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自由”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很难区分,特别是在虚假的“记者是无冕之王”的误导之下,游走在“出版自由”与“言论自由”之间的记者多如牛毛、混淆社会视听,正像川普总统所说,“假新闻破坏美国民主”。 那么,新闻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究竟有何区别?请看: 曾格(John Peter Zenger),出版自由的先驱 在殖民时代,出版自由最先受到重视。大多数殖民者认为,他们有权表达自己对政府、政府官员的批评意见。本文介绍一个早期的有关出版自由的典型案例,这个案例对最终美国宪法中的出版自由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今天的美国,特别强调和重视出版自由:报纸和杂志的出版者,有权出版他们的自己的出版物。但是在殖民时代,皇室统治者掌握和控制出版的权利。任何人胆敢写一些批评政府或政府官员的文章、文字,就会以“毁谤罪”受到指控而入狱,因为他们“不公正的伤害了官员的尊严”。 2、1735年,John Peter Zenger,纽约周报杂志主编,因“毁谤”政府官员罪被逮捕。经历了将近一年的监狱生涯后,才最终受到审判。Zenger的律师进行了顽强、有力的辩护。他说:“Zenger所说、所写都是事实、真相。”律师始终坚持说:说出和写出真相和事实是无罪的!法庭最终判决Zenger无罪释放。当法官宣布这一判决时,旁听席上的观众一片欢呼。 3、Zenger审判成为重要的历史事件有两个原因:一,人可以因“毁谤”而受到惩罚,但是,讲真相、说事实、出版于事实相符的刊物是无罪的。二,这个案例标志着美国在出版自由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 当然,到真正的出版自由立法,还要走很远的路,这个道路是艰难曲折的,不仅由于旧的统治势力的阻力,也因为,对所谓“事实、真相”的真假认定方面困难重重,这其中有技术、人性、人情、法理上的多重原因。另外,“出版自由”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很难区分,特别是在虚假的“记者是无冕之王”的误导之下,游走在“出版自由”与“言论自由”之间的记者多如牛毛、混淆社会视听,正像川普总统所说,“假新闻破坏美国民主”。 有个英语典故,也就是英文成语、英文谚语:“精明的如同费城律师一样”(Philadelphia lawyer)。这个典故怎么来的呢?是酱紫滴,知道此典故的来龙去脉,有助于理解“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之间的差别: 曾格案件是北美殖民地时期有关法律和出版自由的著名案例,对此后西方(尤其是美国)影响深远。 背景:北美本土派势力(商人和地主)兴起后,要求对殖民地事务享有更大的控制权,但由于本地仅有的一份报纸是布雷德福所有的《纽约公报》(New York Gazette),而且是由殖民当局所控制,所以本土派势力需要能有人出面替他们搞宣传,正好一位布雷德福过去的学徒约翰·彼得·曾格(John Peter Zenger)开办了印刷厂。于是1733年秋,商界在和曾格磋商后,1733年11月5日,曾格的《纽约新闻周报》(New York Weekly Journal)出版。 风格犀利的《新闻周报》使得当局越发不满,总督威廉科·斯比爵士一方面指控曾格“对政府进行无耻中伤和恶毒谩骂,试图煽动反政府情绪”,另一方面命令其一手提拔的首席法官德兰西对曾格提出起诉。但大陪审团拒绝提出一项正式法案,议会也同样不愿提出起诉。最后,总督从咨询会议中挑选了一批人,同意对曾格采取法律行动。1734年11月17日星期天下午,曾格以“煽动闹事”罪名被捕。 审理经过: 审判于1735年8月4日开始。在此之前,科斯比的总检查长理查德·布雷德利提出一份“起诉书”,使曾格一直在押。在此期间,《新闻周报》继续出版,由曾格之妻安娜主持,詹姆斯·亚历山大担任主编。当亚历山大和威廉·史密斯对起诉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时,他们便被剥夺了律师资格。 约翰·钱伯斯被指定为辩护律师,他要求将审判推迟到8月进行。曾格的辩护问题吸引了费城一位60岁高龄的律师汉密尔顿前来,主动要求做曾格的辩护律师。开庭当天,法庭内外人满为患,既是来看曾格的命运如何,也是来一睹年逾花甲的汉密尔顿的风采。 庭审:当时北美殖民地法律对诽谤罪解释不同于今天英美的司法解释,依照当时惯例,只要发表有损于当局的言论,就构成诽谤,至于言论内容真实与否无关紧要,法庭甚至把“越是事实,越是诽谤”作为通则。 汉密尔顿首先承认原告对曾格的指控,即曾格在报刊上发表过批评总督和殖民当局的言论。但他接着指出,【陈述无可非议的真相乃是每一个生来自由的人所享有的神圣权利。只要不违背事实,就不能算做诽谤,只有“虚假的、恶意的和煽动性的”谎言才构成诽谤。这样一来,便从根本上推翻了殖民地法庭对诽谤的解释】后来,连宗主国英国的一位法学家也have to承认,汉密尔顿的辩护词“虽不是法律,实优于法律,实应成为法律,而且在任何正义伸张之处,一定永为法律。” 庭审到最后,汉密尔顿陈辞: “总之,此刻摆在法院和陪审团诸位先生面前的,不是一件微不足道的私事;它不是你们正在处理的、仅仅事关一个穷印刷商或是纽约一地的事。不,绝对不是!它最后可能会影响英国政府统治下生活在美洲大陆的每一个自由人。它是一个最崇高的事业。它是一个自由的事业。我深信无疑,你们今天正直的行为,不仅会使你们赢得同胞的爱戴和信任,而且每一位热爱自由、反对奴役的人都会祝福和敬仰你们——挫败暴政的企图,并以一个公正无私的裁决为我们自己、我们的子孙后代,以及我们左邻右舍享有自然与国家赋予的权利——以言说和书写真理来揭露和反对(至少是世界上这些地区的)专制霸权的自由——奠定了宝贵的基础。” 这段演说引起了全场听众的欢呼,陪审团做出无罪裁决,曾格获得自由。 言论自由:越是事实,越是诽谤,背后的理论逻辑是:公众对于执掌权力的人进行谴责或批评,会激起社会不安,从而破坏安定。曾格案件中,虽然民意支持他,但并未改变殖民时代作家们在煽动性诽谤此问题上的态度。反而他们认为政府是会受到诽谤的,而诽谤政府当然可以被认为是犯罪。曾格案件虽然没有确立法律例判,但确立了一项原则——【对政府官员进行批评的权利是新闻自由的支柱之一】。从心理方面看,曾格案件确实促进了这一效果实现,从1735年后,再未出现殖民地法庭以煽动性诽谤罪审判印刷商的案例。虽然也有印刷商被法律机关或政府认为犯了蔑视法律罪,但当局并未再进行过一次类似审判,民意显示出了他的力量。 英语典故:由于汉密尔顿的出色表现,美语中后来称赞人时的用法“精明的如同费城律师一样”(Philadelphia lawyer),也源于此。 ~~~~~~~~~~~~~~~~~ 200多年前的曾格案,如何成为美国争取自由的前奏? 信息的自由流通是培养公民心智的条件,有良知的媒体是民主社会的坚强后盾,公民的监督是共和政府健康存在的基础。曾格案开启了美国新闻出版自由的先河。 有感于美国新闻自由的后退,普利策奖得主理查德·克鲁格重拾往事,讲述了这个精彩的故事,值得一读。 作者简介:理查德•克鲁格(Richard Kluger),生于 1934 年。曾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任《普林斯顿人日报》主席。曾先后任《华尔街日报》记者、《福布斯》杂志和《纽约邮报》的撰稿人、《纽约先驱论坛报》文学编辑、西蒙—舒斯特出版社执行编辑、雅典娜出版社总编辑。 从 1974 年起 成为一名职业撰稿人。 1997 年凭借讲述卷烟工业历史的《烟草的命运》获普利策奖,还曾凭借《档案:兴衰记》《简单的公正: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以及美国黑人争取平等权的斗争史》两次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决选。 《自由的根本》前言(节选) 1941 年年初,在史无前例(也无来者)地三度连任美国总统两个月后,富兰克林•D.罗斯福对国会发表了第九个国情咨文报告。这次被称为“四大自由”的讲话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引爆的十六个月后发表的,被许多历史学家称为罗斯福最令人难忘的演讲。尽管罗斯福宣称将竭尽所能使美国远离这一全球性的灾难,但 1941 年 1 月的演讲却明确无误地表明了美国加入反对极权专制斗争的立场,因为极权专制侵害了美国人政治信念中关于权利和自由的核心价值观。 总统说:“未来的岁月,我们将确保人们生活在奠基于四大自由的世界。首先是言论和表达的自由——在世界各地。”他列举的其余三个分别是宗教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以及免于恐惧的自由。正如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讲倡导普世平等和民主长存的政治信念,无须担惊受怕、自由表达思想是美国人与生俱来的最为迫切的价值诉求——这一点不言自明。这一自由一旦丧失,必定殃及其余。 在政治犬儒主义盛行、维护社会正义显得刺耳的当下,人们不禁要问:美国人为何要多管闲事?答案只有一点:罗斯福四大自由的首要一条神圣不容侵犯。言论和书写的自由难道不是亘古长存,经得起任何挑战的吗?难道世上还有比言论自由更紧迫、更重要的事情?美国人目前面临着日益增长的贫富分化的鸿沟,社会群体也裂变为激情似火与麻木不仁两大类别,我们珍贵的民主政体本身也可能被撕裂,但遗憾的是,我们的公共话语却满怀怨愤,不仅没有试图修复这一鸿沟,相反却将政府与民众对立,使之功能失调,变得离题万里。但处于当今形势下,外有极端组织,内有暴力冲突,人们的恐惧与焦虑与日俱增,幻想我们的自由不加以精心呵护便能自带免疫功能,这样的想法未免过于天真。 假如我们留意的话,会注意到一些迹象,那就是美国的新闻自由或平常所说的媒体自由,近来有被污名化的趋势,而记者或媒体从业者,其群体价值更是被严重低估。自 20 世纪 70 年代延续至今的盖洛普民意调查要求公众就各个职业的诚信度及道德标准进行排名。 2012 — 2014 年度,护士职业高居榜首,有 80% 的受访者给出“好”和“相当好”的评价。排名其次的是工程师,好评率 70% ;然后是内科医生、牙医和药剂师,好评率在 63% — 65% ;各个层次的教师,平均 57% ; 45% 左右的则包括教士、法官、殡葬师和会计等职业。比他们更低的是汽车修理工(29%)和建筑承包商(26%)。然后才是记者,好评率仅有 24% ——与 1976 年的 33% 相比下降近 10 个百分点。 上述数据很可能被捍卫新闻自由的斗士所忽略,因为它不够精准,缺乏稳定性,或由于政治偏见而受曲解,但这样的疏忽相当危险,因为这些数字表明了美国人对现状的不满。新闻自由,在托马斯•杰斐逊于 1787 年写给弗吉尼亚友人的信中被赞誉为最根本的自由:“政府的存在是为表达人民的意志,这是确定不移的首要目标;要是由我来决定是要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但同时我也会让每个人都有报纸可读,并且有能力阅读。” 作为一名历史学者,杰斐逊深知专制政权会习惯性地掩饰其过恶——除了媒体,人民对此一无所知,又如何知晓是应该维护这一政权,还是在必要的时候通过暴力将其推翻?杰斐逊相信,只有保持选民的信息渠道通畅——哪怕有时信息会被一厢情愿地或别有用心地歪曲——才能造就美国民主的繁荣而不致沦为暴政的牺牲品。四年以后,他的信念广受认同,有关“权利宣言”的第一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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