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致夫:约束与自由——巴黎惨案反思
巴黎《查理画报》惨案的发生,有一点是肯定的,对于恐怖行为,没有任何可妥协的余地。而该案引发关于言论自由与宗教自由何者优先问题的深度思考,则是值得讨论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这首闻名遐迩的小诗,令人立刻感受到自由的无价。但诗人就是诗人,诗意也只能是诗意。笔者无意轻看诗人的思想,但哲学家的思考在广泛的意义上,更靠谱一些。
黑格尔有一个著名论断:“存在即合理。”后世翻译家们唯恐曲解了这位哲学大师深邃的思想,逻辑出一个据认为最接近大师本意的新译文:“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字数翻倍,听上去似乎严密多了。想想看,是不是这个理儿? 存在的不等于现实的。例如,有人撒钱,酿成上海踩踏夺命惨剧,就纯属偶发性的微小概率事件。反之,逆定理不一定成立:合理的却不一定就能够存在。例如,怀胎的母亲也可能意外流产,那个本该存在的生命就不能变为现实。这样的解释似乎相当有说服力。
但是,这纯属庸人自扰的节奏!“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为何要把“存在”替换为“现实的”?无论多么不合理的存在,那就是现实!任何一种现实背后,都存在一个支撑其存在的合理原因。这个原因就是黑格尔的理!此“合理”非彼“合理”,此理乃事物存在缘由之理,而非代入现实社会价值判断之理。“存在即合理”,这正是大师不折不扣的本意!无需妄作它解。上海踩踏事件的原因,从撒钱者、抢钱者、节日外滩人流汹涌的环境等任何方面都存在“合理”解释。至于流产,妇产科有足够的内因、诱因、外因科学分析。
有人说,原始社会人们都裸体。话音未落,问题就来了:今天人们为啥都穿衣服呢?在黑格尔大师看来,人之所以要穿衣,还是那句话:存在即合理!当然,原始社会,人们不限于光着身子,更没有今天复杂的社会制度、法律、道德、公序良俗。你想跟那个女(男)人睡,不需要领证,也不需要另一个女(男)人认可。那是一个多么自由的社会!有人如是感叹。问题又来了:今天的社会为啥要弄那么多复杂的制度、法律、道德、公序良俗?人们失去了多少自由啊!还请黑格尔大师隆重登场。令人有点小意外,对今天社会那些复杂的规矩和制度,黑大师还是那简单的5个字:存在即合理!
迄今为止,人类的历史是不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另说,但有一点毋容置疑:人类史就是一部增加约束的历史!从肆无忌惮地掠夺其他部落的人作为大餐,到没有婚姻概念的群居群婚,不允许毫无缘由地屠杀本部落成员或许是唯一值得提起的重大约束。从只能确认母亲是谁的母系社会,到部落首领可霸占数名“私有”女人,私有财产非公用便成为人类另一条重大约束;至于人从光着身子到穿上衣物,就不仅是一种物质性实体约束,美丑与羞耻心同时为人类增加了精神约束……
走笔至此,我们或许可以给“文明”一个新定义:就本质而言,文明即约束!
历经数百万年的进化,人类文明约束终于发展到今天的程度:在继续增加约束这条文明大道上狂奔的同时,人们也在为越来越多的负面约束而抗争!这样的负面约束包括但不限于专制、禁锢思想等严重侵犯个人自由权益的物质与精神枷锁。走在反约束抗争最前列的群体就包括裸体主义者、回归自然主义者、自由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等等。
此时,另一个问题又适时出现在人们怀疑的思绪中:约束是好的吗?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约束?最简洁有力的回答,依然逃不出黑大师那5个字:存在即合理!人类数百万年的“约束导致文明史”难道还不足以证明约束对文明巨大的推动力吗?
从文明进步的视角审视,与原始社会相比,奴隶社会对人登峰造极的实体约束就是一种进步。封建社会解除奴隶社会的某些实体约束,其实质是一种物质约束的优化,再加上精神约束的强化。如中国儒学到宋明理学的强化、甚至异化。现代社会在继续解除封建社会对人的某些不合理实体与精神约束的同时,增加了更多的精神约束!如人人平等、民主、尊重每个个体和弱势群体的人格、自由和权益。其中任何一项自由和权益的赋予,都以更多的约束为前提、为代价!
具体说来,尊重人格,除了其它方面,首先意味着言论自由的限制;而现代民主,则同时意味着严明的法治,其强大的约束不言自明;至于人人平等,同样不仅意味着言论自由的限制,还包括诸多行为自由的约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尊重弱势群体,无疑是以限制大多数人的某些言论与行为自由为必要约束。极端的例子还可以包括废除死刑,这是对罪大恶极罪犯生命自由的延伸,但却以社会不能剥夺任何人生命这个新约束为前提,同时可能以更多的犯罪、更多的痛苦不能诉求偿还的约束为代价!
没有约束,便没有自由!如果觉得这不够显明,可以换个思路,请思考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没有法治,便没有民主。这应该容易理解一些了。当然可以更形象化、绝对化一些。没有黑夜,便无所谓白昼。没有丑,哪来的美?没有恶,何来善?没有爱,也就无所谓恨。没有假,真也就失去意义 ……
这样的表述,一点也不复杂。但遇到具体问题,不少人还是会犯迷糊。在思考约束与自由这个命题的时候,一个容易陷入的泥潭就是直接功利主义思维。现代文明核心理念就包括上面提到的的“人人平等、民主、尊重每个个体和弱势群体的人格、自由和权益”。而这个核心理念的最大特征正在于其非直接功利性!
美国大片《拯救大兵瑞恩》曾在中国火了一把。很多国人提出一个问题:花那么高昂的代价,牺牲8个人的生命,换取普通大兵瑞恩回家值得吗?用直接的功利性思维评判这个特殊行动,答案当然只能是不值得。但这部大片试图传递的基本理念恰恰是非直接功利性的。拯救二等兵瑞恩的理由是:不能让已经失去三个儿子的那位不幸的母亲再遭受一次不幸!理由确实够简单,但传达的人道主义情怀和理念却一点也不简单。对瑞恩母亲情感的尊重,对人性美好一面的彰显,那是超越道德、超越公序良俗、更超越法律的人性升华。是现代人理应追求的精神境界。用当下一句时髦话,那是高大上的正能量!是无价的!从这样的境界来理解该片,牺牲8个人的生命,换取二等兵瑞恩回家,无疑是值得的!
事实上,在现代社会,这种非功利性的追求,已经司空见惯。以限制言论自由为代价,不容许冒犯身障人士,就是这种非功利性的体现。包括不冒犯口吃等轻微缺陷者的感受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这与言论自由的重要性确实无法相提并论。但这就是文明必要的约束,与直接功利无关,它体现对弱势人群的尊重,对个体的尊重,更是对文明理念的践行和信仰。当然,理解为人类更高层面的一种间接的功利思维,亦未尝不可。赵本山赴美国演出不受欢迎,那些以身障缺陷为题材的小品遭到广泛诟病和声讨,就很能说明问题。
提到宗教信仰,有人首先想到邪教、极端与奇异宗教等,并拿来说事儿。说白了,那就是拿一种负面思维自欺欺人!如果属于违法、违规性质的宗教,自有相关司法部门依法处置,作为个人,无权对没有明显违法的宗教派别多嘴多舌,就像任何个人无权对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定罪和处罚一样。这样浅显的道理不证自明。
另一方面,宗教信仰自由,不仅在西方国家,在中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都是一种被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按功利思维者的逻辑,既然信仰自由没有言论自由重要,也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维护基本人权比尊重弱势群体人格更重要!而现代文明理念连弱势群体都不容冒犯,侵犯他人信仰自由权,侮辱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宗教之一,挑战十几亿人的尊严,对社会安宁与和谐构成严重的潜在威胁,怎么反而理直气壮了呢?只要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就可以违反人权?法理和逻辑哪去了?
世界上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吗?有不受约束的言论自由吗?抛开一切理念和价值判断,仅从哲学和逻辑上就说不通!没有约束和限制,也就无所谓自由。这是哲学上的互为依存。而现实世界极少有绝对的事物,言论自由也不例外,相对性是一条普遍规律。没有适度的约束和限制,自由亦将不复存在!假如裸体主义者要不受约束地在公共场所一丝不挂,即使在最宽容得西方社会,执法者也会毫不犹豫地依法剥夺其裸的自由。假如一个人以言论自由为借口,在公众场合发表种族歧视言论,社会也有权利终止此类言论自由。道理也不复杂,与未外化的思想不同,言论也是一种行为,如果言论这种行为产生的后果违法违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规责任。诽谤、诬陷入罪就是例子。
最后,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言论自由也不例外。通过法规、公序良俗和道德等对言论自由和其它自由实施的种种约束和限制,大多有其合理性。存在即合理!自由不可或缺的前提是适度的约束和限制!自由的核心约束应以不损害他人自由为基本边界。没有约束,就没有自由!这就是约束与自由的基本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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