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夹生饭:中国最初铸成大错!——“港版国安法”锐评之一 文:格致夫
随着中国全国人大“港版国安法”立法进入实质程序,香港与境外各种反对声音如洪水般汹涌而起!即使不能说,全部属于非理性的肤浅口号、屁股决定脑袋式为反对而反对、以及别有用心的反华鼓噪与渲染,亦可毫不夸张地讲,其中有价值的理性分析,特别是基于法理的解读几乎看不到,也是客观事实。
多少有点讽刺意味的是,中国官媒环球网日前亦就此事发表一篇社评,开篇即犀利发问:“哪个国家没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又有哪个国家会允许其中的一个行政区域在国家安全领域成为空白,任由一些势力与外国势力勾结,危害该国的国家安全利益呢?” 对该问题,显然有一个大家都清楚的答案:唯一的奇葩特例正是中国香港!
而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何会出现这一荒唐特例?根本原因何在?是因为香港天生就有不计其数的与中央政府离心离德的反动分子?或者是海外敌对国家与反华势力能耐大到足以左右香港局势?再或者是回归以来的5届特区政府都不作为、乱作为、或没能耐作为?
在格某看来,上述几方面都不够格为根本原因。香港之所以出现这一历史性的荒唐局面,根子上的原因只能从中国政府自身找,不客气地讲,正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从一开始就犯下一个大错!
让我们再来看看《基本法》第23条全文: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为何要将意义如此重大的事务如此这般地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当年的国国际局势对香港回归中国还是有利的,由全国人大出台港版国安法不会有问题。做出现在这种安排,应该主要还是对香港回归后政局的复杂性估计不足,对港人立法怀有不切实良好愿望。另一个客观原因是对香港已有的英国法律体系了解不够,担心中国立法出现衔接问题。此外,当时国内依然存在一种思潮,认为西方的什么都好!
但今天看来,《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从国家主权的最高原则上就有问题!国家安全事务,与外交、国防一样,皆为一个国家顶级层面的事务,其独特性在于,均属于国家主权的体现。从法理上看,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立法,皆属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重大事务!国家之内任何一个行政区(包括任何特区),都没有资格染指此类立法事务。
日前,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两会”记者会上亦表示:中央政府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Twitter上亦写道:“所有国家,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只有国家立法机关拥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涉。”
而完成于1990年的《基本法》中的第23条,客观上留下一个后患巨大的漏洞!按该条规定,全国人大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超出其权限的立法资格——自行完成在该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项立法,这一授权不但本身与国家主权原则相悖,不符合各国通例,一个特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障国家安全的客观需要得到完善体现!
更糟的是,第23条并没有规定香港特区完成这一立法的期限!从理论上讲,香港即使在50年、甚至100年后再完成该项立法,也不算违犯《基本法》!
眼下最大的事实正是如此,香港回归已23年,港区却一直没能完成第23条规定的该项立法!客观地看,《基本法》第23条规定特区必须立法“三个禁止”的内容,都是危害、威胁国家重大或核心利益的!却在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时间里,留下如此重大的法律空白!导致香港的回归在法律层面成为一锅夹生饭。
也正因为23年来一直缺失对这类危害与威胁的有效约束与打击,成为香港乱局一再上演,且愈演愈烈的根本性原因!
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当年在《基本法》第23条中就明确规定,在香港回归前后,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制定一部专门适用于香港特区的国家安全法,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局面?
首先,只要没有失去基本理性,就不难理解,这样做并不损害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原则。香港特区维持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香港特区政府自行管理内部事务(高度自治),都不会因为有一部国家制定的、严格限于国家安全事务的、适用于特区的法规而受影响。正如外交和国防本来就不属于特区内部事务,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立法完全同理!
其次,无需任何想象力,一旦《基本法》有这样的规定,全国人大很可能在香港回归前就完成该项立法,且必然规定自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之日生效。 果真如此,香港还会出现后来的一系列所谓“乱港”、“港独”等大麻烦吗?香港社会的稳定与经济发展还会呈现今天严重受挫的乱局吗?任何理性的答案应该都会是否定的。
晚两年回归的澳门特区就是一个眼前的例证。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中国澳门回归20年,GDP增长8倍,人均GDP增长4.62倍,是近年来全球经济表现最好的地区之一。2018年,澳门特区人均GDP就已经跃居世界第三!没错,澳门的经济发展具有特殊性,但一个基本事实是,回归后20年来,澳门始终保持社会稳定,并全心全意依托内地谋发展,这是其经济得以飞速增长的核心因素,也是无法否定的。
相比之下,香港回归22年(截至2018年),GDP只增长0.95倍,人均GDP只增长0.78倍。暂不提所有其它因素,其中至少有一个因素,即香港自2003年起,因反对23条立法导致社会与政治稳定被打破,包括后来普选纷争引发的雨伞运动,以及去年闹腾起来的反修例运动等,香港社会政治生活长期处于不正常状态,至今更愈演愈烈,每况愈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特区国际声誉与经济发展,也是不争的事实。
假如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一部规范国家安全事务的法规,更进一步分析,泛民主派应该不会壮大到今天的地步,更不可能滋生非理性的港独派!中学生“娃娃”中亦根本不可能产生黄之锋们,能看到更多代表香港美好未来的专心于学业者,倒是必然的。
在一种良好的政治与社会氛围中,甚至香港的普选进程都完全可能适度加快!香港将与澳门一起,完全可能成为“一国两制”两个成功的范例,从而顺理成章地对台湾岛内产生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台湾的台独势力也就不大可能膨胀至今天的地步,民进党或许也没有机会再次掌权至今天的局面,两岸和平统一的局面亦将比几天好得多!
果真如此,美国政府和其他政客们亦将失去不少插手台湾事务的机会!中美关系今天如此困难的局面或许也不会出现。
总之,在格某看来,今日香港之乱局、两岸关系的恶化、甚至中美关系的阴暗前景,都在一定程度上与当年在《基本法》第23条上铸成的大错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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