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致夫:浅析秦晖教授“文化无优劣”之谬
万维博主高伐林早前转贴了清华大学秦晖教授关于制度与文化的两篇文章。该两文的价值在于理清了欧洲穆斯林政策的弊端,特别是对左、右两个阵营各自的问题所在有很好的阐述,具有不错的信息性和启发性。但令人惊讶和遗憾的是,作者对这一弊端形成机制的溯源和解读却是建立在错误的理念和逻辑之上!
该作者在《信仰自由与神权专制是不能“多元共存”的》一文中提出一个核心观点:“文化无优劣,制度有高下”。乍一看,强调“文化无优劣” ,似乎是一种相当开明的境界,颇有些“政治正确”的意味。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个观点根本站不住脚!
1】从基本概念看秦文观点的自相矛盾
要讨论作者这一观点,首先必须弄清“文化”与“制度”这两个基本概念间的关系。文化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要给它下一个准确定义,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据统计,有关“文化”的各种不同定义至少有二百种以上!迄今仍没有令人满意的公认定义。好在我们还是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层面来把握此概念。
东西方辞书对此有大体一致的解读。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所创造的物质与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则特指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切精神产品,包括语言、宗教、风俗、道德、法律、制度、思想、文学、艺术、科技等。
而无论哪种定义,文化都涵盖了社会组织方式与制度,换句话说,制度属于文化的一个子集。
由此,就暴露了秦晖观点的一个根本性自相矛盾:既然认识到作为文化组成部分的制度有高下之分,那么,强调文化无优劣,在概念和逻辑上就根本站不住脚!出路只能是承认文化也是存在优劣的。反之,作者既然认定包括了制度的文化无优劣之分,欲自圆其说,除非也承认作为文化子集的制度亦无高下之别!否则,就不只是颇显突兀的问题,同样在逻辑上无法自恰!
文化与制度,或说“矛和盾”,都在秦晖先生手中,两者是否有高下?取决于他的关联性选择是否一致。否则,就只能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2】从普世价值标准看“文化无优劣”论的虚妄
秦文提出:制度“首先从价值上是有普世的优劣标准的,其次从逻辑上也是使“文化讨论”有意义的定义前提,最后从历史上讲,这种制度进步更是所有“文化”都经历过、正在经历也必须经历的现代化进程。”
秦晖先生这就肯定了制度从价值上具有普世的优劣标准。无疑,没人能否认,涵盖制度的文化也是有价值的。于是,下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就是:难道文化的价值就是例外?就没有了普世标准吗?
退一大步,即使不认为文化具有普世价值标准,请问:食人文化能够与动物保护组织所代表的“东郭文化”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分吗?只要推翻不了文化的先进与落后之别,又如何能够否认文化价值也存在普世标准呢?因此,所谓的“文化无优劣”就只能是虚妄的谬论。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作者所言“从逻辑上也是使文化讨论有意义”的前提正是文化价值存在优劣差别!
另外,请注意秦文中这个表述:“从历史上讲,这种制度进步更是所有“文化”都经历过、正在经历也必须经历的现代化进程。”这意味着什么呢?这表明,作者的文化概念,本来就包括制度这个子集!也就排除了用此“文化”非彼“文化”来澄清的可能。
3】从现实社会看“文化无优劣”的矛盾
请注意,到目前为止,笔者都是在用秦晖先生的理论驳斥他自己的观点!而非本人的观点。
在笔者看来,应该承认,就文化这个宽泛概念中某些个具体部分而言,的确存在无所谓优劣高下的文化内容。诸如饮食文化、服饰文化、礼仪文化、娱乐文化中的某些部分,等等。但总体而言,根据文化的先进与落后程度不同,其价值必然存在高低、优劣之分!也就存在大体统一的普世标准。
换个角度看,如果文化无优劣,中国人为何至少在过去一百多年里一直在探讨、争论传统文化的糟粕与精华问题、弊端与优势问题呢?世界各国、各民族不同文化软实力的强弱又从何谈起?文化入侵、同化、式微等现象又是因何而起?在历史长河中,很多文化消亡了,而包括中华文化在内的世界少数古老文化则穿越时空,顽强地生存了下来。这其中就不涉及文化的高下与优劣吗?具体到一个特定民族或国家、地区,旧文化不断消退,新文化不断壮大,也能武断地认定“文化无优劣”吗?
秦文中举出吃中餐、西餐没有优劣高下的例证。但就这个例子而言,也不见得两种饮食文化完全没有价值差别。至少健康与营养专家会告诉我们不同饮食间的诸多差别。此外,还有前面提及的极端例子:谁能说食人文化与不杀生的素食文化间没有高下差别呢?各国政府不得不对饮食文化作出某种制度性限制,对此,作者有一个辩解:这种饮食限制已经不属于文化性质,而属于制度范畴!且不说制度本来就是文化的一部分,这类限制往往源于文化价值判断的差异,也是无疑的!如吃狗肉引发的文化冲突问题。这也证明了文化是存在先进与落后、优劣与高下之别的。
宗教文化同样如此。某些邪教不仅在中国这样的威权制国家被禁止,就是在美国,也不乏围剿邪教的例子。秦晖先生能说这类信仰文化没有优劣之分吗?那样,岂不意味着信仰邪教也应该是所有人的一种自由?!
4】从人类文明进步的角度审视文化存在优劣之别
这个问题其实想当简单。凡是有利于人类进步与文明提升的那些文化,就是先进的、优异的、有正面价值的文化。反之,凡是阻碍人类文明进步的那些文化,就是落后的、低劣的、具有负面价值的文化。
但是,不可混淆,对没有高下之分的那些文化的宽容,绝不意味着所有文化都无优劣之别!
什么是人的文明?在特定意义上,人的文明就包括宽容。在合法、可行范围内,宽容度愈高,人的文明程度愈高。反之亦然。就在一百年前,西方社会也不能容忍女人与男人享有同等权利,诸如女人没有投票权。而今天,男性已经能够坦然宽容、接受女性某些优先权。这就是人类的进步和文明的提升。现代文明的成果也包括对同性婚姻和其他一些弱势群体权益的认同和保护。
而最典型的,当属对多元文化的接受和崇尚。只有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人们才达到了宽容一定文化差别的新境界。这是多元文化得以大行其道的基本条件。此亦“政治正确”的本意体现。但这绝不意味着文化价值高低的消失!正如我们可以接受同性婚姻,但并不意味着无视这一特殊婚姻形式在繁衍后代方面的负面作用一样。
美国总统川普竞选期间以及入主白宫之后曾发表不少反政治正确、隐含文化与种族歧视的言论,也包括上台以来的某些政策主张,受到美国社会各界相当程度的反对,就从相反的角度说明了这个问题!承认文化及其它差异的存在,亦不可违背人类文明发展的新成果——政治正确。
换个思路分析,假如秦晖的“文化无优劣”论真要立得住,按其逻辑,就只能同时否认制度有高下之分!一种制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在一个特定的社会长期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是黑格尔存在即合理理论的必然结论。从这层意义上审视,认为长期存在的制度间没有多少高下之分,似乎又有一定道理。至少这一认识的合理性一点也不比文化无优劣理论更弱。
但是,果真接受这样的思维,价值判断也就被出卖了!这番逻辑还是站不住脚!正如前面强调过的:文化也好,制度也罢,其价值首先体现在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意义上!有利于体现、推进人类文明发展的文化、制度就是先进的,就是有正面价值的。反之,败坏、妨碍人类文明进步的文化、制度就是落后的,就是存在负面价值的。
结论就是:不但制度有优劣之分,文化也有先进与落后之别!秦晖先生既否认文化有高下之分,又肯定制度存在优劣差异,这在概念上是混乱的,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态度上是虚妄的,在学术上是不严肃的。按照这一理论,就必然得出吃人文化不低劣,动物保护文化不先进的荒谬结论!而王沪宁为江泽民精心打造的“三个代表”之一:中共要成为“先进文化”的代表,这个提法也就失去了立足之地!
相关文章: 秦晖教授的两篇文章《欧洲穆斯林政策的两大弊病——“文化”与“制度”优劣的错乱》和《信仰自由与神权专制是不能“多元共存”的》链接如下: 高伐林:欧洲重病不是出在文化,而是出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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