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致夫:聂树斌改判无罪 一个值得深思的新开端
今天,公元2016年12月2日,对聂树斌的母亲和家人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这位可敬的母亲(题图左)为其子聂树斌(题图中)无故被执行枪决的冤案奔走呼号长达11年之后,终于寻回法律的公正裁决——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聂树斌老父亲(题图右)得知消息后失声痛哭的画面,令人动容。而这位善良的老人依然不忘感谢国家、感谢依法治国,这应该足以令司法系统一些官员感到无地自容!
聂树斌坚强、执着的母亲表示,“我很满意,我就是等这一天,我就是要这个结果。结果再好,毕竟我也失去儿子了,我儿子回不来了,这一点来说,我确实很痛苦,这个正义来得太迟了。”
是的,正义来得太迟!人死不能复生,这是超出人力可为的事情。但是,在另案案犯王书金已经承认自己是导致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真凶的前提下,重申聂树斌冤案,为什么需要长达11年才最终落槌???这是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不首先产生的疑问!
令人震惊、痛心的聂树斌案的可怕之处在于,这不是发生在公检法被砸烂的文革荒唐年代,而是在经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系统性拨乱反正之后,在司法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在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初步完备的背景下,通过正常、合法的公检法程序形成的一个冤案!再设想一下,假如没有案件真凶的承认,这样的案件有任何翻案的可能吗?!
人们注意到,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聂树斌无罪后,河北高院有个表态。他们表示,坚决服从并执行最高法判决,并将根据聂树斌父母的申请,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将汲取此案的深刻教训,并就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展开调查。
该案可谓一波三折。在河北复审10年无果。后来,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案异地复查,竟然也四度延期!最后,最高法决定由其巡回法庭依法重审。前后历经11年之久,可见复审办案难度有多大!阻力来自何方?承诺对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展开调查的河北高院,必须回答这类问题。不只是1994案发后至1995年公检法各方的办案与审判过程需要严格的重新调查,2005年王书金案后至今11年间,涉及该案的各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所有行政和执法行动都应该进行全面深入调查。以期给受害者家人和公众一个值得信服的交待。
自1995年聂树斌以故意杀人罪及强奸妇女罪被判处死刑,该案至此已历经21年时间,引发公众巨大反响和高度关注。如果说该案有什么意义,它就是一个反面教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最终是通过最高法新成立的巡回法庭进行重新审判的,而不是以往由原审法院再审的老程序。这是一个新变化。该案也标志着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个新起点。理应对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具有推动意义。
美国目前除了各州地方法院,最高法院下辖13个联邦上诉法院,是由建国初期就有的巡回法院演化而来。由于联邦上诉法院具有创建判例以及听取地区法院上诉的权责,对于美国法治有着极大影响力,成为美国司法系统中最具影响力的法院。
中共18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其中就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等具体改革举措。这是借鉴、吸收西方司法制度优点的一个例子。一个月前,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这是在深圳市、沈阳市已经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基础上的扩充。
显然,法官不是神。无论如何严格秉公执法,任何国家的法庭审判都不可能完全杜绝错判、漏判等问题。因此,高级法院的复查复审尤显重要。在省级高院和最高法院之间增设一级巡回法庭,等于为复杂案件审理增加了一道避免错判、漏判的保险,更为原、被告增加了一个可能的上诉机会。而高级法院面对的往往是一些重大案件,有些甚至人命关天!法院系统这一改革的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了。中国的司法程序中有一条,死刑判决,必须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聂树斌案初审法庭的错误当年没能被及时纠正,而死刑复核权在省级高院,当事人含冤被执行死刑,是一个可悲的重大教训!这也从反面证明了设立巡回法庭的必要性。
两年前召开的中共18届四中全会前所未有地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而现实生活中无数事实和案例无不用包括生命在内的沉重代价反复证明着这一必要性!聂树斌案更是用让人高兴不起来的迟到判决告诫每一个中国人,特别是从底层到顶层的各级政府官员,法治中国还只是一个美好的梦!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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