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致夫:“普世价值”的逻辑基础何在?
“普世价值(universal value)”是由西方引入国人思维的一个新理念。近年来,这个“出身”不凡、又不缺乏思想性的概念颇有渐趋时尚之势。但是,对是否存在普世价值的争论和质疑却始终不绝于耳。无疑,这些争论中,既有源于立场分歧的偏颇之见,亦有追求客观真谛的理性探讨。据称,前总理温家宝作为国家主要领导人也曾援引这个理念。在笔者看来,一个严肃的理论是离不开严谨的概念和坚实的逻辑基础的。普世价值说宽泛到望文生义的概念应用,尤其是羸弱到令人生疑的逻辑基础,并不会因某个大人物的背书而变得合理起来。本文拟从基本概念出发,对支撑普世价值说的逻辑基础作一粗浅讨论,以期有些许启发思考的作用。
(一)基本概念辨析 首先,看一看“价值”、“价值观”、“普世价值”等概念的基本定义。 1】 价值:西方有学者将其定义为“影响人们选择行为和评价事件方式的令人向往的观念”。价值还被广义地解释为“任何积极作用”。也就是说,价值是一种作用,但前提是正面、有益的作用。作用这个概念的基本属性之一是大小。价值这个概念一个重要特征是可度量性。 2】 价值观: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实质是主体对客体价值特性的主观反映。作为主体,人以其价值观为基础和参照系来认识世界各种事物之间的价值关系与作用。其目的在于按照主、客观需要,引导和控制人对有限的资源投入价值进行合理分配,以实现其最大增长率,从而实现最大的价值效益。 3】 普世价值:一个流行解释是“人类普遍认可的共同价值”。顾名思义,就是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何种人,放之四海而皆宜即为普世。严谨一点表达,就是放弃主、客体限制;放弃时间、空间限制;放弃环境条件制约。 根据上述几个概念作一简单概括,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基本认识:“普世价值”应该是一种不受时空限制,不受环境条件制约,适用于任何社会形态的人和组织,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或积极作用。
(二)“普世价值”理念的逻辑推演 接下来,暂时抛开“普世价值”的具体内涵,仅限于从逻辑上分析符合上述特征的“普世价值”是否存在问题。 作用,是主体对客体(对人或事物)产生的影响或其功能、效果。因此,作用大小、好坏的度量,离不开主体和客体、以及特定条件和环境因素。价值作为一种积极作用,当然也就离不开主体、客体、以及特定条件和环境因素。 举例来说,拳王阿里和你都是人,但阿里这个主体对你这个客体打一拳的作用或价值,肯定不能与你作为主体对阿里这个客体打一拳的作用或价值等量齐观。 环境因素至少意味着时间因素、空间因素、场景因素在内。阿里10岁与30岁时打一拳的作用或价值当然也不同。还可以设想这位拳击手是否戴拳击手套,是否患有帕金森氏症,或者是否让他完成一个铁人三项赛再来打。你也一样,可以考虑是否事先服用点兴奋剂,或者请女朋友来观战,等等。如此,各种情况下的作用或价值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不可否认,价值作为客体的属性之一,具有相当程度的客观性。但是,价值的评判是主体基于其价值观而对客体进行的一种主观判别行为。这意味着价值的客观性是建立在主观性这个前提之下的。换句话说,价值的主观性“凌驾”于客观性之上。由于价值的客观性依赖于主观性的认同,价值的主观性是无条件的,而价值的客观性是有条件的。 由此可以明确,不同主体对同一客体的价值评判结果,呈现差异的现实性大于呈现统一的现实性。因此,价值具有相当强的相对性和不一致性。换句话说,价值是一个相当“娇嫩”的概念,几乎不能独立存在,需要满足某些不可或缺的条件。 关于价值的相对性,有更容易理解的例子。对一位即将成为饿殍者而言,一杯水和一个面包的价值远在一座金山之上。同一位青春可人的美眉,对一位好逑之君子的价值,与对一位患更年期综合症大妈的价值,也截然不同。因此,价值是在特定主客体相比较中产生,在特定环境中体现。离开具体的主客体,或者离开具体环境,价值便失去确定性。 “价值”之前再加“普世”这个定语,问题就更加麻烦。须知,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如前所述,普世不仅将时间、空间、以及环境因素抛在一边,而且还将主体和客体无限放大到全人类。一个逻辑上的“普世价值”意味着:生活于地球上各个角落、各个种族、各种文化背景、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人们,即全人类,处于各自完全不同的时空坐标和环境条件中,对某个特定事物形成完全相同的价值判断! 这不是一个统计学上的小概率事件,不是一个政治家们运用智慧可以达成的协议,甚至也不是七天创造世界、无所不能的上帝所能达成的意愿。很简单,它是一个现实中和逻辑上的不可能! 不难设想,这个绝对化的结论似乎很难令人信服。不妨看一个具体例证。人类价值观体系中最有可能的最大“公约数”或许是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那么,美好生活是一种“普世价值”吗?美好生活可以是人类一种共同向往,一种共同理想,一种共同追求,一种共同目标,但却不是一个统一的价值判断。因此也就不能成为普世价值。因为不同背景的人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很可能是不同的,这就难免导致不同的价值判断。更进一步看,即使拥有相同美好生活蓝图者,其价值观差异也足以导致不同的价值判断。 因此,从严格的概念和逻辑出发,这个抛开所有限定性的所谓“普世价值”,只能是没有多少价值的伪价值。既不符合事物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运动规律,也缺乏必要的逻辑合理性。更直接地讲,普世价值根本不具现实性。它仅仅是一个停留在杜撰层面的概念,是一种永远无法达成的理想。是水中月,镜中花。好看,但不现实。
(三)“普世价值”的实质及其出路 根据对“普世价值”所持立场不同,有人将“普世价值”分为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两大类别。客观“普世价值”认为,普世价值是客观存在的,是全人类共同的价值,放之四海而皆准。人们必须不折不扣地接受并践行这种价值。对客观普世价值的拒绝和反判,就是一种落后、愚昧和反文明的表现。客观“普世价值”者的典型说法包括:“符合人性根本需要的价值,便是普世价值。”“普世价值的核心内容是自由、民主、平等。” 前面的分析已经表明,几乎与“普世价值”的任何特定内涵无关,客观普世价值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缺乏必要的逻辑基础。 相对“普世价值”则认为,人类没有绝对的普世价值,但不否认存在相对的普世价值。各民族和各种文明形态都有自己不同的普遍价值观念。在反抗西方话语霸权和文化侵入的大背景下,这种相对主义的普世价值立场使用起来相当顺手,因而颇为流行。 很明显,相对“普世价值”较之前者,是一种改良和进步,有现实合理性和实用意义。但遗憾地是,它存在一个天生缺陷:既然是“相对的”,各民族和各种文明形态都不同,何来“普世”之说?属于概念上的自相矛盾。 其实,还有第三种“普世价值”观,即演变发展说。该派理论认为,普世价值是在不断演变和动态发展的过程中,而非静止不变。此派观点与相对“普世价值”说没有本质区别。不同之处仅在于,演变发展说捡回了被抛弃的时间限制因素;而相对派重申了被遗忘的空间限制因素。两者概念上的自相矛盾是半斤对八两。 总之, 无论“普世价值”的客观主义、相对主义、还是演变发展说,皆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逻辑不通和概念错误是两大硬伤。 真得就没有出路了吗?出路当然可以有。没有“普世价值”,但可以有“普世真理”。真理作为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头脑中的正确反映,它不象价值那般“娇嫩”,绝大多数真理适应能力都很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并不少见。“普世真理”这个概念至少在逻辑上和概念上较之“普世价值”要稳妥的多。 需要说明两点:一是真理也有非“普世”的。二是并非所有的“普世价值”都可以被“普世真理”取代。这超出了本题目范围,不再展开。此外,关于价值这个概念,其相对性、多样化、非普世特点,就是普世真理之一! 最后,西方之所以要宣扬这样一个有天生缺陷的所谓“普世价值”,其实质无非是强权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强权文化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强权推行者们的一剂迷惑药,一块遮羞布。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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