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撇子“言论自由扫盲”之扫盲 文:格致夫
格某大约一个月前曾撰小文一篇,题曰《奇!特有理的一草教授是右撇子》。 何以“文不对题”,只剥了特无理者之画皮,而之字不提一草“教授”和右撇子呢? 昂,其实,本人对右派中非极端的理性者还是有足够尊重的,上文只是格某对右派中个别奇葩们的一篇良心文——善意提醒莫太出格! 无奈,不听劝如一草者的“悲剧”列位早已尽收眼底! 信不信由你,格某当时尽管也点了右撇子的名,更大的原因只是借其ID名本意一用。 说实话,格某的人文关怀精神还是不缺滴,对这位脑瓜右转早已扭过180度者成了街头哭诉的秦香莲,格某的恻隐之心确有不小心泛滥的时候。 怎奈,小得意之后搂不住自己,此乃太多素人和“荤人”算不上多么负面的人性小弱点之一。格某亦无意干预此人近日算不上多么出格的小嘚瑟。 怎奈(二次方),人性的弱点之二是那难以自制的得寸进尺,右撇子的小嘚瑟迅速升级至得意忘形,倒也算不上多么出人意料,至少格某如此。注意,这还没到更糟的忘姓阶段(如远方),那才是无药可救的悲哀。 具体说来,右撇子昨日已兴奋到非要升级打造“装看不见”事件的境地!并主动申请格某发专文给他。
正好,他早在一周前就一本正经地发了篇所谓《言论自由扫盲》。格某一眼扫过就发现,纯属荒谬的一派胡言。只是对这类东西早已麻木到见怪不怪,不是认为真有必要,更多的时候是视而不见。 当然,格某偶尔也是可以从善如流滴,那就满足右撇子同学的小心愿吧。
1)说谎者妄论“言论自由”的笑话 撇文开头第一个说法就是臆测:“万维的中共御用文人以及五毛们”。 来来,右撇子说说,你真懂“御用文人”这个概念的含义吗? 你又有什么证据说万维有“中共御用文人”和“五毛”呢? 如果你拿不出可信的证据,不就是臆测吗?不负责任地臆测就是造谣!臆测造谣者无异于撒谎者LIAR! 你一个LIAR还要装模作样地扯什么“言论自由扫盲”?这就是一个笑话!
2)颠三倒四,自相矛盾 “谁都没有资格和条件限制任何人的自由,唯有国家机构才有资格和条件!”
从逻辑上看,前半句是一个典型的全称否定,后面接着来一个例外已经不恰当,但格某宁愿看成是文字表达能力问题。 但一转脸,右撇子再次打自己嘴巴——万维也成了他全称否定的例外:“媒体老板甚至可以不加任何解释就剥夺了你的特权,因为这种网络空间是媒体老板的私有财产!”
按照右撇子的理解,任何人在万维的自由言论权是一种特权。好吧,暂时不对“特权”论提异议。但问题是,就因为是特权,就不再是自由言论权的一个子集了吗? 无任何前提条件的自由言论权可看成一个集合。合法的言论权就是其中一个子集,政府许可的言论权是前者中的子集,私媒(如万维)许可的言论权又是一个子集……。如此简单的逻辑范畴概念,你右撇子都弄不明白? 按照右撇子这种混乱说法,等于在宣布:万维完全有资格和条件限制任何人在万维的言论自由!如果陈老板看到右撇子这种不堪的瞎喷,定会斥责一句:胡说八道!
很显然,万维网作为一个私人企业,就跟推特和脸书一样,并非公权力,既没有资格和条件,亦不会有意愿去限制任何人的言论自由!
3)十足的不合格举例类比 “如果我跑到你家里天天不厌其烦地大谈爱党爱国的道理,甚至在你休息睡觉的时候还在那里高谈阔论,你会允许我这样继续下去吗?” 家,乃最典型的不可侵犯之私人领地,必要时,甚至可采取开枪这类极端粗暴方式自卫!这是一个二傻子都能明白的浅显道理,你右撇子竟然看不出两者间性质上的重大差异,举出如此不堪的烂类比,你羞不羞? 媒体不只是在新闻版块、视频节目后面开放评论是常规做法,就是博客和论坛,实质上仍具有不同程度的公共言论园地性质。博客即使被有些博友称为“私人小园儿”,只要博主没有禁止外人进入阅览,即使关闭评论,亦没有完全解除其一定程度的公共园地性! 如果非要较真儿,对于所有博文都隐藏的极端做法,我的问题是,那与自己电脑里写日记有啥区别?那还开博干嘛呢?当然,万维论坛甚至没有赋予作者隐藏文字、删评、拉黑等权力,比博客公共园地性质就更强。这些与家的隐私性根本不是一回事。
4)概念混乱,肆意曲解 最明显的一条:“他们把删帖,赶人,强行关闭账号等等当作没有言论自由的唯一标准。” 显而易见,打压异议者,因言获罪,更广泛包括不容许批评政府、政党、各类组织、机构和个人的一些行为,都可能构成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谁会把撇子小脑袋瓜中那点破事儿当成没有言论自由的“唯一标准”呢?这不还是十足的思维紊乱的臆测吗?之所以出现这类胡言乱语,如果不是因为屁股决定脑袋而失去理性,就只能是其理解力、思辨力确实还有待提升。 既然谈概念,这里就说说右撇子眼中的特权:“从本质上讲,所有的人在任何媒体写博和发言,都是一种特权”。 错!从本质上讲,一家私人媒体也容许所有遵纪守法者自由发表评论和开博发文,正是彰显、落实、践行最普遍的言论自由这一法理权力(而非特权)的体现!只有从私人媒体企业属性层面看,才可勉强理解为很有限的特权特征。但过分渲染、利用这一点,其负面效应也是相当明显的!
再看右撇子这个不堪说法:“那么什么情况下你才可以说你的言论自由受到了限制?只有在有人用国家权力,或公权力,来限制你的言论时才可以这样说。例如,如果万维删帖关账号受到政府的指令,或者法律规定了万维必须这样做!” 按他脑袋扭了180度的逻辑:万维同样的删帖关账号行为,只要不是公权力所迫,就不损害言论自由!万维就可以为所欲为。只有受公权力指令所迫这样做时,才是侵犯言论自由! 恰恰相反!在西方自由世界的朗朗乾坤之下,假如真发生公权力公开指令万维或任何媒体采取删帖关账号等举措,那必然涉及违法或其它危害自由社会的严重行径,万维遵守、执行公权力的指令,反而撇清了自己损害他人言论自由权的嫌疑。公权力不认为存在问题,更没有这样的要求,万维自主采取这类行动,异议空间反而更大! 右撇子这是黑万维呢?还是黑万维呢?这是给万维上眼药呢?还是给万维上眼药呢?
5)私人媒体与博主、评论者之间的现实关系 从严格的法理层面看,即使私人媒体与评论者和博主之间没有任何有形契约,后者从注册ID那一刻起,双方就已经形成(默认方式)特定契约关系! 这种契约关系的基础是各自的利益诉求。后者的利益诉求不言而喻,除了在网络虚拟世界发表所谓的观点、其它自我表达、交友以及娱乐等言论自由范畴足够虚幻的权益,很难说还有其它意义。 而私媒法人方则完全不同,他们是在100%的现实世界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其基本渠道就在于提高读者量(广告商的首要考量),而读者量的保障举措之一就包括多多益善的评论者和常住博客所带来的文字效应! 举一个小例子。承蒙万维当时编辑及相关人士错爱,前两年曾把格某多篇博文录制成视频,除了在万维视频版面出现,还同时投放YouTube《万维博评》账号,其中一篇《习近平女儿露真容!最可信的真假鉴别》在格某博客点击不过7万而已,但在YouTube截至目前的点击量已超过140万。这在有限的意义上,同时也是在全球最大的网媒上为万维做广告。而这只是博主和评论者有助于万维经济利益追求的一个很小的例子而已。 由此出发,双方尽管契约关系非常有限,但权益与责任也都是相互的。再举一个例子,尽管在右撇子这个尚未建立好平等理念者眼里,私人媒体如万维,对博主、评论者具有无条件的生杀予夺大权(这点格某坚信陈老板也绝对不会同意),但前者对于注册ID的隐私仍具有毋容置疑的保护责任。 此外,除了赤裸裸的利益,万维作为肩负一定社会责任的媒体,而非一般私企,也同时具有一定的特殊社会公器性质!这个问题在上面两部分均已谈到,就不再展开了。 这里仅提一点,右撇子文中举例美国私媒推特和脸书,或许他并不清楚,其实这类航母级别的大型私人网媒,同样设置有各自的审查、过滤谣言等功能!这就是其社会责任的体现之一。
最后,无需讳言,一家私人媒体作为强势一方,特别是其职能工作成员,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包括因个人立场主张导致偏离中立原则、判断失误、个人好恶等),欲对显然弱势的常住写手、评论者采取打击、报复等行为,无疑易于反掌! 但这类行为是否有利于该媒体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恐怕就是另一回事了——其可讨论空间并不小。格某亦无意在这类问题上浪费时间,仅提及几点——如果有人还愿意思考的话: 1)观点同质化无疑是博客、论坛的大忌,长此以往,难免导致凋零; 2)要说水与舟的关系,显然过于严重了,但相互尊重,形成健康的互动关系,包括必要的人文关怀思维,应该不是无益的; 3)水至清则无鱼。具体职能操作者的胸怀和理念对媒体的整体利益至关重要。
至于右撇子升级打造的“装看不见”事件,根本不值得在正文中扯,那简直是浪费读者时间!我会在下面的评论区给右撇子提供充分的纠结机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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