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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leuMuOQ0JrM?si=QJUBrYpNeILLjHzx
~~~~~~~~~~~~ 回复:14#修正案 概述:第1-2页 回复:“美国官员”:第3-6页 回复:“叛乱”:第7-10页 回复:宪法背景:第11-12页 补充:第13页 汉斯·冯·斯帕科夫斯基,《每日信号》:“选举干扰: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将特朗普从投票中除名。
首先,第14修正案第3节仅适用于以前是“国会议员”、“美国官员”或州官员的个人。 当选的个人——如总统和副总统——不是第3节所指的官员。
其次,没有联邦法院判定特朗普参与 “叛乱或叛乱。” 事实上,参议院在第二次弹劾中宣布特朗普无罪。
第三,一些学者声称,在1872年和1898年《大赦法》之后,第3条甚至不再作为宪法事项存在——今天法院完全忽视了这个问题。
第四,先前的法院裁决认为第3条不是自行执行的,国会从未通过任何规定执行的联邦法律,这意味着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等法院没有执行第3条的法律权力。
补充: 汉斯·冯·斯帕科夫斯基,《每日信号》:“法官没有法律权力禁止特朗普参加2024年投票” 汉斯·冯·斯帕科夫斯基,《每日信号》:“2次司法罢工,反对阻止特朗普投票”
乔什·布莱克曼和塞斯·巴雷特·蒂尔曼,横扫并强迫总统进入第3节,第28 TEX. REV. L. & POL.(即将于2024年)
我们的研究建立在十多年的奖学金基础上,遗憾的是,这些领域在现代法院和奖学金中被忽视了,但在19世纪60年代本可以很好地理解......
首先,第十四修正案第3节是否自我执行的问题不能通过指出第十四修正案第1节或宪法的其他条款来解决。 这些领域的判例法不支持任何宪法条款是自我执行的假设。 川普没有根据任何联邦执法立法被取消资格。
其次,在格里芬案中[由首席大法官Salmon P.裁决的联邦巡回法院案件。1869年追逐。蔡斯明确表示,国会只能通过联邦立法执行第3条。]首席大法官蔡斯写道,第3条只能通过联邦执法立法来执行。
这项决定是在第十四修正案批准后一年内做出的,关于第3条是否自我执行的合理证据,现在仍然是合理的证明证据。事实上,这一决定在过去150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被反复引用,直到2020年左右才受到批评。 此外,杰斐逊·戴维斯案可以与格里芬案调和。如果大通是正确的,那么各州就不能单方面将特朗普从选票中除名。
第三,第3节取消资格是由(i)参与对美国的叛乱或叛乱或(ii)向敌人提供援助或安慰的人引发的。一个国家不能说特朗普向敌人提供了援助和安慰,因为没有真正的战争。而且,与Baude和Paulsen相反,任何人都不能因为向叛乱提供援助或安慰而被取消资格,因为第3节没有列出此类罪行。取消资格只能来自直接的实质性犯罪:参与叛乱......
第四,为了第3节的目的,我们提出了实质性证据,表明总统不是“美国官员”,我们引用的众多消息来源讨论了这个问题;正如Baude和Paulsen所指控的那样,没有人在“秘密法典”中发言。如果我们是对的,特朗普根本不受第3节的约束。如果我们是对的,那么各州不能根据第3节的授权单方面将特朗普从选票中除名。此外,如果我们是正确的,那么就没有必要决定第3节是否自我执行,或者特朗普的行为是否相当于参与叛乱或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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