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致夫:修憲案反對票、棄權票是怎麼來的?
13屆人大一次會議3月11日下午經投票表決,以2958票贊成,2票反對,3票棄權通過了中國憲法修正案。海內外有太多人為這六張非贊成票點讚,甚至將其稱為“新戊戌六君子”!但是,且慢!誰能確定這幾張反對票和棄權票究竟是怎麼來的呢? 中國式表決那些事兒 在特色中國的政治生活中,表決方式從不計票數的簡單鼓掌通過,到統計票數的原始舉手、電子表決器、票箱投票等方式都曾採用過。而在中共建政前後,面對國人大比例不識字狀況,甚至還曾採用過延安時期農民發明的“豆選法”。
顯然,舉手表決這種原始方式完全沒有私密性可言,擔心打擊報復者就難免忌憚不舉手公開自己的反對立場,人大代表也因此曾被諷刺為“舉手機器”。 採用秘密填票、票箱投票方式,理論上,能夠做到完全匿名,是代表們最不懼表達異議和反對立場的方式。本次人大審議修憲案,涉及廢除國家元首任期限制等重大修改,根據13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議案辦法的規定,修憲案表決採用更慎重合理的無記名投票方式,且設有秘密填票處。 至於電子表決器,技術上完全可以做到無跡可尋的匿名投票。全國人大自1990年開始引入電子表決器,即通過按鈕投票。為打消代表們的顧慮,有關領導曾專門安排表決器總設計師接受記者採訪,他說:“我可以負責地向全國11億人民保證:誰也不能從這套系統裡查出誰投的是什麼票。” 不過,蹊蹺的是,法學泰斗江平在2010年出版的《沉浮與枯榮——八十自述》一書中卻有爆料稱:"我也曾聽過人大常委會主管人員的內部說法。他說,這個表決器設計的時候是按照能夠查出來(投票人)的思路設計的,如果誰不表決,是能夠查出來的。" 他還舉了一個實例。使用電子表決器後,發現每次投票,總有一張反對票,哪怕是很一般的、沒有什麼爭議的問題,也會有一個人反對。會務組覺得很蹊蹺,就上報給全國人大領導。領導決定查一查。最後查出來了,是廖承志的兒子廖暉(國務院僑辦主任)每次都投反對票,後來他也承認了。廖暉說,他就是想知道這個表決器,是不是真的能反映他的意見。 但是,投反對票畢竟是代表們的權利,查出來也不能怎麼樣。問題的關鍵在於,既然選擇匿名投票,首先就不該去查;而更糟糕的是,此事證明了當年的電子表決器並沒有匿名性可言!而在中國的政治生態中,代表們有充分理由擔心,公開提出異議或投反對票可能遭到打擊報復。儘管在一些民主國家,議會表決是公開記錄在案的,發表不同意見和投反對票,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權利和責任。 毛說: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中共當年大規模操控反對票的實例 1969年4月,正值文革高潮期間,中共召開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期間,毛澤東兩次召集主席團部分成員談選舉問題。他提到黨內“反對派”或“對立面”問題,點了10個人的名字:陳雲、朱德、李富春、李先念、聶榮臻、葉劍英、陳毅、徐向前、鄧子 恢、張鼎丞。毛稱這些人“功勞也有,錯誤也不少,檢查甚多,但別人不滿意,我看算了,夠了,看行動了。” 其中,李富春、李先念、陳毅、聶榮臻、 徐向前、葉劍英,都是“二月逆流”參與者,但“二月逆流”主要代表人物譚震林則早被打成“叛徒”,無緣“九大”;至於朱德、陳雲等人,則被說成是一貫 “右傾”的“機會主義分子”。毛主張把這些人作為“對立面”選進九屆中央委員會。他說:“不把這幾個犯錯誤的老同志選進去不好。 黨內有幾個反對派有什麼要緊?你反你的嘛!”這時,許世友忿忿不平地說:“反一兩年可以,反幾十年怎麼行!不過,我們堅決聽主席的,主席怎麼說,我們就怎麼辦!”康生也說:“昨天中央機關組還叫朱德同志寫書面檢討。”毛澤東說:“算了。我們看他們,他們也看我們。開‘七大’時,王明、張聞天他們就不相信我們,以為非把他們打倒不可,結果,選了他們,還是犯錯誤。但是,如果不選他們,可能壞得更快。他們不改怎麼辦?地球還不是照樣轉!” 但是,把這些“對立面”選進中央,是有條件的。根據毛的指示,主席團秘書處作出規定:既要保證這10人當選,又不能讓他們得票太高。據稱,這樣才能使這些人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促使他們轉化。為此,各代表團領受任務:要把投或不投這10名“對立面”票的代表人選,落實到“人頭”!代表們明確了自己的投票“任務”後,必須以黨性保證,按上面的要求投票。各代表團不敢馬虎,各團領導親自動員、布置,有的甚至作了演練。大會秘書處還不放心,於選舉前一天晚間,又以大組為單位進行了預選,方才對結果感到滿意。 4月24日下午,9大進行正式選舉。到會代表1510人,僅有2人請假。大會主席團提名的170名中央委員和109名候補中央委員候選人全部當選。毛澤東以全票當選,這不在話下。林彪獲1508票,有權威人士透露,為表示不能與毛澤東平起平坐,他和妻子葉群給自己投了反對票。周恩來獲1509票,憑周的世故,估計也是沒選自己。而10名“對立面”完全按照毛澤東的意旨當選,且票數都比較難看:朱德809票,陳雲815票,李富春886票,陳毅867票,徐向前808票,聶榮臻838票,葉劍英821票,鄧子恢827票,李先念922票,張鼎丞1099票。中共最高層大規模操控投票結果到這個份上,可謂嘆為觀止!簡直令人無語。 13屆人大修憲表決值得玩味之處 此次修憲案投票表決,有2958票贊成,2票反對,3票棄權,1張無效票,另有16人缺席。缺席者偏多,據報道,是因為部分香港區人大代表當天請假,返港參加立法會補選投票。
而BBC的一篇報道中有人猜測:那零星的棄權和反對票是來自高幹或權貴子弟,背景比較硬,不怕被秋後算賬。這種可能性固然不能排除,但同樣也無法確證。 按常理,無論中共的宣傳、控制手段多麼“聞名遐邇”,人大代表們多麼俯首帖耳、噤若寒蟬,有那麼幾位“不怕死”的代表,敢於投出反對票或棄權票,應屬正常。然而,在特色中國的政治環境中,常理反而不見得合時宜!全票通過這種不可思議、不合常理的結果,反而不令人奇怪。 但中共高層畢竟並非不食人間煙火者,他們也該清楚,對備受外界非議的憲法修正案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假如還是全票通過,反而顯得不那麼真實,難免引發外界更多議論。從這個邏輯出發,頂層領導們也就有理由寧願看到幾張反對票和棄權票!如此這般,反而更自然,尤其可顯示代表們尚有表達反對意願和行使法定權利的自由。 而另一方面,有鑑於代表們享譽世界的高度順從聲譽,如果不加人為干預,修憲表決全票通過,理應是大概率事件!這頗有點諷刺意味:代表們過於聽話了,也不是什麼完美的好事。 但中共九大操控投票結果的事,畢竟發生在半個世紀前無法無天的文革期間,在一直宣示“依法治國”的今天,即使曾發生遼寧、衡陽等省、市級人大選舉大規模賄選案,在最高規格的國家級表決和票選中,那種大規模操控投票的事情,有理由認為不便、不會重演。那麼,該怎麼辦才穩妥呢?
不難想象,假如需要確保有數量極少的幾張反對和棄權票,倒不是什麼難事。完全不需要下面各代表團做什麼,主席團內負責具體工作的(如秘書處)一些代表就可以做到!這種極小範圍的事情,外界很難有證據證明有或沒有。而邏輯推理永遠不等於事實,也就不可能有確定結論,能回答究竟發生過什麼,而只能是一種可能性。 另一個問題是,如果有這類人為操作的同時,又確實出現個別大膽的代表不投贊成票呢?很顯然,果真如此,人們應該會看到更多反對票和棄權票!而實際結果包括廢票也只有區區6張,這意味着兩種情況並沒有同時發生。
最後,高層也沒有理由完全不擔憂出現當年江澤民時代的尷尬。2003年,10屆人大表決江核心留任軍委主席,他得到高達98張反對票,122張棄權票。而在人大歷史上,反對票比較高的記錄還包括:1989年,七屆全國人大表決國務院提出授予深圳特區立法權議案,反對票加棄權票高達1079票。1997年,八屆人大五次會議表決最高檢報告,反對票加棄權票達到創紀錄的1099票,占40.4%。2013年,12屆人大表決最高法和最高檢工作報告,反對票數分別為605和485票,這也是2005年以來出現的高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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