要被拉在後面,因為他們沒有向上流動的社會網絡,階級背景也註定他們有困難,所以只好犧牲一些量化的標準而把他們納入這個系統,可是另一方面,就連黑人的多數也傾向於不要這個平權行動了,所以預計這個法案過十年甚至更短就會被取消的。(這是我用的一些族群關係教科書的預測) 我自己覺得平權法案大概是解決的問題和創造的麻煩一樣多的一個無法斷定其價值的法案,而且我粗淺的認為,美國社會最根本的問題是,隨着平權運動後已經轉化為階級劇烈不平等的問題。種族將成為一個與之並行的問題,但實質還是階級,是階級要讓種族問題總是存在而服務於頂層階級的利益。大概說遠了,打住。 這個案子,我還想知道,這個消防隊有多少人,各族裔比例,領導的族裔比例,是否從來沒有過少數族裔的領導,而少數族裔又占着人數的相當比例?還有,其考試題目,是的確無懈可擊還是有沒有一些有偏差的內容?因為我去網上搜索了一下,其中有一條是對考試題目的疑問,說這個地方的題目出的脫離實際,云云,想你可能已經看過,覺得蠻有意思,就把鏈接放這裡: http://www.acslaw.org/taxonomy/term/286?gclid=CJ_GyPPhxJsCFShRagod5VJGAw 我還聽一位歷史學教授說,不看考試成績的制度即使對亞裔不利,但亞裔作為少數族裔一員,應該放下自己的利益,支持非、墨裔,這樣大家有事情才會互相幫忙。這對我倒也是一個很大的點撥,這個種族的話題真是太複雜了。我太羅嗦了,希望你別煩。:)也是我的兩分錢吧。
作者:昭君
留言時間:2009-07-07 16:05:56
是滿險的,不過馬上要退休的Sauter是贊成票(即支持上訴法庭的取消考試的判決),所以即便取代他的是Sotomayor 或者另外的“非保守派”法官,也不會改變這個決定。有人說這個案子也許會被保守派拿來作為反對Sotomayor 的“子彈”,這也不是沒有可能。本來高院的判決也常常是社會各種勢力的矛盾均衡的結果,很複雜微 妙的。
作者:伍加
留言時間:2009-07-07 14:30:16
高原的判決很好,我贊成。有趣的是投票的結果:5比4,很玄,只是險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