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云:每一波反贪风暴过后,都会有变本加厉的贪腐,都会有新的贪腐集团、将领出现。
那即是說中國反貪腐成敗關鍵在於:除了打擊目前貪腐集團外,重點在於遏止新的贪腐集团、将领出现,否則即是藉反貪進行權力鬥爭,或是視為中國反貪腐失敗。
民主國家反貪,主要是透過選舉政黨輪替的相互監督機制,讓他們競爭(有點市場價格競爭的味道),互相削價,讓政治治理變透明化,甚至互相查辦,人民以選票監督,下臺後抓到就進監獄,而不敢貪腐。在貪腐風險高以後,自然不敢貪。在有人有政黨可以替代的情況下,也不容易發生有種種顧忌,而包庇貪腐的情形。
中國如何借鏡民主國家反貪腐經驗,進行反貪腐制度建立。
首先,中國還是一黨獨大,人治重於法治,當然這只是比較性的說法,民主國家人的因素還是最重要的,有好的民眾才有好的領導,才有好的制度與國家。共產主義曾是世界上最先進的制度與學說,卻沒走出太遠,剩下中國和其他小國了,卻也在變革摸索石頭中,前進。
反貪腐其實根本還是在選人及訓練人,有好人出頭形成風氣,制度、法治才有用,中國以前帝制時期,也有雍正王朝澄清吏治,打擊貪腐的時期,可見事在人為,就算號稱民主國家,也有一進海關就要收錢的國家,倒也不是制度決定一切,而是人治和法制都影響反貪腐,只是比重不同罷了。
中國目前還是朝中國式社會主義道路邁進,反貪腐也是一項重要工程,大概又是中國式反貪腐制度吧,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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