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台湾尤英夫(律师)文章:依法「抓律师」治国
连日报导中国政府从七月十日凌晨开始,无预警大规模逮捕中国的律师,至今已经有一百多人。据传这波大规模打压行动头一个遭殃的是律师王宇,原因是她为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及法轮功学员辩护。全国各地维权律师长期在中国的法律架构下,为中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奔走,不回避政治敏感案件,为异议者发声,被定调为「维权式滋事」,以致被抓。
异哉,这就是中国政府的所谓「法治」,竟然也是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方针指导下的具体现象。
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有什么不对?为异议者辩护有什么违法?采取律师制度本来就是容许辩护制度。美国律师公会说︰「辩护制度,是防止审判草率的方法。人类的性情往往看表面,不问底蕴而骤作评判;惟有容许利害相反的双方各就其不同的观点尽量发挥,不放过一个关节,才能使裁判者面面看到。辩护制度的作用在拦阻未成熟的案子急遽终结」。中共在刚取得政权后,曾一度废除律师制度。后来再改采纳律师,难道不知道律师就是要为当事人利益辩护的吗?
台湾在戒严时代,尽管国民党政府高压统治,取缔禁书不择手段,追缉政治犯不遗余力,对于律师之与当局作对恨之牙痒痒,也没有抓过一位律师。相较之下,自称要做中国梦的中共,竟连手无寸铁认真执行其业务的律师,都不能容忍,怎么可能是泱泱大国的中国呀!
呼吁台湾及全世界所有的律师,尤其是各地律师公会以及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应该全部站出来声援被迫害的中国人权律师,要求中国政府无条件放人,这也是我们律师的职责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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