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致夫:修宪案反对票、弃权票是怎么来的?
13届人大一次会议3月11日下午经投票表决,以2958票赞成,2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中国宪法修正案。海内外有太多人为这六张非赞成票点赞,甚至将其称为“新戊戌六君子”!但是,且慢!谁能确定这几张反对票和弃权票究竟是怎么来的呢? 中国式表决那些事儿 在特色中国的政治生活中,表决方式从不计票数的简单鼓掌通过,到统计票数的原始举手、电子表决器、票箱投票等方式都曾采用过。而在中共建政前后,面对国人大比例不识字状况,甚至还曾采用过延安时期农民发明的“豆选法”。
显然,举手表决这种原始方式完全没有私密性可言,担心打击报复者就难免忌惮不举手公开自己的反对立场,人大代表也因此曾被讽刺为“举手机器”。 采用秘密填票、票箱投票方式,理论上,能够做到完全匿名,是代表们最不惧表达异议和反对立场的方式。本次人大审议修宪案,涉及废除国家元首任期限制等重大修改,根据13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的规定,修宪案表决采用更慎重合理的无记名投票方式,且设有秘密填票处。 至于电子表决器,技术上完全可以做到无迹可寻的匿名投票。全国人大自1990年开始引入电子表决器,即通过按钮投票。为打消代表们的顾虑,有关领导曾专门安排表决器总设计师接受记者采访,他说:“我可以负责地向全国11亿人民保证:谁也不能从这套系统里查出谁投的是什么票。” 不过,蹊跷的是,法学泰斗江平在2010年出版的《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一书中却有爆料称:"我也曾听过人大常委会主管人员的内部说法。他说,这个表决器设计的时候是按照能够查出来(投票人)的思路设计的,如果谁不表决,是能够查出来的。" 他还举了一个实例。使用电子表决器后,发现每次投票,总有一张反对票,哪怕是很一般的、没有什么争议的问题,也会有一个人反对。会务组觉得很蹊跷,就上报给全国人大领导。领导决定查一查。最后查出来了,是廖承志的儿子廖晖(国务院侨办主任)每次都投反对票,后来他也承认了。廖晖说,他就是想知道这个表决器,是不是真的能反映他的意见。 但是,投反对票毕竟是代表们的权利,查出来也不能怎么样。问题的关键在于,既然选择匿名投票,首先就不该去查;而更糟糕的是,此事证明了当年的电子表决器并没有匿名性可言!而在中国的政治生态中,代表们有充分理由担心,公开提出异议或投反对票可能遭到打击报复。尽管在一些民主国家,议会表决是公开记录在案的,发表不同意见和投反对票,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权利和责任。 毛说: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中共当年大规模操控反对票的实例 1969年4月,正值文革高潮期间,中共召开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毛泽东两次召集主席团部分成员谈选举问题。他提到党内“反对派”或“对立面”问题,点了10个人的名字:陈云、朱德、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叶剑英、陈毅、徐向前、邓子 恢、张鼎丞。毛称这些人“功劳也有,错误也不少,检查甚多,但别人不满意,我看算了,够了,看行动了。” 其中,李富春、李先念、陈毅、聂荣臻、 徐向前、叶剑英,都是“二月逆流”参与者,但“二月逆流”主要代表人物谭震林则早被打成“叛徒”,无缘“九大”;至于朱德、陈云等人,则被说成是一贯 “右倾”的“机会主义分子”。毛主张把这些人作为“对立面”选进九届中央委员会。他说:“不把这几个犯错误的老同志选进去不好。 党内有几个反对派有什么要紧?你反你的嘛!”这时,许世友忿忿不平地说:“反一两年可以,反几十年怎么行!不过,我们坚决听主席的,主席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办!”康生也说:“昨天中央机关组还叫朱德同志写书面检讨。”毛泽东说:“算了。我们看他们,他们也看我们。开‘七大’时,王明、张闻天他们就不相信我们,以为非把他们打倒不可,结果,选了他们,还是犯错误。但是,如果不选他们,可能坏得更快。他们不改怎么办?地球还不是照样转!” 但是,把这些“对立面”选进中央,是有条件的。根据毛的指示,主席团秘书处作出规定:既要保证这10人当选,又不能让他们得票太高。据称,这样才能使这些人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促使他们转化。为此,各代表团领受任务:要把投或不投这10名“对立面”票的代表人选,落实到“人头”!代表们明确了自己的投票“任务”后,必须以党性保证,按上面的要求投票。各代表团不敢马虎,各团领导亲自动员、布置,有的甚至作了演练。大会秘书处还不放心,于选举前一天晚间,又以大组为单位进行了预选,方才对结果感到满意。 4月24日下午,9大进行正式选举。到会代表1510人,仅有2人请假。大会主席团提名的170名中央委员和109名候补中央委员候选人全部当选。毛泽东以全票当选,这不在话下。林彪获1508票,有权威人士透露,为表示不能与毛泽东平起平坐,他和妻子叶群给自己投了反对票。周恩来获1509票,凭周的世故,估计也是没选自己。而10名“对立面”完全按照毛泽东的意旨当选,且票数都比较难看:朱德809票,陈云815票,李富春886票,陈毅867票,徐向前808票,聂荣臻838票,叶剑英821票,邓子恢827票,李先念922票,张鼎丞1099票。中共最高层大规模操控投票结果到这个份上,可谓叹为观止!简直令人无语。 13届人大修宪表决值得玩味之处 此次修宪案投票表决,有2958票赞成,2票反对,3票弃权,1张无效票,另有16人缺席。缺席者偏多,据报道,是因为部分香港区人大代表当天请假,返港参加立法会补选投票。
而BBC的一篇报道中有人猜测:那零星的弃权和反对票是来自高干或权贵子弟,背景比较硬,不怕被秋后算账。这种可能性固然不能排除,但同样也无法确证。 按常理,无论中共的宣传、控制手段多么“闻名遐迩”,人大代表们多么俯首帖耳、噤若寒蝉,有那么几位“不怕死”的代表,敢于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应属正常。然而,在特色中国的政治环境中,常理反而不见得合时宜!全票通过这种不可思议、不合常理的结果,反而不令人奇怪。 但中共高层毕竟并非不食人间烟火者,他们也该清楚,对备受外界非议的宪法修正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假如还是全票通过,反而显得不那么真实,难免引发外界更多议论。从这个逻辑出发,顶层领导们也就有理由宁愿看到几张反对票和弃权票!如此这般,反而更自然,尤其可显示代表们尚有表达反对意愿和行使法定权利的自由。 而另一方面,有鉴于代表们享誉世界的高度顺从声誉,如果不加人为干预,修宪表决全票通过,理应是大概率事件!这颇有点讽刺意味:代表们过于听话了,也不是什么完美的好事。 但中共九大操控投票结果的事,毕竟发生在半个世纪前无法无天的文革期间,在一直宣示“依法治国”的今天,即使曾发生辽宁、衡阳等省、市级人大选举大规模贿选案,在最高规格的国家级表决和票选中,那种大规模操控投票的事情,有理由认为不便、不会重演。那么,该怎么办才稳妥呢?
不难想象,假如需要确保有数量极少的几张反对和弃权票,倒不是什么难事。完全不需要下面各代表团做什么,主席团内负责具体工作的(如秘书处)一些代表就可以做到!这种极小范围的事情,外界很难有证据证明有或没有。而逻辑推理永远不等于事实,也就不可能有确定结论,能回答究竟发生过什么,而只能是一种可能性。 另一个问题是,如果有这类人为操作的同时,又确实出现个别大胆的代表不投赞成票呢?很显然,果真如此,人们应该会看到更多反对票和弃权票!而实际结果包括废票也只有区区6张,这意味着两种情况并没有同时发生。
最后,高层也没有理由完全不担忧出现当年江泽民时代的尴尬。2003年,10届人大表决江核心留任军委主席,他得到高达98张反对票,122张弃权票。而在人大历史上,反对票比较高的记录还包括: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表决国务院提出授予深圳特区立法权议案,反对票加弃权票高达1079票。1997年,八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最高检报告,反对票加弃权票达到创纪录的1099票,占40.4%。2013年,12届人大表决最高法和最高检工作报告,反对票数分别为605和485票,这也是2005年以来出现的高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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