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薄李两案看法律有度人伦无价 文:格致夫
薄熙来案有一个小插曲。薄与前妻李丹宇所生长子李望知早就被薄抛弃,更在去年被薄以涉嫌经济犯罪的名义关押。但李望知不计前嫌,以亲属身份旁听薄案首日审理后,发表了一份简短的特别声明,全文如下:
“感谢党中央,感谢法庭给予了被告人比他预期更多的辩护权利和自由,使得父亲可以讲出真心话,同时我也要感谢那些顶住巨大压力没有违心作伪证的人们。作为他的儿子,我为他受到的痛苦感到难过,同时也为他的坚强感到骄傲。
“在经历了超过三百人历时五百天全球范围的调查后,他经受了巨大的考验,依然能够坚持自己的想法。我想说:第一、真金不怕火炼,事实是可以经受住历史的考验;第二、我为我的父亲感到骄傲。希望父亲继续尊重法律,法律也能尊重事实,能够给人民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也给他的儿子一个交代。”
不必功利性揣度该声明的出发点和用意,一位早在30年前即被其父抛弃、一年前又遭其关押的儿子,在其父成为阶下囚受审的危难时刻,现身旁听席为其打气的同时,还能用这样态度鲜明的声明力挺之,不仅是真男儿,更是彰显华夏人伦价值观的范例。至于有人借此指责薄与谷之子薄瓜瓜只会躲在美国发声,则属多余。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薄瓜瓜不回中国,应该正是其父母和亲友们的最大愿望。
法律有度,人伦无价。在久远的文化传承中,中华民族形成了珍视亲情的优良传统,特别注重家庭观念成为这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然而,在大革文化之命的荒唐年代,这一本该倍加珍惜的价值观受到前所未有的无情践踏!孝敬老人的孝道被作为“四旧”破除;夫妻相互揭发,子女批斗父母,至亲间划清界限,这类摧残伦常人性天赋权利的悲剧性行为被冠以所谓的“大义灭亲”而受到广泛褒奖和推崇。
时至今日,虽然有关至亲不必出庭作证等中国法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应有的伦常观念,但文革颠倒人伦价值观的一些余毒并未完全绝迹。国人不尽赡养老人义务,忽视、甚至虐待老人的事例并非鲜见;子女、父母或其他至亲不敢理直气壮地关爱嫌疑人或罪犯的情况更是司空见惯。
关注薄案者或许注意到一个细节,薄熙来在庭审中称呼早已改姓的长子李望知为“薄望知”,相信这并非无心插柳。薄应该已经听闻长子为其感到骄傲的感人声明,在这种特别时刻,一声“薄望知”完全可以理解为这位父亲“认子归宗”的暗示!应该也正是被喊了30年“李望知”的儿子所期待的。如果说,“薄望知”的挺身而出是彰显人伦价值观的义举,那么,薄熙来与第二任妻子谷开来在法庭内外相互揭发和指责的情景则是一场真正的人性悲剧!无论多么合法,无论是与非,更无论责任在哪方,都是家庭人伦价值观被漠视和践踏的又一例证。而在薄完成最后陈述时,包括“薄望知” 在内的五位亲属一起起立鼓掌为被告人加油!笔者愿为这个情节叫声好!
珍视亲情和注重家庭并非必须与法律和正义相对立。这两者是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无疑,亲情必须尊重和服从法律,但守法并非必须以牺牲亲情为代价。亲情为本,法律为道。就本质而言,法律也是为亲情而存在,而服务的。的确,很多时候,正义至上的法律可能无法完全包容或顾及亲情,但更多的时候,不断进步的法律也会为亲情预留必要的妥协空间。死刑罪犯也有享受家人关爱机会的权利就是这种精神的体现,济南中院法庭尊重谷开来拒绝出庭的决定也是体现这一精神的例证,尽管谷拒绝出庭的初衷不见得是因为亲情。李望知关于父亲受审的声明中,一方面感谢和肯定法庭及有关方面的工作;另方面又明确表示为其父“感到骄傲”;同时希望其父“继续尊重法律,法律也能尊重事实”。这是这个简短声明的另一个可贵之处。
从这样的观念出发,就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杨某某案而言,在一切遵从法律这个大前提下,公众在凭良知同情受害人杨某某的同时,亦应在人伦之心中留下一小处空间,试着理解李某某的母亲梦鸽。网上声讨李家的种种言辞甚至辱骂铺天盖地,更过分的是,有人竟然在法庭外当面骂其“婊子”!据称,杨澜、宋丹丹表示同情李家的微博亦遭删除。显然,在当下中国社会,特别是国人对“富二代”不缺乏厌恶的情势下,名人家庭要从容面对这样的官司并非易事。被气病的老艺术家李双江一句“无话可说”的表态应该是爱子痛心、子不教父之过、以及对受害人歉意等矛盾复杂心情的写照。从另一个角度看,梦鸽不惜放下著名歌者和老艺术家之妻的身段,无惧非议,一心护犊,或许只是天生母爱驱使下的本能反应。如果她的所作所为违法,理应受到相应法规的惩处;假如她的反诉和其它言论没有违法,不妨看成家庭伦常观念下的本能举动。对其使用侮辱性语言就过了。
最后,在“小三”习以为常、乱性司空见惯、甚至发展到法官集体嫖娼的当下中国社会,积极倡导人伦亲情和家庭观念依然任重道远!将其提升到建立中国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亦无不可。千言万语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法律有度,人伦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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