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致夫:移送司法的周永康案六大看点
昨天,习近平为首的中共政治局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法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
周永康,作为已退下来的中共政治局常委,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因贪腐落马的级别最高的特大“老虎”。一年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会决定对其开展相应核查工作;半年前,中共政治局决定对其立案审查。今天终于走到移送司法阶段。这个案子怎么审?怎么判?毫无疑问,必将成为国人和世界媒体高度关注的焦点。
周永康案的犯罪行为及其审判会有哪些特点?该案很自然让人们联想到一年多前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半公开审理原政治局委员薄熙来贪腐案。根据相关报道,特别是分析新华社昨天发布的新闻通稿内容,再将两案作一对比,即可发现,周永康案至少有六大特点值得特别关注。
1】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据报道,周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有分析认为,周永康案是1949年中共建政65年来最腐败、最恶劣的贪腐案。仅这一条,就足以令他很难活着走出大牢。
2】涉嫌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从中共党纪的角度,周永康不仅严重违反中共“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而且违反“保密纪律”。从犯罪事实角度,他除了严重贪腐,还涉嫌“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关于周永康案,海内外已经有很多真假难辨的种种传言,而新华社发布的新闻通稿中有一句话值得特别关注:“调查中还发现周永康其它涉嫌犯罪线索。”这句话中的“其它”会是什么呢?这为人们提供了颇为广阔的想象空间。一个流传最广的说法就是所谓周永康等人的政变说。
3】涉嫌与多名女性通奸 人们注意到,在薄熙来案审理和判决中,并未涉及广为流传的所谓权色交易等传闻。这被解读为决策者为中共名誉计,对薄避重就轻,能治他个有生之年无法重返政治舞台就够了。而新华社发布的关于周永康案新闻通稿中则明确提到,周“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由此可以合理推测,对周永康涉嫌多重罪行案,公检法机构将依法进行全面彻底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不会有任何限制。这当然体现了法律不容许有任何例外和特权的基本法治精神。这是否也同时意味着所谓为中共名誉论的破产呢?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4】周永康案审理具有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新标杆意义吗? 周永康案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之后,首个被移送司法法办的特大反贪腐案件。其最大看点在于,该案的审理,能否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全面地体现依法治国理念,更严格地依法侦查、依法取证、依法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辩护人、证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更完善的尊重。一句话,周永康案的审理,具有重要的试金石意义。如果习近平的依法治国理念是货真价实、坚定不移的,周案的审理,对中国今后的司法实践,就会具有重要的新标杆意义。
5】周永康案会公开审理吗? 1981年,在中共历史上,中国首次公开审理了涉及中央高层的“四人帮”世纪大案。一年前,在山东济南中院,“公开”审理了原政治局委员薄熙来贪腐案。但这两次的公开审理,严格说来也并非完全公开,毕竟可能涉及泄露国家机密、以及无辜者隐私等问题。这类性质的案件,要做到百分之百公开几乎是不可能的。周永康案涉及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以及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等,更不可能完全公开审理,但类似于薄熙来案的“微博直播”模式应该还是可能的。
6】周永康案量刑会有多重? 薄熙来案并没有涉及诸如泄密、通奸之类的罪行,就是其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罪行,亦没有周永康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更恶劣。而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由此可以相当有把握地推断,只要现已公开的涉嫌罪行成立,周永康量刑不是死缓,就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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