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云: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 最近网上一篇专门写“鸦片战争”前后的历史的文章,写得特别好:情文并茂、生动诙谐、史料严谨、情节紧凑。文章题目是《令人啼笑皆非的鸦片战争》。 有人说:“历史可以当小说看,但小说不能当历史看。”说得有理。这篇文章就可以当小说看,一环扣一环,步步深入、层层紧逼、上下贯通、一气呵成。 不过国内的网站,转发此文时,把最后一段作者随心而发的“感慨”之词删掉了。就像《史记》,删掉了“太史公曰”一样,丑陋而卑鄙、下流。 其实,最后一段也没什么,无非用“当今圣意”代替了习SB书记殿下,用“当权者”代替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说话太过文明。像习SB这种“马列”喂养的乌龟王八糕子,其昏庸狡诈程度不比清朝的统治者们低,有过之而无不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更不用说了啊,一群土匪流氓而已。 【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因为:教科书的编者和义和团是一丘之貉】 这就是“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教育部”那帮子王八蛋。 下面是文章的最后两段,放在最前面。然后是原文全文:人常说“落后就要挨打”,中国人却始终将“落后”理解为拳头的力量,其实 【文明的落后、观念的落后,才是中国挨打最根本的原因】 ********** 更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了。英法要求中方释放使团,于是巴夏礼等一行39人,不对,是19人,被放出来了。这19人的状态用三个字形容叫“半条命”,剩下20个干脆被大卸八块。这简直是莫名其妙,中方本想拿使团做谈判筹码,结果还没谈完就先行撕票了,说到这里,我已经不知该怎么解释清政府的行为了。总之,友邦莫名惊诧,英法一商量,这口恶气忍不下去,不给个迎头痛击是不行了,一定要在皇帝头上撒泡尿。后来两国产生了分歧,英国说要烧圆明园,法国说烧那有球意思,不过是个皇帝的度假村,要烧就烧皇宫。双方争执半天,最后英国说服了法国,于是大队人马杀进圆明园,这回是专业纵火队,圆明园基本所剩无几。 这里要顺带一提的是中国对国际法的理解。咸丰死后恭亲王主持外务,反正联军打到皇城根下,说什么也得服了,不过恭亲王发现一点:洋人和过去那些藩属国很不一样,签完条约之后居然能照之执行,说撤军就撤军绝不拖延,也不多讨小便宜。而这些人又处处以所谓“国际法”攻击大清,大清自该以对方最重视的“国际法”回击。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中国人终于接触到了中文版的《万国公法》,这距离林则徐上次询问伯驾有关“领事裁判权”的内容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但是清廷学习了国际法后,只想以此对付洋人,从来没想过要自己遵守,这种务虚的态度使得清政府不可能有太高明的法学造诣,在谈判桌上依旧惨亏给对手,无论胜仗败仗,一旦签起条约,永远都是中国吃亏。再加上后来西太后独揽大权,签约之事总被个别人的意见所左右,虽然民间有人指出“外国这不合法那不合法”,中国完全不必退让,但腐朽的清廷却毫不理睬,而民间又不能怪罪皇上,只能怪罪外国,使中国人逐渐产生一种观点:国际法是强国用来欺负弱国的工具。这种理解一直流传至今。 圆明园第二次被烧已经是四十年左右后的事情了,这回纵火的是八国联军。关于拳乱,中国史学界的有识之士早就要求拨乱反正,没办法,义和团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但也有人为义和团辩护,说是“外国侵略在先,义和团排外在后”,这种说法不值一哂。且不说“侵略”有一大半是中国自找,义和团所谓的“排外”行动,几乎不杀外国人,专杀中国人,毁坏洋货亦是对私人和公共财产的严重践踏,从仇视洋人发展到仇视洋纸、火柴甚至铁路、电线杆,严重阻碍国家建设和科技进步,及至后来扬言要攻击外国使馆,等真招来洋人后又不战而败,除了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不断招致灾难,于国于民无半点利处,哪有半点“排外”的样子?这样的愚昧暴民、乌合之众,居然被中国的教科书奉为民族英雄,我又时常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只能理解为:教科书的编者和义和团其实是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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