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致夫:虐童真相可信嗎?邏輯從不騙人! 北京一幼兒園發生虐童案,迅速成為國內外高度聚焦的熱點+爭議事件。 事件從最初的扎針虐童(已確認),被迅速傳播為更加可怕的猥褻幼童,而最終被升級為有組織的集體姦淫幼童——比黑社會更黑到令人髮指、天怒人怨的千古奇案! 雖然有人已將事件最初傳播過程梳理得相當清晰,其推斷也不算令人意外:在虐童事實基礎上,有人有目的地製造、傳播足以引發眾怒的謠言,並加以推波助瀾,以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但有不少人並不相信這一結論,也不相信警方通報的一些說法。其中尤其令人沒法不存疑的一點是,通報稱監控視頻硬盤有損壞!這就導致事情進一步複雜化,令外界莫衷一是。 筆者之所以遲遲沒有評論這樣一個焦點事件,與很多人一樣,事件曝出之初,除了震驚、憤慨,對整個事件無法有確定的判斷,有太多的問號,需要後續發展解答。現在,事件曝光於世人面前已達一周之久,對各種後續信息有了足夠多的冷靜觀察之後,事情也就逐漸清晰起來。筆者相信,所有正常人也應該從最初的激憤和衝動中,開始恢復理性和起碼的客觀判斷力。
要證明一個人幹過某事不難,找出直接證據即可。但要證明一個人沒幹過某件壞事,往往就很難。例如,假如某位一起長期工作的女同事指控你曾猥褻過她,不去跟她要證據,而要你來自證清白,你能拿出任何直接證據證明嗎? 姦淫幼童指控,尚可通過醫學鑑定證明。但那種沒有具體時間、地點和特定人物限制的猥褻指控,由於不會留下痕跡,要拿出證據否定,就幾乎不可能!這無論是幼稚園,還是辦案警方或政府,就是渾身是嘴也說不清!也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訴諸邏輯分析,才是唯一可行的途徑。 黑格爾哲學中有個著名論斷:存在即合理!請注意,此合理非彼合理。黑格爾的“合理”,是指任何一件真實的事情發生,背後都有其發生的固有原因、邏輯和道理。反之,假如找不出一個所聲稱事件發生的合理邏輯、原因和道理,事件本身的存在也就失去合理性!而理解這一論斷的一個要點,必須分離價值、立場判斷,而僅僅保留哲學判斷,這是有效清除主觀偏見,上升到客觀認識的關鍵。黑氏這一論斷問世幾百年來,被世界廣泛接受。 具體到虐童事件上來,我們大可暫且“忘記”被一些人渲染的那些外圍的東西,也無需相信警方通報中的說辭,只需緊緊抓住所聲稱事件的核心問題——其發生的固有原因、邏輯和道理能否說得通,能否服人,整個事情就沒有看上去那麼複雜。 在進行簡化之後,我們作為“無知”吃瓜群眾,甚至不需要具有應對騙子那種高智慧,唯一需要的是正常成年人的腦子——具有一般常識和判斷力,就不難對下列說法的真偽做出明確判斷。 1】網上謠傳令人髮指、十惡不赦的罪惡可歸納為8個要點:1)一些軍人、2)有組織地以集體方式、3)在幼兒園環境、4)多人在場知情的情況下、5)用“活塞運動”方式姦淫幼童!6)時間長達一年多!7)並給孩子們注入致幻劑!8)組織幼兒現場觀看姦淫獸行!以從-小-培-養!!!
我的問題是:符合這7條的事件真的可能發生嗎???
現實中,確有行為極度不正常的罪犯,犯下罕見的姦淫幼童罪孽,但已知發生的這類惡性事件特點基本都是1)非正常人、2)非組織性單人偶發、3)在難以發現的隱密場合、4)無他人在場知情的情況下發生。從未聽聞有組織的集體、多人在場情況下的案例!
而與普通民眾不同,北京某團至少都是由符合基本條件的軍人組成,他們不可能存在缺失基本判斷力、精神不正常、亡命之徒之類的非正常人。這些軍人沒有理由比普通民眾有更高的犯罪率,犯下變態姦淫幼童重罪的幾率只會更低!事實上,也從未聽聞有軍人犯下這類罪孽的案例。
那麼,只要不是真弱智、真腦殘,尤其不是目的不純的別有用心者,甚至無需羅列出顯而易見的理據和邏輯,就不難得出如下基本結論: 1)正常人(軍人)可能性微乎其微; 2)有組織地以集體方式可能性微乎其微; 3)在幼兒園環境可能性微乎其微; 4)多人在場知情可能性微乎其微; 5)以幼兒描述的“活塞運動”方式可能性微乎其微; 6)時間長達一年多可能性微乎其微; 7)給孩子們注入致幻劑可能性微乎其微; 8)組織幼兒現場觀看獸行(從小培養)可能性微乎其微。 有以上八重可能性微乎其微,什麼樣的“正常人”還會堅持認為,在那家北京幼兒園真的發生了所描述的集體性侵(姦淫)幼童惡性事件呢??? 關於上述8點,還可以具體思考如下一些相關問題: —— 性侵幼童(強姦類別下的姦淫幼童罪)在中國是足以判極刑的死罪!園長及其丈夫有沒有可能為了經濟或其它利益鋌而走險,組織軍人集體犯下這種十惡不赦的罪孽呢?其說得通的動機和邏輯又在哪裡??難道他們是亡命之徒?! —— 退一萬步,即使假定園長夫婦真有這麼幹的企圖,那些軍人有什麼理由,又有多少可能性,僅僅為了一時的饑渴,全都甘願拿身家性命為賭注,去以身試法呢?? —— 且不說姦淫,符合上述前6條的集體猥褻幼童場景,又有什麼理據,又有多少可能性會在一家幼兒園出現呢?
對這樣的常識性判斷,假如任何人真有異議,認為完全可能發生,無需提高到黑格爾論斷,請拿出足以服人的任何理由吧。 2】11月23日上午,一位家長以筆記體傳播說:“喪盡天良!園長和她老公勾結部隊群體猥褻!!!時長一年多!從小培養!先讓孩子觀看別的小朋友被扎針、注入致幻劑,然後脫光檢查身體,觀看猥褻全程!!!讓他們認為這是正常的課程,正常的活動,小朋友們稱猥褻為活塞運動!!!”(見截圖)

其中,“小朋友們稱猥褻為活塞運動”!假如這一說法屬實,那就是比猥褻更惡劣的姦淫幼童罪孽!另一個關鍵問題是,“活塞運動”怎麼可能是幼童的語言?!她們怎麼可能理解這個概念的含義?果真如此,那將意味着有人教唆過這個表達法,以至於她們看到這種場景,就能用這個概念準確描述。這樣的假定存在任何邏輯合理性嗎?姦淫罪犯不存在這樣做的必要性,幼兒園的從犯更不存在這樣做的任何動機。相反,她們更希望孩子不能向任何人描述這種罪行,才更符合基本常識和邏輯!他們有什麼理由要教唆“活塞運動”這種敏感概念?! 按這一傳播說法,該幼兒園發生了集體姦淫幼童罪惡。無需醫學專業知識即可理解,幼童遠未發育成熟,被成人性器侵入的後果,正如一位評論者所言,將導致嚴重的撕裂和大量出血!孩子回家不可能沒有任何異常反應。即使假定真能神奇地當天止血,只有幾歲的幼童見到父母也不會喊疼嗎?這符合任何邏輯嗎?果真如此,這得是怎樣鋼鐵意志的幼童?!請注意,按傳言,被性侵的幼童還不止一兩位!再退一萬步,假定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所有幼童都沒有喊疼,他們的母親們給孩子洗澡等過程中,難道也都不會發現孩子有任何異常嗎?
如果有任何“正常人”認為,這完全可能,同樣無需什麼黑格爾論斷,請給大家足以服人的理由吧。 3】有善良的人們在感嘆:監控視頻硬盤的損壞,讓幼兒園失去了自證清白的機會! 很遺憾,這樣的思路也是大錯特錯!不信我沒關係,但邏輯從不騙人!即使園方真拿出一秒鐘不缺的完整視頻硬盤,不信官方者的邏輯,也沒有任何人能夠奈何。他們一句話就可以否定:猥褻、性侵只會發生在監控頭拍不到的地方!例如:被一再提到的“小黑屋”。 完全符合邏輯,對不對?
但除去被洗腦、在激憤等非理性狀態下失去合理判斷等情況,如果不是別有用心,沒有任何非正當目的,也沒有頑固的預設立場,正常人在經歷一周的冷靜期後,也就不難判斷,網上傳播的這類說法是否符合事情的起碼邏輯,是否存在發生的可能性。這也引出最後一個問題。 4】虐童案至今,究竟何人在繼續扮演“弱智”?有些人非要把自己與正常人切割,很奇怪地故意繞開“猥褻”、“性侵”這些最關鍵說法本身是否成立,而一味把那些常人不可思議的傳聞當成軍人集體性侵幼童的事實加以傳播!這都是些什麼企圖的人呢?難道僅僅是扎針等虐童惡行還不夠惡劣嗎?答案並非很難想像,很多人心中想必早就有答案。
無論如何,筆者不相信那些至今還在繼續傳播謠言者真的存在智力、思維或邏輯方面的問題!他們心甘情願、幹勁十足的行為當然是有目的的!他們不惜扮演昨天才出生的天真萌娃的思維和邏輯水平,只是為了引導眾人相信所有那些站不住腳的謠言都是真實發生了。客觀上,這等於把自己的行為目的建立在受害幼童和家長們的痛苦和不幸之上!這是一種“消費”受害者的不當行為。
而打扮成比黑格爾更高明的無所不知的“大師”,搬出所謂的“塔西佗陷阱”、“羅生門現象”等理論,無非是為了忽悠人們:不信真相才是對的,不信政府才是道理。
最後,筆者也認同一點,政府並不代表真理,他們並不總是對的。黑格爾提出幾百年都未能證偽的“存在即合理”才屬於真理。我們無需相信、崇拜世間任何名人、權威、黨派和政府,唯一的例外,我們理應信任真相,崇拜真理。即使有再多人誘導我們說:真相不可信,但請相信一點,那些與真理同等重要的常規邏輯,從來不曾騙人!
有位“藍色尼羅河”博友,沒有任何依據就信口開河指控那些造謠、傳謠的截圖是偽造的!這裡貼幾份典型的,請他(或任何人)拿出證據證明這些都是偽造的。評論區貼出的截圖太小,只好重貼在這裡。

截圖1 
截圖2 
截圖3 
截圖4 截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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