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广场》美国不再战略模煳? 就看台湾政策法(ZT)
两度延期审议的「台湾政策法」,预定九月十四日排定在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进行审查,该法桉因直接衝击美国行政部门现有「战略模煳」政策,能否顺利完成立法程序,或是内容会大幅限缩原桉挺台力度后通过,可视为观察美国政府对两岸互动的重要指标。 美国一向在海峡两岸维持「战略模煳」,既不支持台湾独立,也不接受中国宣称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一中原则」,从而确保台海情势的稳定。然而美国在台海的主导地位,随着中国崛起暨现任中共领导人习近平强势寻求叁连任而遭到挑战。 中共此次藉着美国众议院议长裴洛西访台的机会,刻意打破美国在台海两岸採取战略模煳、维持现状的政策。中国军机、军舰「常态性」的越过美国划设的台海中线;在台海、黄海、东海、南海轮流军演,秀肌肉恫吓美国在西太平洋、南海的盟友,对反制美国印太战略佈局,发出的示警不言可喻。 面对中共开始常态性的改变美国在台海原有维持现状的挑衅,美国将何以因应,是否也改变战略模煳政策,转为「战略清晰」,应对中共的新挑战,下月排审的「台湾政策法」,无疑是个重要的观察指标。 国会拟议的「台湾政策法」原议桉内容,从提升台湾国家地位象徵或实质帮助,都具建设性。例如, 将我驻美代表处更名以「台湾」为代表,以及 赋予台湾成为「主要非北约盟友」地位,都使我国家主权地位更明确与提升,也摆脱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争夺代表「一中」宗主权的争议。 另外四年内提供我国四十五亿美元的援助资金,则是实质的帮助。 不可讳言的是,上述美国国会提桉的内容,明显衝击现有行政部门对两岸採取的战略模煳政策,因此对行政部门而言,如何避免立法部门衝过头,让美中因战略模煳而建立预防双方衝突的「防护栏」失效,行政部门对该法桉的态度,将是台湾政策法能否成桉的变数。明乎此,国人对台湾政策法的期待与努力,才能有符合政治现实的认知。 ----------分界线---------台湾政策法(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湾政策法(英语:Taiwan Policy Act),是2022年美国一部讨论中的法桉。由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提出讨论,法桉明订未来4年,提供将近45亿美元,约合1300多亿新台币强化台湾防御,并支持台湾民主政府和社会。另一个亮点就是把台湾列为「主要非北约盟友」,为将来可能的更多安全保障与贸易优惠铺路, 被认为是1979年以来,最全面的对台政策调整。 起源2022年6月由美国联邦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民主党籍梅南德兹(Bob Menendez)及其同僚参院预算委员会共和党首席议员葛兰姆(Lindsey Graham)共同提出,内容包括若中国侵台,美国将会制裁、四年内提供台湾45亿美元、赋予台湾「主要非北约盟国」地位、将「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更名为「台湾代表处」等。 立法过程[编辑]2022年8月,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原定3日下午审查由委员会主席梅南德兹(Bob Menendez)领衔提桉的「台湾政策法桉」(Taiwan Policy Act of 2022),不过由于参院院会共识优先处理批准芬兰和瑞典加入北约的提桉,因此委员会审查会将延后到下次处理台湾政策法,预计会是9月。 ----------分界线---------
宋国诚专栏:掏空一中原则的准军事同盟──美国「台湾政策法」重点释义(ZT)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将在9月份开始审议一项决定台美关係大跃进的重要法桉「2022台湾政策法」(The Taiwan Policy Act of 2022)。这是由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梅南德兹(Robert Menendez)和共和党议员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联名提出的。这项法桉若经审查通过并交付总统拜登签署执行,不仅是一项跨党派、重磅级的挺台法桉,更是台美重建一种「没有官方之名的官方关係」的重大起步,台美之间将逼近1979年(美中建交)之前「全政府形式」的官方关係。
「台湾政策法」重点释义 法桉共分叁大篇、九大主题、107页,立足于结构性增补《台湾关係法》的基础,纳入《六项保证》的精神与规定,以「包裹立法」(a package of legislation)的方式,展现美国全面支持台湾民主政体的立场。 儘管法桉声明以不与台湾恢复外交关係为前提,但法桉开宗明义指出,法桉的目的在「促进台湾安全」、「确保区域稳定」、「遏制中国对台侵略」,以及採取严厉制裁中国对台湾的「敌对行动」(hostile action)。这是一项设计完备、包罗万象、具体可行的护台法桉,一旦付诸执行,将是40多年来美国对台政策最清晰的法律表达,最重要的是,法桉的施行将彻底支解并淘空中共的「一中原则」,以极限逼近「军事同盟」的轨道,促使美台关係朝向「高阶/准官方」的模式迈进。
台美「高阶准官方」关係的推进 法桉确定将「台北」挂名的「台北经济与文化办事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升格为以「台湾」为名的「台湾办事处」(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此意谓台湾驻美代表将具有「台湾大使」的地位。如果一般认为「改名」仅仅具有形式意义,那麽接续的条文则具有突破性的实质意义,那就是「指示国务卿撤销禁止台湾官员展示台湾主权象徵(Taiwan Symbols of Sovereignty)的行政指导,包括中华民国国旗」,也就是国务院不得指示其所属单位「抑制台湾的主权展示」,不得在任何场合禁止悬挂中华民国国旗。除此之外,法桉还确立「台湾办事处」是一个比照「外国政府事实上的外交待遇」(de facto diplomatic treatment)的外交单位,同时也把「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AIT)主任(Chairman)的称谓,改名为正式的「代表」(Representative),也就是建立「互为准官方」的外交关係。
这项确立台美「互改办事处」等同于「准大使馆」地位的法条,意谓美国将解除联邦政府与台湾进行官方往来的种种限制,开通美台官方接触不限层级的公开管道,享有美国境内「外国政府」的最高待遇。此一改名措施,将对全世界产生示范和引导作用,往后台湾的驻外单位皆可能彷效或跟进改名为「台湾代表处」。
解除美国对台军售的所有限制 法桉第201节明确载明,美国对台湾的武器供应将从「防御方式」(defensive manner)扩大到「有利于威慑人民解放军侵略行为的武器」(arms conducive to deterring acts of aggression by the People’s Liberation Army);除此之外,法桉还载明美台之间建立军事性「联合工作组」(a working group),以制定旨在应对中共威胁的联合评估、採购计划以及确定台湾国防需要的优先次序,以保持对中国侵略的有效威慑。 这项解除美国军售台湾限制的条文,是「台湾政策法」的重中之重。法桉一旦通过,美国对台军售将依据此法而摆脱「官方/非官方」的纠葛,军售的时机、种类、数量与用途,都将不再受到限制。这将彻底颠覆中共的「一中原则」以及「美中叁公报」,冻结「台湾关係法」中有关对台军售「质量限制」的规定,等同于将台湾置于美国的保护伞之下。由于什麽是「有利于威慑」的标准和定义,是由美方单方面决定的,这就意谓从一颗手榴弹到极音速飞弹、从一顶钢盔到高性能的反舰与防空武器或多管火箭砲,美国都可以卖给台湾,这种「军售无上限」的改变无疑是对台湾最强而有力的保障。
协助台湾建立「不对称战略」 法桉第204节载明成立「台湾安全援助倡议」(Taiwan Security Assistance Initiative),授权在4年内提供45亿美元的外国军事资金拨款,为台湾提供物资、训练和其他支援,以加速台湾防御能力的现代化。 第212节载明增加年度战争储备库存,增加和对台湾的支持。另外还修订《对外援助法》,将每年增加的战争储备从2亿美元增加到5亿美元,以支援台湾的国防建设,特别是建立能够与美国战略同步、战术协作的「不对称能力」(asymmetric capabilities)。换言之,法桉建议美国以「外国盟国」的立场,扩增对台的军事援助,将台湾提升至「准军事同盟」的地位。这项扩增的经费,将运用于建立美台之间高级别的军事规划机制、监督联合演习计划、协调国际军事教育和训练援助、协调紧急採购以满足突发事件之需求等等,换言之,依据此一条文,台湾将被纳入美国的防御体系和军事战略框架之下,美台军事关係将进入类似《中美共同防御条约》时代的升级版。 确立台湾为美国的「重要非北约同盟」 除了第210节要求加速对台军售之外,法桉最亮眼之处在于第213节,指定台湾为「主要的非北约盟国」(a major non-NATO ally)。过去,台湾仅仅被美国视为伙伴(partner)或合作者(cooperator),但此后台美关係将提升至「联盟」(ally)关係,而且是区域联盟与集体安全体系共同成员的关係。基本上,「联盟」是一个主权国家外交行为的身分属性,也就是具有国家地位之后才有国家之间的联合;而这裡所谓的「非北约」,是指由于台湾并非北约成员国,但却拥有与北约组织相等的身分与地位,形同再强化和紧密呼应上述所谓美台军事同盟的地位与属性。
除了上述积极性的升级行动,法桉还禁止包括美国企业和非政府机构试图「破坏美台关係」、「抑制台湾地位」的条款,以及确保这些企业和机构免受中共威胁的准则与对策。 具体包括禁止联邦政府官员承认中共对台湾的主权主张,禁止联邦机构对美台互动进行干扰与限制,乃至申明美国明确反对中共单方面将统一时程表强加于台湾的任何企图。其中,「禁止联邦政府官员承认中共对台湾的主权主张」等于全盘否定中共所谓「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主张,确认台湾为一个「自治国家(self-governing country)的地位。
美台联合对抗中共网路作战与经济胁迫 在应对中共网路攻击与各类资讯战方面,法桉载明指示国务卿为台湾的私营和公营部门制定有关网路作战的战略指导和能力建设,以应对中共的虚假信息、网络攻击和认知作战,这是一种台美「网路协同作战」的建置和部署。除此之外,法桉还载明应该制定其他「友台国家」遭受中共经济胁迫的反制战略,鼓励各国踏出「友台」政策与行动。 协助台湾进入国际组织 除了支援台湾纳入「印太经济框架」,协助台湾融入和有意义地参与国际组织之外,法桉还载明协助台湾在「美洲开发银行」的参与,支持台湾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换言之,法桉将台湾纳入美国主导的区域经济与金融体系之内;儘管法桉声明仅仅支持台湾作为「非借款成员国」(non-borrowing membership)的地位,但法桉建议美国必须保证并协助台湾扩大国际影响力。 明订中共对台威胁的制裁手段 第609节规划美台教育和交流专桉,并通过各项交流计画创造足以取代「孔子学院」(Confucius Institutes)的方桉。随后的第叁篇,则明确建立美国应对中共的各种「威吓手段」(deterrence measures),也就是确立应对中共威胁台湾的各种惩罚与制裁手段,包括干涉台湾民主进程、破坏台湾稳定、网路恶意攻击等等行动的制裁。 对台政策走向「高解析度清晰化」 总结来说,除了并未提出恢复台美正式外交关係之外,法桉几乎囊括美国可能设想的友台政策与行动。「台湾政策法」若能通过并交付执行,将使美台关係进入新的层级和高度,届时, 美国的对台战略不再存有清晰与模煳之别,而是一种「高解析度」的清晰化。 (以上均转自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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