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一面鏡子 瑞典遊客案四個層面 文:格致夫 一曾姓先生偕同父母赴瑞典旅遊的不幸遭遇引發海內外華人廣泛關注和熱議。令人遺憾的是,網絡評論中看不到多少對這家人的同情,對瑞典相關方粗暴行為的理解倒是足夠多。尤其讓人看不過眼的是,對於曾家人遭遇的不幸,網上有太多來自同胞的惡評,卻鮮少有對導致這一不幸者的批評。 這是本不想對此事說三道四的筆者,改變初衷的原因。整個事件過程,這幾天媒體已經披露得比較具體了,無需贅述,下面就直奔主題。 第一個層面:法律
我們就以瑞典警方的說法為準。他們也承認,曾某一家人的行為並沒有違法。對曾家,也就不存在法律層面的指責。警方同時表示,瑞典警察執法過程也沒有違法。
好吧,法律層面的判斷和解釋,瑞典人有當然的主動權。外人,包括中國官方,大抵沒多少發言權,也是不得不面對的現實。瑞典檢方說什麼,大家也只能聽着。換句話說,對此事所涉法律層面,大家最好閉嘴——你不閉嘴也沒用。
第二個層面:道理
談到道理,無疑,曾某一家、旅店方面、瑞典警方各自都會有很多道理可講。而圍觀評論者更是這方面的好手——從每一個可能的視角發掘各種道理大加發揮,正是他們最擅長的用武之地。但很遺憾,不可忽視的現實是,在代表政府行為的警察與社會個體之間,在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尤其是在不同國別者之間,很多聽上去在理的道理,卻往往又無法了斷是與非。更常見的局面是,相關方各執一詞,正所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理論上最需要講道理的時候,現實中往往反而無法兌現。實際上,這也正是最終發生這場對任何一方都不利的糟糕結局的原因。應該說這是道理的無奈、無用!即使辯論上一兩個月,筆者也不覺得真能講清道理,令當事各方和吃瓜群眾信服。好吧,在道理層面,恐怕明智的做法也還是得閉嘴。 第三個層面:人道
世界早已進入所謂文明時代,最不應該忽視的就是人道主義層面。在該事件中,這也是理應成為衡量尺度的一個層面。而就人道而言,法律和道理都不再成為問題。理由也很簡單,即使是違法犯罪嫌疑人也有得到人道對待的權利。何況曾某一家人並沒有違法。本着人道精神向異國他鄉遇到困難者(其中包括患病老人)伸出援手,是不需要法律、規矩和道理這類理由的!退一步看,在一個真正的文明社會,即使都是這家人的錯,也不是以非人道方式對待他們的藉口。 人道是衡量文明程度的一杆標尺,更是反映一個社會文明現狀的一面鏡子。從該層面審視整個事件,瑞典社會各相關環節的表現又如何呢?
—— 旅店的行為沒有體現人道精神。曾家3人是該旅店的客人——他們預定了房間,等同於建立了契約關係。在契約和旅店規矩之外,理應為自己的客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這一點甚至無需上升到人道層面。但該旅店的表現令人失望。 —— 警方的行為令人震驚。將並未違法的外國旅行者(包括兩位老人)刻意丟棄到荒郊野外的墳場,還是氣溫不到10度的情況下,就揚長而去。即使他們沒有違法,也應該受到社會公德的譴責。這種與人道精神背道而馳,缺乏良知的惡劣行為,恐怕很難不令瑞典警方形象蒙羞,不令瑞典政府的名譽打折扣,至少瑞典的國家形象在很多中國人心目中不再那麼高大上了。 —— 瑞典外交部、警方事後的應對,同樣反映出某種程度的不負責任和傲慢,更與人道精神相去甚遠。有評論認為這種傲慢來自對中國人的偏見和歧視,恐怕也不無道理。否則,不至於在事情過去半個月後,在中國使館一直關切、交涉的情況下,仍然得不到瑞典官方的正面回應,這本身就很說明問題。而據報道,幾年前在瑞典另一個類似案件中,涉事警察被裁定失職責任。 —— 瑞典媒體兩次採訪中國駐瑞典大使的表現,亦缺乏必要的公正與客觀,更談不上人道精神。片面強調旅店無過錯,警方不違法,這不是民主國家以中立為圭臬的獨立媒體應該扮演的角色。尤其令人意外的是,瑞典第二家媒體一男性記者採訪中國駐瑞典大使時,居然拿美國警察操行替瑞典警察辯護!事情發生在你們瑞典,瑞典警察按照瑞典的有關法規和操守行事,與美國警察有什麼關係?! 從瑞典社會上述幾方面的表現不難看出,這個北歐民主國家在對待中國遊客事件中,即使他們沒有違法,即使某些處置也有一定道理,即使無需把問題的實質歸結為偏見或歧視,至少在體現人道精神和文明程度方面,也是很難自圓其說的。 第四個層面:網評
網絡評論是直接反映評論者同理心和文明程度的一個層面。就該層面而言,問題已經不在於這一家人是否存在行為不當——本人也認同這家人的某些行為和反應有瑕疵,而在於事情發生之後評論者的姿態、關注角度和傾向性。
應該承認,這位曾先生偕同高齡父母到異國他鄉旅行,出行前沒有做足功課是不應該的。出現深更半夜提前到達這種情況,又沒有變通預案,他有一定責任。其次,在旅館按照規定不能入住,以及溝通出現問題的情況下,尤其不該讓事情發展到令旅店不得不報警的糟糕地步。而在警方處置過程中,曾某的某些表現亦有失當之處。但其母因無法理解眼前的一切而出現的應激反應則可以諒解。
中國人在海外旅行,發生不少很不文明的事件,包括大量的這類行為沒有披露到網上,這些肯定影響所有中國人的形象。很多批評者認為這一家人丟了中國人的臉,這點我也完全同意。對這類負面行為,也應該提出批評。這都不是問題。 問題是,就因為出現這些瑕疵,評論者就有理由對這一家人進行沒有任何同理心、同情心的惡評嗎?道德與修養在這種站着說話不腰疼的情景中也暴露出不足的一面,是不是更該感到悲哀?
何況,在該事件中,問題的主要癥結和性質已經變了,焦點不該是曾家表現是否有瑕疵,而是瑞典這個民主文明的國度,居然發生粗暴對待遇到困難的外國遊客的不幸事件,這種不人道的行為就不該受到譴責嗎?
而換個視角看,我很懷疑,有多少惡評者真能有曾某值得肯定的某些表現?
我們來看幾個基本事實。首先,一位孝子領上父母去海外旅遊,就憑這一點,就是不少誇誇其談者和刻薄的指責者不見得能做到的。其次,這位曾某也曾離開旅館去別處尋找臨時棲身之所,未果,才不得不返回這家已預定房間的旅館。第三,有人居然拿曾某回來時帶回一精疲力竭的女士說事兒,這反而是一件值得肯定的行為。自己一家人在人生地不熟的異國他鄉遇到麻煩,遇到類似境遇的一位女士,在不清楚旅館會採取後面行動的情況下,建議對方先來這家旅館臨時落腳,這是在自己不能提供更多幫助情況下的善意之舉。相反,假如深夜遇到一位走投無路的女性,而不提供任何幫助,才應該受到譴責。 至於在負面結局出現之後,各方總結教訓無疑是必要的,有益的,但那更多是各方自己的事情。評論者可以提醒,可以進行建設性的討論,但採用語言暴力,對不幸者進行指責和羞辱,則應該力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