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提要 昨天,美國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當中的7位,裁定聯邦政府不得對已經在美國犯下一系列嚴重罪行的非法移民幫派分子實施驅逐,必須遵循“正當權利程序”。——這是美國司法史上最荒唐的裁決,也是美國最高法院作為政府司法分支越權干涉政府行政分支運作的破壞憲法的最壞的案例。 很明顯,最高法院的這項裁決違憲地、荒唐地將屬於美國公民的權利授予了非法入侵美國的幫派分子;同時,違憲地、粗暴地篡奪了美國總統依法捍衛國家的行政權力 —— 實質上是最高法院實行的一場政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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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黨人必須團結起來,“那個,大而美麗的比爾!”,它不僅削減了所有美國人的稅收,還將使數百萬非法移民離開醫療補助,以保護那些真正需要的人。沒有這項立法,該國將遭受巨大損失,他們的稅收將上漲65%。
這將歸咎於民主黨人,但這對我們的選民沒有幫助。我們不需要共和黨的“STANDANDERS”。
別說話了,把它做完吧!是時候解決拜登和民主黨人給我們的混亂了。 感謝您對此事的關注!
最高法院正在由激進的左派玩弄沒有支持的失敗者,公眾討厭他們,他們唯一的希望是恐嚇法院本身。 我們不能讓這種情況發生在我們的國家!
最高法院剛剛裁定,最嚴重的殺人犯、毒販、幫派成員,甚至那些精神失常的人,非法進入我國,在不經過漫長、漫長和昂貴的法律程序的情況下,不允許被迫離開,這個過程對每個人來說可能需要很多年,而且這些人在看到法院內部之前就會犯下許多罪行。
這一決定的結果將使更多的罪犯湧入我們的國家,對我們珍視的美國公眾造成巨大傷害。它還將鼓勵其他罪犯非法進入我國,無論他們走到哪裡,都會造成混亂和混亂。
美國最高法院不允許我做我當選的工作。
昏昏欲睡的喬·拜登允許數百萬犯罪外國人在沒有任何“程序”的情況下進入我國,但為了讓他們離開我國,我們必須經歷一個漫長而漫長的過程。無論如何,感謝阿利托大法官和托馬斯大法官努力保護我們的國家。
對美國來說,這是一個糟糕而危險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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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已經人滿為患了 
昨天,美國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當中的7位,裁定聯邦政府不得對已經在美國犯下一系列嚴重罪行的非法移民幫派分子實施驅逐,必須遵循“正當權利程序”。——這是美國司法史上最荒唐的裁決,也是美國最高法院作為政府司法分支越權干涉政府行政分支運作的破壞憲法的最壞的案例。
根據美國憲法“利益聯盟條款”,所謂“正當權利程序”是對美國公民而言的。而這些非法進入美國,並對美國人民實施犯罪的幫派分子不是美國公民,根本不具備享有“正當權利程序”的資格。
就好比如果一隊外國武裝軍人入侵美國,難道美國總統作為三軍總司令,不能下令消滅他們,而是要逮捕他們,按照“正當權利程序”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嗎?
很明顯,最高法院的這項裁決違憲地、荒唐地將屬於美國公民的權利授予了非法入侵美國的幫派分子;同時,違憲地、粗暴地篡奪了美國總統依法捍衛國家的行政權力 —— 實質上是最高法院實行的一場政變。
美國正在經歷一場前所未有的憲法危機!在參眾兩院兩黨勢均力敵,似乎無法推動彈劾這些違憲大法官的情況下,行政分支應該無視他們的違憲裁決,堅決地推進實施驅逐。
作者:Matthew G. Andersson /《美國思想家》 2025.05.17 馬修·安德森是即將出版的關於法律意識形態的書《法盲》的作者。他畢業於芝加哥大學布斯商學院和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在奧斯汀分校他曾與經濟學家、白宮國家安全顧問羅斯托共事。 美國最高法院剛剛裁定,川普總統對美國公民和國家安全的責任必須直接受挫。
根據《外敵法案》(Alien Enemies Act),川普總統準確地將委內瑞拉幫派成員定性為不僅是外國人和敵人,而且是對國家構成威脅的罪犯。最高法院顯然不這麼認為,多數大法官裁定暫緩驅逐出境,前提是他們根據憲法憑空捏造的所謂正當程序權利。
像往常一樣,只有兩名大法官理解法律,並持不同意見:塞繆爾·阿利托和克拉倫斯·托馬斯。但令人着迷的是,他們似乎是這個九人法庭中僅有的功能正常的法律專家,其餘的似乎都把政治放在首位。
這或許不公平,但如果你看看以往有關基本憲法解釋的關鍵法律裁決的記錄,阿利托和托馬斯是僅有的能夠用憲法進行理性思考的可靠、成熟的思想家。
過去,其他政府試圖用更多任命者來“填塞”最高法院,指望他們團結一致,共同實現黨派目標。
這是一種將最高法院轉變為一個有效的立法機構的方式,當然,這是永遠不可能的。但也是一種通過阻撓或延緩代表和同意的實際民主進程,來非法阻撓一個有效運作的政府的方式。
但是,如果可以簡單地“分拆”,並指望一個簡單的多數始終按照你的意願行事,為什麼還要在這個法院增加更多的法官呢?
川普總統正在履行總統的職責,正確解釋法律,維護憲法。
首席大法官和一個合作的派系顯然願意阻撓行政責任,把非法移民罪犯置於美國公民之上,隨心所欲地走各種“法律捷徑”。
這些委內瑞拉人和其他入侵者不是美國公民,他們不是憲法中的“人”,除了立即驅逐之外,他們沒有被授予任何正當程序,這已經比他們在大多數其他國家得到的待遇要慷慨得多了:在進步主義左派們所欽佩的一些國家,他們的行為可能會上升到死刑。
這就提出了比較憲法學的一個關鍵點:“利益聯盟”的概念。 你很少聽到有人討論這個問題,但它是整個非法移民入侵計劃的核心本質,該計劃顯然涉及有組織的人類開採和“放牧”數百萬不知名的人非法進入我們的國家。“利益聯盟”的概念質疑其他國家如何能允許這種情況發生:幾十個其他主權國家,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憲法,怎麼會碰巧完全無視我們的憲法,故意破壞我們的憲法和國際法?
“國際利益聯盟“原則指的是國際公法標準和對等原則。 驅逐非法幫派成員不僅尊重這一原則,而且要求他們的原籍國也這樣做,為他們的返回提供便利。
最近最高法院多數法官的裁決不僅錯誤地解讀了我們自己的憲法,也錯誤地解讀了其他所有國家的憲法。它沒有充分考慮比較法和國際法,而這與他們面前的案件息息相關。鑑於我們培訓律師和法官的方式有限,這並不意外。但這是一種責任:我們的法院可能以違反國內法律規則又違反國際秩序的方式行事,並通過司法無能破壞兩者的穩定。
但這就是有趣的地方,因為它強化了川普總統關於非法移民立場的法律權威: “利益聯盟條款”引用了憲法第四條中的“特權和豁免條款”:“各州的公民應享有各州公民的一切特權和豁免。” 請注意,這裡說的是“公民”。第四條還包括州際引渡條款。
由於非法移民沒有美國公民身份或美國憲法賦予的人格,他們不符合美國州際引渡或正當程序的條件。唯一相關的法律行動是將他們引渡到控制他們地位的國家:他們逃離的原籍國。
另一種選擇是,非法移民可以被監禁,並根據第十三修正案,從而轉變為奴隸身份作為懲罰。 這將是從理論上援引第十四修正案以免除義務的唯一途徑。但是,由於非法移民不符合美國刑事正當程序的資格,美國《愛國者法案》賦予政府權力,可以在沒有刑事指控的情況下無限期拘留非公民。如果最高法院遵循法律,它就會退出並承認它沒有相關管轄權。擁有管轄權的是行政分支。
非法移民還有一個選擇:如果他們堅持,就受我們憲法的約束,就按照快速特別程序被關進監獄,並根據第十三修正案作為懲罰被處以勞役;要麼就根據《愛國者法案》被無限期拘留;要麼作為外國逃犯被引渡回國;要麼根據國際利益同盟標準,因非法入境而被仁慈地驅逐出境。
在經濟學中,這被稱為權衡。 在憲法中,它被稱為國家法律。對於不能遵循這一法律的法官,他們可能會面臨彈劾。由於目前最高法院的“擁擠派系”似乎決心保護和庇護外國罪犯,他們可能會受到《愛國者法案》的約束,該法案授命司法部防範恐怖行為,包括那些可能助長恐怖行為的行為。
非法犯罪的外國人可以根據國內恐怖主義標準被定性,必須被驅逐出境。保護他們的最高法院法官可能會面臨彈劾、喪失豁免權和承擔責任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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