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灭活”与“消灭”能混为一谈吗? 文:格致夫
武汉爆发新型冠状病毒,弄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有国内病毒领域专家向公众普及浅显的ABC,这是非常必要的事情。
考虑到受众对专业知识的接受能力,即使专家用语浅显,甚至不够严谨,也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有位美国临床医学教授乔某却对国内专家的专业说法也不认同了。这不,有博友转贴了其大作《病毒能杀死吗?武汉病毒能被消灭吗?》,文中挑刺国内专家的说法:“56oC 30分钟即可灭活这种病毒”是一种误导。他的要点是:病毒没有生死,也就无法杀死。即使灭活的病毒仍然可能引起感染!
这位美国专家大作中所普及的病毒基本常识或许没毛病,但就是外行也能看出来,该专家对国内同行的挑刺儿则明显过于牵强了。
首先,中国专家所有的字眼是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灭活”出现在武汉的新冠病毒。“灭活”不可以理解为失去活性、失去感染能力吗?这个字眼与这位专家标题所用的“消灭”一词能混为一谈吗?
网上关于“灭活”概念的专业解释已经足够明确: “灭活是指用物理或化学手段杀死病毒、细菌等,但是不损害它们体内有用抗原的方法。灭活病毒,会使病毒蛋白的高级结构受到破坏,蛋白不再有生理活性,所以失去感染,致病和繁殖能力,但是常规的灭活不影响病毒蛋白的一级结构,意思就是病毒蛋白的序列没有变化。” “破坏微生物的生物学活性和破坏血清中补体的活性称之为灭活。灭活也指用热力或化学品如甲醛、丙酮、酚等杀死致病性的病毒、细菌或其他微生物,制成灭活疫苗的处理方法。这些方法均不会损害微生物的保护性抗原。”
对比这些专业定义,中国专家关于“灭活”病毒的说法显然没有问题。就是“杀死病毒”的说法也是可以接受的,只是此杀死非彼杀死而已。
将人家的专业术语“灭活”愣是牵强地与不规范、不严谨的“消灭”相提并论,恐怕就说不过去了。
而这位乔专家自己也承认:控制传染病的本质是不让病原在人类传播,而不是彻底消灭病原。例如鼠疫,麻疹,甚至天花等传染病虽然号称灭绝,只是表示停止了在人类的传播,其病原体并未从地球上消除。
既然有这样的认识,就更没有理由否认国内专家的“灭活”说法。又何需强调无生命的病毒不存在被“杀死”? 就是有生命的人被杀死了,也不意味着必然“从地球上消除”,土葬后的尸体就可以存在很长时间嘛。而其关键在于,无论存在与否,死人已经不能对世界产生直接反应了。
其次,美国的乔专家进一步挑刺儿:“盛传的冠状病毒在体外只能“生存”3小时左右,非常不准确或者不正确。顶多就是指的是病毒的感染能力降低,比如,外壳蛋白变性而不能有效吸附和进入细胞。”
任何人都可以质疑这类流传的说法。但问题是,他在大作开始就强调:“新,就意味着没有真正的专家,没有人真正有确切经验。” 那么,乔专家自己又如何能够断言,人家的说法“非常不准确或者不正确”呢??其逻辑不正是建立在自己才是专家的基础上吗?这算不算自相矛盾呢?
第三,美国乔专家为了支持自己的辩驳,还举出了这样的例子: “基因治疗科研中除了使用病毒,还用脂质体为载体将核酸物质送入细胞,甚至裸基因物质也可能进入细胞引起复制。这些技术其实就相对于人工的病毒感染。”
乖乖,你可以用人工感染病毒的高端技术来证明“灭活的病毒仍然可能引起感染”??祭出这样令人惊诧的逻辑,恐怕这才是对公众的误导!
民众真正关注的就是病毒的自然传染能力,而非运用特殊技术才能发生的人工感染。怎样才能让病毒失去自然感染活性,才是民众的关注焦点。而国内专家提供的正是这个信息。
如果这位美国乔专家的大作只是普及病毒相关的概念和基本知识,而非否定国内专家的说法,那将是一篇很好的科普文章。令人遗憾的是,这种过于牵强的否定,反而在客观上容易引起误导—-认为灭活的病毒仍然是需要特别应对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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