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转贴余杰(中国人文及政治题材作家):”免于酷刑是香港人的优待吗?” 香港铜锣湾书店系列绑架案峰回路转:被非法扣押八个月的店长林荣基返回香港。原定要把数百名读者的资料带回中国交给「中央项目组」,但他最终决定在九龙塘火车站回头,并召开记者会说出真相。 林荣基披露说,他被押上火车全程蒙眼,先后软禁在宁波和韶关,六组人二十四小时轮流监视,「电视认罪」有导演有剧本。尤其在宁波被扣押的五个月期间,被关在一个不足三百平方呎的房间,不能打电话也不能看书。林说:「中央政府逼到香港人无路可退。」他呼吁:「港人应当向强权说不!」
《环球时报》是最积极为主子辩护的中国官媒,林荣基话音刚落,该报立即发表社论为此事「消毒」。然而,「皇帝不急太监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中央还没有「统一口径」,《环球时报》就率先开跑,结果弄巧成拙,反倒被中宣部下令「消音」,被迫从网上删去这篇精心打造的社论。
我不认为《环球时报》是「高级黑」。不过,这篇社论承认:「林荣基这番话显然提供了全面质疑铜锣湾书店『失踪五子』案件的最新炮弹,让内地执法部门看上去有些被动。」也承认:「『电视认罪』的形式出现几年以来,在内地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但随后笔锋一转:「林的记者会至少证实了他在内地没有受到虐待和刑讯逼供,这与一些人凭空想象的内地执法人员会粗暴对待林荣基等被抓者的情景显然不一样。」
最后一句辩护词可谓意味深长、苦口婆心:香港人,你们要知足了,你们已经是高等华人了,可以享受普通中国人根本没有的优待和福利,那就是不必遭受酷刑。如果林荣基不是香港人,不是拿着香港特区护照,你们知道他的下场会是怎样的吗?
香港人权组织「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搜罗了近年来中国维权律师和其他人士遭酷刑对待的案例,列出「当代中国十大酷刑」,比起明清帝制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维权律师高智晟揭露说:「他们用牙签捅我的生殖器。我至今无法用语言述清当时无助的痛苦与绝望」、「开始电击我的生殖器时,我向他求饶过」。维权人士郭飞雄多次遭遇类似酷刑,其律师李方平在微博写道:「在对郭先生的审讯中,存在『电击生殖器』等严重刑讯逼供的情节。」
此外,北京律师金光鸿遭秘密警察绑架至精神病院,被强制注射及服用多种药物,并从鼻孔插入喉管强迫进食。来自辽宁的法轮功学员尹丽萍在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上指出:「上来一群男犯人打我的脸、打我的头,然后把我的衣服全部拽下。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骑在了我身上打我,一群人过来打我。后来等我醒来的时候,我的身旁已经躺了三个男人,左边一个,右边两个。」在狱中的女律师赵威也传出遭遇警察性侵的消息,中共当局不作回应,也禁止其律师和家人前往探视。
2010年12月9日,刘晓波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之夜,我被中共秘密警察绑架并酷刑折磨,十根手指差点被折断。如果时空穿越,当初我能读到《环球时报》这篇妙不可言的社论,一定会无比羡慕林荣基拥有的香港人身分,如评论家钟祖康所说,「来生不做中国人」。
如果林荣基不是香港人,完全可能会遭遇到我和其他中国人那样惨无人道的酷刑。身为香港人,是不是应当为此感到庆幸呢?不过,香港人应当感谢北京,还是应当感谢英国?
日后,当香港回归中国五十年期满之际,香港的「资本主义的法治」将被取消,香港人只能享有跟广大中国人一模一样的「国民待遇」。那时,酷刑就会像达摩克利斯之剑那样,悬在每一个香港人的头上。所以,今天香港人必须像林荣基那样站出来,为了能永远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而奋起抗争。 林荣基没有「被酷刑」,不是中共当局可以向世界炫耀的资本,而是一个现代文明的政府「本该如此」。中国是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签署国,不仅香港人不应遭受酷刑,中国内地所有人都不应遭受酷刑。《环球时报》对本国同胞的种族歧视,显示它是纳粹的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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