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實在對她一無所知,也不想去探究她個人的婚姻狀況)。不過,這篇文章和最近媒體炒作得紛紛揚揚的老虎伍滋“挨打”事件,卻讓我想到了婚姻的排他性和包容性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無獨有偶,正好前兩天上班途中聽到的一個talk show 節目提到了一個有關的話題。主持人問聽眾,“你知道那個群體離婚率最低麼?”其他幾位主持人一陣亂猜,都沒有猜對。謎底公布,舉座譁然:“The swingers!" 所謂swinger ,中文翻做“換妻”(對,就是那位社會學家李銀河倡導的"生活方式"), 其實是不對的,恰當的翻譯是“交換性伴”,因為它的實質是夫妻雙方自願和其他男女交換性伴(Swinging,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the swinging lifestyle, is "non-monogamous sexual activity, treated much like any other social activity, that can be experienced as a couple)。這種“生活方式”即便在美國也是極少數(大約占已婚人群的2-3%),但最近幾年卻似乎有上升的趨勢(North American Swing Club Association 聲稱,有15% 的美國夫妻在“婚姻的某個階段”曾經採取過這種生活方式,但這個定義應該說不是嚴格的“交換性伴”的定義,因為它指的的是一種長期的,固定的生活方式)。我也是一次偶然看到Oprah 為此做的節目才知道這個名詞。我不是社會學者,對這個現象的出現沒有太多理論上的了解,但還是覺得匪夷所思。節目的另外一位主持人和我很有同感,正好有一位聽眾打電話進來,聲稱自己和丈夫就是swingers,於是幾位主持人對她進行了一番“審訊”,希望能得到一些insiders perspectives。她的回答,不外乎是說她和丈夫之所以同意採取這種生活方式,是為了給婚姻增加色彩(make the marriage more exciting),滿足相互對其他性伴的好奇心(satisfy the curiosity and fantasy about other people)。她還說這種生活方式不但沒有讓他們之間的關係受到負面影響,反而使它更加堅固。但她也說,這種生活方式並不適合於任何夫妻,因為夫妻雙方必須有非常坦誠的關係,而且必須對對方完全信賴,否則會“引狼入室”,後果不堪設想。
聽了這個節目我覺得很疑惑,
昨天有點空閒,找了一些有關的資料。儘管我沒有找到節目中所引用的“研究”,但還是找到一些關於這個題目的研究結果。比如,Dr. Curtis Bergstrand (Associate Professor of Sociology at Bellarmine University -- a Catholic school) 的“Todays Alternative Marriage Styles:The Case of Swingers” (published at the Electronic Journal of Human Sexuality, a peer reviewed journal, though not a top rated and widely disseminated journal) 通過對1000 多對swingers的網上調查發現,他們對婚姻的滿意度高於一般的群體;他們對自己生活的“滿意度”也高於一般人群(59% v. 32%); 更奇怪的是,這個研究發現,大多數swingers 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中產階級白人,而且大多數是“regular church goers"!當然,這只是一個有限的研究,而且本身的方法就值得商榷,因為它採取的網上調查和“自我報告”這種方法,可信度並不高,有很大的self report biases的可能性(即受訪者為了“validate”自己的這種生活方式,而有意給出滿意的回答,而研究者僅憑他們的回答是無法真正確認他們對婚姻和生活的滿意度的)。還有,這裡肯定有樣本選擇上的偏差,因為它選擇的只是還在繼續這種生活方式的夫妻(或者說是“成功地進行着這種生活方式的夫妻”),而沒有對曾經選擇這種方式,但卻失敗或者放棄了的對比樣本。相比之下,如果這個群體的離婚率真的顯著低於一般人群的話,倒可能是一個更有力的證據。關於這個,似乎沒有大家都接受的結果,但有研究者聲稱,這個群體的離婚率只有5%,遠遠低於美國平均的40%!但這只在一個 promote swinging lifestyle的網站上有提到,也沒有提供原作的信息,所以調查方法和結果的可信度無法查證. 退一步說,即便這些研究是可信的,那它們是否真的這種生活方式真的有助於鞏固婚姻關係呢?細究起來,我們就會發現,答案是“其實未必”。讓我們先來看看研究者們對這個counter intuitive 的“發現”提供的解釋吧。總結起來,不外乎下面幾個:一般來說,引起離婚的主要原因往往是夫妻雙方缺乏交流和溝通,或者相互不信任,猜疑;而能夠“接受”交換性伴這種生活方式的,往往正好是能夠開誠布公的夫妻!從這個角度來講,也許並不是“交換性伴”的生活方式讓他們的婚姻更牢固,而是讓這種生活方式得以被接受的“深層因素”(latent factors) ,比如相互的信任,對自己的自信(包括對自身性能力的自信)等因素。換句話說,這些夫妻在個人特徵和婚姻關係上本身就是一個有別於“一般群體”的群體,只不過他們“正好”選擇了這個與這些獨特因素直接相關的這種生活方式而已。如果他們的這些latent factor 以另外的形式表現出來(比如說,喜歡X食物),那麼我們很可能會有“喜歡X 食物的夫妻對婚姻的滿意度高於一般群體”的結論。所以,根據這些研究發現而“倡導”這種生活方式,本身就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If that statistic is true it would make sense...of course the divorce rate would be lower, because they are not married couples. They are not acting like a married couple, they're acting like they're single if they're with other people other than their spouse. Its not a marriage, it allows them to do what they want, with no regard for or commitment to their spouse. Naturally they'd be as happy as larks & the divorce rate would be low...."